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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转送来《关于反馈<〈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的函》(三人常函〔2023〕19号)收悉,根据来函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针对我市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和不足,现将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国企发展改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谋划市属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12月7日,市国资委已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三亚市国有企业战略性整合重组方案》,进一步推动市属国企的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效率、突出创造价值、提升资产运营和融资能力,有效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支撑作用。同时制定了《三亚市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聚焦整合重组优化、主导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领域建设、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资监管体制建设、市场化法制化体系建设、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八个方面,通过制度进一步细化落实改革行动,统筹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二)优化资产资源整合,顺利推进“双中心”建设,为企业发展降本增效。将国资公司持有迈迪文化公司30%股权、富华海天公司30%股权和海南首旅公司0.33%股权无偿划转至旅文集团。通过加强业务内部整合,针对市属企业内部的产品种类、产业结构、市场布局进一步整合优化,实现资源共享,发挥规模优势。加强产业链延伸拓展,推动内部资源按照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和高价值环节整合。加强生产要素整合,深入挖掘市属企业内部市场、产业、产品等布局的优化,提升协同效能。将具备盘活价值的国有资源分步注入市属国有企业,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可经营性资产有序盘活,有效防范国有资产闲置、流失。指导8家市属国有企业完成财务中心、集采中心建设,实现企业降本增效。统筹推进科投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建设,平台试运行已基本完成。促进企业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程序、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强化成本管控。
(三)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健全国资监管制度。2023年,市国资委已制定出台《三亚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三亚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三亚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三亚市国资委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等共计6项管理规定,通过制度改革为企业发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以管资本为主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同时着力构建三亚市国有企业资产资源管理账本,全面梳理市国资委所监管164家企业,分实物、债权、股权等类别推进资产清查工作,共统计300项重大资产基本情况、运营情况,为下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能夯实基础。加强财务和审计监督力度,指导督促农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财务风险检查及整改工作,认真落实第七届市委交叉巡查组整改工作,结合巡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共计退还2015-2017年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01.20万元、2018年度超发多发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共236.57万元,总体完成118.10%
(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国企高质量发展。推动市属国有企业2023年投资项目145个,项目总投资额约409.51亿元,计划本年度完成投资约44.87亿元。截至2023年11月底,实际已完成投资约57.57亿元,投资完成率约128.28%。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00个,完成投资额约42.98亿元,企业自投项目45个,完成投资额约14.59亿元;成立市国有企业标志性成果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企业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三亚市国有企业2023年标志性成果工作实施方案》。将市、区属及法定机构设立的18家国有企业列入标志性成果实施范围,建立2023年市属国有企业标志性成果项目清单,提出标志性成果41项,设置量化指标共157项。从今年8月实施标志性成果以来,截至10月底已完成中期工作成果报告,量化指标完成55项,总体完成率35.03%;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扶持力度,积极支持三亚机场、城市更新等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全年拨付各集团注册资本金2035018500万元,同比增长52.94%。其中:拨付三亚发控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城投集团注册资本金70008850万元,科投集团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旅文集团注册资本金7500万元。
二、逐步健全国有金融企业出资人监管制度,严控资产流失风险
(一)逐步健全国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制度。以完善监管制度为目标,围绕2022年11月4日市长办公会会议精神,三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起草了关于三亚市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经营工作方案与委托经营协议,明确了委托经营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及委托经营范围等内容,加强了出资人监督效能。此外,为规范集团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三亚发控建立健全《子公司管理办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体系,加强对下属金融类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下一步将聚焦资本管理与提升监管效等方面,加快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持续优化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制度,逐步形成组织架构科学、职能定位准确、总体格局合理、运行机制高效、监督方式多样、制度保障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为国有资产安全、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严格控制企业资产资产负债率。截止2023年底,三亚国际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0.23%、68.51%、31.73%。其中,交易集团和担保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低,保理公司注册资本较同业相对偏低同时商业保理的基本商业模式决定了该公司开展业务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款,也导致其资产负债率相对一般企业较高的现状。为提升三亚发控下属子公司管理能效,海南商业保理公司将依照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严把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倍的底线,并研究增加保理公司注册资本金的事宜,通过提高企业自有资金,审慎开展债务融资,加强控制企业资产负债率。同时将继续加强管控,确保交易集团和担保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继续保持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
(三)谨防国有金融资产流失风险。受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影响,金融风险防控形势严峻,防控压力加大,海南商业保理公司和三亚融资担保公司加强对存量风险业务的处置力度,通过司法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取得积极进展,总体风险可控。国际交易交易集团作为投资平台,积极履行对参控股企业的归口管理,对因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投资企业及时启动退出程序,积极赋能“一所三中心”等交易场所,助力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交易场所取得业绩新突破。为进一步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三亚发控将完善顶层设计,制定进一步完善风险治理体系,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风险管理策略,使全面风险管理顶层设计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筹盘活,促进国有资产提质增效
