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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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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3 09:21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转来《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关于三亚市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的函》(三人常函〔2022〕12号)收悉。针对我市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和不足,现将我市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印发实施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

根据《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和《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纲要》要求,市国资委编制了“十四五”期间国资国企发展规划,并于3月22日以市人民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三亚市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三府〔2022〕126号)。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发展思路和目标、发展路径、具体项目及落实保障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的造血能力,巩固发展“2+6”的国资发展格局,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服务战略、服务城市、服务民生、服务产业的作用。

(二)高质量推进《三亚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深入落实我市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改革措施,坚持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为战略指引,结合企业实际,市国资委制定了《三亚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将29条改革任务细化分解为48项,目前已落实任务47项,待完成任务1项,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任务完成率为98%。尚有2家集团公司正在抓紧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正式出台后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将全部落实完成。

(三)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健全市属国企招投标的监管规定、规范资本运作,市国资委于2022年11月8日正式印发实施了《三亚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三国资〔2022〕242号)、《三亚市市属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招标活动监督管理办法》(三国资〔2022〕243号)。未来,市国委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及《三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中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提高国有资本的投资质量和效益。

(四)规划引领国有优质资产资本化、证券化

支持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将优质资产资本化、证券化。旅文集团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了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该票据募集资金8亿元,属于海南省首单市属国企中期票据,也是旅文集团继2021年发行私募公司债后,在公募市场的一次重要突破,成功打开了公募、私募市场融资“大门”。

环投集团成功发行了海通英大-三亚环投供水收费收益权一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项目,是海南首单供水收费收益权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以环投集团下属海南天涯水业东部供水公司的供水收费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发行规模 2.0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3+2),利率区间为 2.9%-3.2%,加权平均发行利率 3.12%。同时,这是海南省首单供水收费收益权ABS,是海南省首单在交易所挂牌绿色标志的资产支持证券。

(五)激发企业活力,大幅提升企业投融资能力、企业信用等级

三亚发控围绕做好市场化投融资平台,已设立海南自贸港基金,积极参与对接航美基金、低碳领域气候基金、华侨城蓝海文旅产业投资基金,谋划土地发展专项基金、融资租赁产业基金等;城投集团积极推进中期票据、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融资方式。三亚市国有企业通过探索推进国企改革重组后,企业信用等级有所提升,城投集团信用等级由 AA 升级至 AA+,旅文集团、环投集团信用等级为 AA。

二、健全完善金融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深化金融国有企业改革

(一)落实并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健全我市金融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

为促进我市金融国有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解决三亚市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担保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盛勇军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议授权市财政局为融资担保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委托三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发控”)进行管理,设立三年委托管理过渡期,股东由三亚发控变更为市财政局。目前,市财政局已起草《委托经营书(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三亚发控已制定《委托经营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与管理,督促和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履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职责,优化完善融资担保公司各项管理制度。针对融资担保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由三亚发控成立领导小组,加大处置力度,维护国有金融资本权益,防范国有金融资本流失,推动金融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

(二)逐步做强国有金融资本实力,落实服务实体经济主体责任

为不断培育壮大我市金融国有企业,回归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本质,我市计划从以下四方面努力:一是通过注入优质国有经营性资产等举措逐步解决我市金融企业规模小、体量不足的问题,提高金融国有企业主体信用资质,增强其自主发债等市场化融资能力;二是以“一所三中心”(海南国际清算所、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三亚国际资产交易中心)为核心项目,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4·13讲话精神,紧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目标,积极对接国际碳交易组织,建立与国内主流市场和现货平台的业务合作路径,探索建立非标资产跨境转让通道,充分发挥资源聚集和配置作用,开启三亚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国有金融企业的国企担当,助企纾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着力聚焦本地业务市场,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形成核心竞争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通过业财融合体现专业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扩大投放规模,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四是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手段力量,打造数据信息监管环境,确保国有资产资金数据安全。

(三)不断优化战略布局,提高金融国有企业防范风险能力

优化我市国有资本战略布局,支持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重要基础设施发展,发挥国有金融资本对社会资本的带动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三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以“一所三中心”建设为抓手,拓展金融市场深度和广度,优化金融结构,健全市场体系,加快形成丰富多元的地方金融机构体系,加快推动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业态落地。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和专业服务,建设绿色金融生态体系,支持企业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推动绿色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加快综合金融服务创新,探索金融资产、贸易资产跨境转让等领域创新。推动金融企业做大规模、快速发展、发挥作用,促进新型金融业态规范化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市国有金融资本监督管理部门将督促各国有金融企业履行好防控金融风险的主体责任,促进金融国有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资本约束机制,遵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等规定,保证充足的风险吸收能力,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夯实风险管理基础。我市各相关单位将保持与省金融局、市人大等监督管理机构的密切沟通,及时汇报项目进展,积极参与政策研究,主动防范风险隐患,助力金融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地方金融业态规范稳定发展。

三、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一)聚焦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针对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领域存在部分单位账实不符、建筑物及土地无证现象、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等问题,市财政局作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及时制定《三亚市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聚焦资产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细化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解决本领域内突出问题。市财政局通过指导各单位对标问题自查自纠和复查检查工作,指导一部分单位已经解决了一部分资产领域相关问题,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的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完毕。为进一步推动完成我市国有资产领域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市财政局制定了《三亚市国有资产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转发给尚未完成整改的相关责任单位,为各责任单位提出整改建议,持续督促有关单位限时完成整改工作,并要求所有责任单位彻底摒弃过去处理国有资产时存在的“决算不出不入账、权属不清不处理、历史项目不核销”思想,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以应入账尽入账、应核销尽核销为原则,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二)制定《三亚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培训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强化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市财政局已制定形成《三亚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初稿,目前正在抓紧修改完善。《三亚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印发后,将充分体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革成效,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将新增国有资产配置与财政预算管理相衔接,有效解决单位实物资产购置后不及时办理财务手续和固定资产手续导致的账实不符等问题,全面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厘清各行政事业单位与其主管部门,以及财政部门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的职责,构建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新增、使用到处置的全过程有效监管体系。此外,市财政局还将根据年度培训计划,拟开展资产入账、调拨、核销等相关的国有资产业务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各预算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年终开展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的管理

(一)已启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相关编报工作。三亚市已于2018年6月印发了《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实施方案的通知》,由市统计局牵头市自规、生态环保、水务、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启动了三亚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相关编报工作,已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林木资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等,只编制实物量表,暂不编制价值量表。通过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已基本摸清了三亚市存量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了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

(二)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矿产、海洋等国有自然资源的管理。一是持续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对我市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二是经三亚市政府同意,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采挖砂、石、粘土管理的通知》,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砂石土进行规范管理。三是落实耕地保护目标。我市印发《三亚市区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每一年度均对各区开展年度区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检查工作。多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均落实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严格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四是我市出台了《关于规范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流程,促进国有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五是对矿产开采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全面核实矿区的开采情况,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清理整顿;定期对矿区界桩开展检查,加大矿山开采界线巡查力度,严防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六是规范海域有偿使用和用海审批监管。率先在海南开展三亚海域基准价格评估,发布《三亚市海域定级及基准价格项目评估成果汇编》,推进和完善了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机制。严格用海审批监管,加强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常态化围填海现场巡查,建立海域、岸线执法巡查制度,及时对违法用海依法查处。开展海岸带修复,迄今我市总共开展海洋生态修复项目17个,共投资2.75亿元。目前已完工11个,正在建设6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9个,社会投资项目8个。今后将继续落实规划先行,持续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定期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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