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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指导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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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7 18:04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27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主任会议上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三委办〔2021〕2号)的精神和省人大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社会委主任委员张羽飞为组长的指导执法检查组。2月初至4月底,市人大指导执法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现场检查选举程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指导各区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亚市行政村(社区)、农垦居共149个,其中村委会 89 个、社区 55 个、农垦居 5 个。本次选举选民数共 203448  人,选民参选率 97.86 %,同比上一次换届选举上升 4.86 %;村(社区)“一肩挑”占比 100 %,同比上升 1.4 %;“两委”班子成员大专以上成员数量 976 人,同比上升 38.2 %。“两委”班子成员中女性共 336 人,占比 27 %,同比上升4 %;“两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 41岁,同比下降  5.4岁“两委”班子成员中退役军人共 167人,占比 13.5 %,同比上升3.4%。

此次换届选举工作整体平稳有序。特别是在选举的重要节点“四个一次性”通过,即村(居)民代表选举一次性通过、党组织选举一次性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提名一次性通过、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一次性通过,确保了全市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都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完成换届任务。

二、主要做法及成绩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三亚市村(居)委会换届工作,多次强调执法检查在村(居)委会换届工作中的重要性。为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推进,迅速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社会委主任委员张羽飞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郑爱珠、市人大社会委专职副主任委员任熙德为副组长,各区人大分管领导、市人大社会委委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指导执法检查组。

(二)制定指导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市委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制定了关于指导各区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于2月7日,组织各区人大和市民政局召开三亚市村(居)委会换届指导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会上还邀请了具有丰富经验的市民政局副局长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及换届中应注意的事项展开培训。

(三)精心组织指导各区人大开展执法检查。通过省、市、区三级人大联动,形成合力,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全程跟踪,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检查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好执法检查,并在市人大和各区人大设立村(居)换届工作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便于时时监督,确保了全市149个村(居)民委员会都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

1.认真审核四个区人大的执法检查方案并指导各区人大开展村(居)委会换届执法检查。及时督促各区人大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并认真审核了执法检查方案。3月—4月底,市人大社会委相继赴吉阳区、海棠区、天涯区、崖州区及育才生态区,共计5个社区居委会、5个村委会、5个农场居开展了村(居)委会换届工作指导执法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查看公示栏以及实地检查选举现场等方式了解换届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纠偏纠错,各区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全覆盖,确保了换届工作进展平稳有序。

2.实时跟踪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市人大与人大、市民政部门上下联动协调机制,做到问题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反馈、动态及时掌握。针对指导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马上整改。4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三亚市村(居)委会换届指导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各区人大汇报了前期开展执法检查情况,市民政局汇报了目前全市村(居)委会换届情况及通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议要求,各区人大要做好执法检查,市民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做到全覆盖,针对换届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做好梳理,及时整改,防范化解换届工作中的风险隐患。比如:在选举前期,个别村(社区)的工作人员不熟悉政策和换届工作程序,出现用选举委员会会议代替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选举工作方案的现象。执法检查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责令立即整改,要求相关村委会重新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选举工作方案,避免了后续选举工作无效。

3.协助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我市村(居)换届选举顺利进行。3月份和4月份,省人大执法检查组2次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分为两组,分别赴我市辖区4个区的社区、村、居开展实地检查,有效促进了我市村(居)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三、存在的问题

检查组认为,全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情况整体上是好的,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一)民主选举方面换届工作程序简化或没有形成闭环。有的提名候选人大会与选民登记第三榜公示时间间隔少于三天;有的没有对书面申请参加社区选举的人员进行书面批(回)复,只进行微信或电话回复。

(二)民主决策方面:在选举前期,个别村(社区)出现用选举委员会会议代替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选举工作方案的现象;

(三)民主监督方面个别村没有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公告;个别村离任审计报告没有进行公示等现象。

(四)民主管理方面一是政策宣传不够广泛深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还缺乏长期性和连续性,一般在换届时宣传较多,平时宣传较少在今年换届工作中,各区相关部门和村(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换届内容和纪律宣传,但在检查过程中仍存在个别选民不了解掌握换届选举相关内容的问题,宣传发动还存在薄弱环节。参选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二是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大。由于选举任务重、时间紧,在选举前期的业务培训力度不大、培训时间短,造成工作人员对政策不够熟悉,还按原来的程序操作,致使在选举过程中程序不够规范。三是选举资料台账不够完整、规范。如:个别村(社区)推选村民代表及选举委员会成员的选票没有封存;资料台账未进行分类;离任审计报告公示了没有存档等现象;《居民代表的推选方案》和《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落款时间在审议方案会议之前。四是个别村级组织班子结构配备有难度。目前,全市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对村级组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造成村级组织工作量大。而担任村“两委”待遇普遍较低,返乡创业人员少,特别是年轻的大学毕业生,造成个别村(社区)班子结构配备有难度。

四、意见和建议

目前,我市村(居)委员会换届工作已圆满结束,新一届村(居)委员会的任期为5年,时间跨度比较长,影响比较大,我们要总结今年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在今后的换届选举工作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村(居)换届选举

是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选出致富带头人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一是建议相关部门通过制作户外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利用宣传车巡回播放等传统方式开展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广泛宣传,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治观念;二是各村(居)委会要以村小组、网格为单元,逐户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不漏一人,实现宣传发动全覆盖,提高参选积极性。三是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真正使关系广大群众民主权利的法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进一步规范换届工作台账,做到台账资料完整、准确。建议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换届工作流程列出换届工作台账清单,对台账的内容、格式等提出明确要求。对各村(居)换届工作台账进行逐一排查,针对部分村(居)换届工作台账存在漏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换届台账完整、准确。各村(居)要按照统一模板逐条逐项纪录、整理、装订,进一步规范换届工作台账,同时也利于换届资料长期保存。

(三)加强业务指导,规范选举程序。针对部分村(居)工作人员对政策不够熟悉,选举程序不规范,存在选举过程中各种公告范围不广等问题,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平时要把村级组织的培训纳入年度计划,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案说法等形式,对村委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进行经常性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四)建立健全村“两委”工作激励机制。要针对目前村级组织工作量大、村“两委”待遇较低的现状,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村“两委”工作激励机制,加大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合理提高村“两委”待遇,吸引高素质人员返乡创业,为促进乡村振兴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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