(一)更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完善三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各个环节,理顺资产管理各环节体制,三亚市财政局更新制定了《三亚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新制度出台,为三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推进了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国有资产利用效率。
(二)推动一批房屋土地资产入账。为更全面的摸清我市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状况,推进我市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能,2022三亚市财政局牵头对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名下房屋建筑物及土地情况经了摸底调查,经清查,三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共有118家单位名下拥有办公房屋建筑物1,783,807.2㎡,土地31,580,482.87㎡(约47418亩),另有138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无办公房屋建筑物及土地。其中,发现涉及106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名下598处房屋构筑物及土地,存在尚未入账问题,涉及金额12.18亿元。为此,三亚市财政局先后印发多个整改通知,要求涉及单位推进房屋土地未入账整改工作,同时召开座谈会议指导各单位整改工作,反复督促涉及单位加大整改力度,提供整改落实佐证材料,持续更新问题台账。截至2023年12月31日,598处房屋构筑物及土地已完成入账596处,完成入账进度99.33%。通过对三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名下房屋建筑物及土地摸底清查,推动了一大批游离账外的国有资产及时进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范畴,避免了国有资产损失,也为下一步盘活利用国有资产工作奠定了数据基础。
(三)完成一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利用。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统筹,最大限度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亚市财政局牵头针对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名下闲置、使用效率低下的国有资产开展盘活工作。通过将经营性资产实物注资方式划转市属国企、将闲置办公设备、公务用车等资产无偿划转给有需求的单位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能。自启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后,三亚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能得到了显著提升,截至2023年12月底,共已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计3182.58万件,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车辆、大型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家具以及医疗物资等其他资产,涉及资产原值共计4.9亿元。
(四)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启动资产数字化改革。为全面盘活国有资产,向改革要动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三亚市财政局开展先行先试,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国有资产数字化建设改革工作,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国有自然资源、国有企业资产等类重点资产资源纳入统一管理工作范围,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国有资产数字化建设改革工作。成立了行政事业、国有企业(法定机构)、国有资源、政策法规等4个工作专班,制定本领域资产专项清查方案,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自然资源范围内开展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建立全市资产资源基础信息台账,夯实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数据基础。通过科学、高效的数字化技术平台,推动资产管理从实物形态转向价值形态,为数字化政府建设助力赋能。
四、进一步提高国有自然资源管理能力,坚持资源保护与利用协同发展
(一)初步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底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防止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流失,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有关要求,市资规局等五部门成立专班,开展土地、矿产、海域海岛、蓝碳、水资源、河道采砂、渔业资源、林业、湿地、绿碳、能源等11项资产清查。经摸底清查,收集到海棠湾原庆豪公司等储备土地52宗5862.02亩,已探明未出让建筑用花岗岩矿3处可采储量20488.6万立方米,已出让建筑用花岗岩矿3处可采储量5782.26万立方米,已出让地热资源1处远期储量5.22兆瓦;已出让海域57处1973公顷,待出让海域998.61公顷;地表水库123座年取水量2.57亿立方米;宁远河等4条河流砂储量186万立方米;林业资源面积97468.58公顷,湿地资源8154.55公顷;小水电5座总装机容量15075千瓦。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筹划,大力推动成果运用,努力实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效转换和保值增值。
(二)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国有土地开发利用。一是严格落实已出台的《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三亚市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等政策制度,不断加强国有土地开发利用;二是依法依规出让国有土地,2023年度土地收益211.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1.78亿元)。其中,一级市场办理土地出让34宗,出让面积172.91公顷,土地出让金209.33亿元。二级市场补交地价款2.15亿元;三是加强制度创新,落实“土地超市”改革,全年全市共完成63宗4998亩国有建设用地上架省“土地超市”平台,较去年同期增加1594.79亩,实现了公开有效配对,破解了项目等土地的难题。
(三)精细化管理海域海岛资源,推进常态化监管与保护。一是加强海域海岛的精细化管理,推进涉海规划和评估体系建设,加大海域使用权出让力度。特别是2023年编制了《三亚市海域使用详细规划》,创新提出31个四级用海类型,将土地规划中地类图则引入海洋规划,提升我市海域资源利用和项目审批管理水平。2023年海域审批26宗,审批出让面积1567.5404公顷,收缴海域使用金5870.5815万元;二是建立海域海岛巡查监管机制,推进海域海岛常态化巡查监管工作。市资规局制定了《三亚市海域海岛巡查监管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印发实施。同时,通过现场巡查监测、无人机航拍监测监管、疑点疑区核查等方式对海域海岛开发利用热点区域和海域使用管理难点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促进自然资源保值增值。
(四)加强耕地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一是加强耕地保护体制机制建设,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以制度建设引领耕地保护工作,构建了以市长为一级田长的田长制管理体系,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二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实现2021年4月至今已连续33个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新增”。特别是2023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复耕五年行动方案 (2023-2027年)》以来,我市成立了专班,协同强力推动整改,顺利完成了省下达给我市的,2023年永久基本农田中非耕地1554.03亩和“十三五”时期“非粮化”耕地5000亩复垦任务。另外,根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我市紧急开展了2023年永久基本农田疑似流出耕地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了251.63亩整改任务(非军事用地)并报省级审核;三是持续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实施,落实耕地占补平衡。2023年完成南繁集团前进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案入库,产生新增水田指标60.45公项,提质改造水田指标12.89公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