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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2021年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初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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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1 11:30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1010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常委会会议:

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2021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财经工委提前致函市政府办和报告起草单位,对报告的起草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并委托财经工委专业委员对报告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反复会计核对,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建议。收到报告定稿后,财经工委组织对报告进行认真细致的初步审查并及时征求了全体工委委员和部分专业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财经工委认为政府及其市属金融企业在国有资产管理面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提请审议的我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基本上能够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建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比较客观的报告我市上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国有资产总体情况比较清楚,资产分类及负债情况较为清晰,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较为透彻,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措施比较合理。财经工作委员会原则同意这个报告。

财经工委认为,从报告内容看,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及突出问题不容忽视。比如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国有资本实力不强、国有资产未能保值增值、金融国有企业人才匮乏、金融风险防控压力较大等突出问题。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风险有所增长和金融强监管、去杠杆的大背景下,地方金融国有企业积累的金融风险相对也较大。从调研情况看,部分企业片面追求扩张发展,内部管控跟不上。从盈利能力看,政府投入大量资本金,但因市场因素影响,国有资产经营效益不高,如整个集团净利润才155.28万元,资本利润率(净利润/资本金总额)0.14%,令人堪忧。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处置渠道不通畅、司法诉讼执结率低、以物抵债税费高推高处置成本等情况。

财经工委建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强化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不断优化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建设,使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推自由贸易港建设、造福人民群众。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金融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意见和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全口径、全覆盖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于切实摸清家底、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提升管理公信力、推进国有资产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积极参与国有金融企业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健全监管机制,有效阻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持续深化金融国有企业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大力支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按照市场化管理要求,加快研究建立国有金融机构长效激励机制,突出激励的正向作用。三是逐步做强国有金融资本实力,落实服务实体经济主体责任。紧贴海南自贸港建设,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围绕重点领军产业和关键领域,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不断培育壮大我市金融国有企业。回归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本源,聚焦主业,紧紧围绕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推进自贸港重点项目建设等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正确处理好保值增值、提质增效等市场经营性基本要求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政策功能性要求的关系,防止脱实向虚四是不断优化战略布局,切实提高国有金融企业防范风险能力。拓展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优化金融结构,健全市场体系,加快形成丰富多元的地方金融机构体系。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完善和规范金融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和地区金融风险,促进新兴金融业态规范化发展,着力维护金融稳定。深入排查各类金融风险隐患,及时锁定、防控和化解风险,坚决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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