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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团和代表提出议案2件,建议198件。会后,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将代表议案和建议交由各有关承办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议案办理审议情况
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大会期间收到的柯俊标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的议案》和马劲平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开展<海南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议案》,分别交由市人大社会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的议案》办理情况
市人大社会委重视议案的办理工作,及时向常委会分管领导汇报,经讨论研究,认为市人大社会委2021年的工作计划已安排,执法检查又是一项繁重的工作任务,无法再列入2021年的工作计划中,因此,决定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任务列入2022年重点监督工作。在确定议案办理方案后,社会委主动向领衔提出议案的柯俊标代表反馈了议案办理的结果,柯俊标代表对议案办理的过程和结果均表示满意。
(二)《关于开展<海南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议案》办理情况
为做好该议案的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及时向常委会分管领导汇报,并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组织召开工委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议案办理工作;二是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了解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此项工作的计划安排;三是与规划、城建、旅游、卫健等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对接,了解此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四是在全市开展相关调研,重点前往商场、酒店、图书馆、医院等公共场所调研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
综合有关情况,城建环保工委认为该条例是2020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时间较短,而我市的财政资金比较紧张,投入不足,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建议待条例颁布实施满两年后,再视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城建环保工委将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抓紧抓好对条例的贯彻落实。城建环保工委主动向领衔提出议案的马劲平代表反馈了议案办理的结果,马劲平代表对议案办理的过程和结果均表示满意。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在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期间,代表和代表团围绕自贸港建设、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共提出建议198件。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认真研究,分别交由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有关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办理21件;交由市政府部门办理177件。198件代表建议中,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85件,占比42.9%;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89件,占比45.0%;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C类)24件,占比12.1%;代表满意率80.3%,基本满意率19.7%。2021年12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其他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也书面报告了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肯定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办理的建议
交由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办理的建议21件,这些建议涉及修订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律师行业简化、优化高层次人才认定程序、社区书记退休待遇、相关单位人员编制问题、党建阵地建设用地等内容。建议办复率100%,代表满意17件,占81%;基本满意4件,占19%;其中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8件,占比38.1%;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 9件,占比42.9%;代表所提问题因政策原因或目前条件限制短期难以解决的(C类)4件,占比19%。
(二)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
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期间及闭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共177件,其中城建环保类57件、科教文卫类38件、财经类25件、民族宗教类17件、法制类9件、社会建设类5件、其他类26件。这些建议来自基层、源于群众,反映的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是民意的“晴雨表”、民情的“直通车”、民众的“连心桥”。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始终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推动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办理好一批重点、热点、难点建议,有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回应百姓关切问题。各承办单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着眼点放在解决问题和推动落实上,把切入点放在提高办理服务质量上,尽职尽责,有条不紊地推进了2021年度的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市政府系统的177件人大建议均办理完毕,办复率100%,满意率80.3%,基本满意率19.7%。其中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77件,占比43.5%;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80件,占比45.2%;所提问题因政策原因或目前条件限制短期难以解决的(C类)20件,占比11.3%。
三、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在推动我市自贸港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主要做法有:
(一)市人大常委会加强领导,督办有力
1.提前准备,及时交办代表议案和建议
一是会前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在人大例会前两个月就研究部署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向各区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各代表团认真组织代表进行调研视察,积极协助代表做好议案和建议起草工作,并对各代表团的议案和建议的质量、数量都提出具体要求,提出建议数量不少于上次会议。二是会议期间认真收集、严格把关代表议案和建议。大会组织组(议案建议审查组)加强与各代表团联络沟通,各代表团按照大会议程安排,认真讨论本代表团提交的重要议案和建议草案,及时提交代表议案和建议。大会组织组(议案建议审查组)收到代表议案和建议后,逐件研究,严格把关,指导代表完善议案和建议内容,确保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质量。同时,还要求市政府督查室派员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代表建议的质量把关工作。三是会后及时交办代表议案和建议。大会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将2件代表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办理;对于198件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与市政府督查室共同研究,明确承办单位,将属于市政府系统办理的,交由市政府办进行交办,将属于市委部门等其他单位办理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直接进行交办。同时,对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就办理程序、时限、格式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2.强化督办,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将198件代表建议按城建环保、财经、科教文卫、农业农村、法制、社会建设、其他等进行分类,汇编成册,由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按照职责结合日常监督工作进行对口督办,发挥各工委督办优势,增强了督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督办工作合力。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12件代表建议作为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建议,建立由主任会议成员带头督办、相关工委协助督办的重点督办工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在工作会议上强调,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是代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高度重视,要创新工作措施和机制,真正把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办理水平。主任会议成员与各工委通过召开协调会、组织办理工作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督促有关承办单位积极与代表沟通,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林有炽副主任牵头督办第88、90号等2件重点代表建议,法工委协助督办。林有炽副主任高度重视督办工作,多次指示法工委要结合工作职责做好重点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根据林有炽副主任指示,法工委根据洪漫宁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吉阳区荔枝沟路与同心路交汇处增设机动车通行信号灯的建议》(第88号建议)及吴衡柳代表提出的《关于为博后村五个村小组(糖丰、新坡一、新坡二、新坡三)土地讨回股权的建议》(第90号建议),发文到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建议进行了督办,推动了有关问题的解决。林有炽副主任牵头督办的2件重点代表建议已全部办复,提出建议的代表均表示基本满意。
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督办第98、134、163、171号等4件重点代表建议,社会委、城建环保工委协助督办。分管副主任高度重视督办工作,多次指示社会委、城建环保工委要结合工作职责做好重点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根据分管副主任指示,社会委针对陈德庄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年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保障的建议》(第163号建议)和林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守好祖国南大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建议》(第171号建议),采取函询、电询等方式进行督办,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城建环保工委针对洪漫宁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三亚东河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速度的建议》(第98号建议),结合《三亚市三亚河生态保护管理规定(草案)》的立法审查和《三亚市河道生态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等两项年度重点工作,对三亚河东河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导,推动了问题的解决。针对莫壮丽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垃圾分类管理终端运行机制的建议》(第134号建议),城建环保工委结合年度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了固废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推动了有关工作的开展。社会委、城建环保工委分管副主任牵头督办的4件重点代表建议已全部办复,提出建议的代表均表示满意。
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督办第19、20、75、85号等4件重点代表建议,教科文卫工委和财经工委协助督办。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督办工作,指示教科文卫工委要结合年度工作要点来督办刘海龙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丰富社区群众生活的建议》(第19号建议)。结合市政府在落实《海南自由贸易建设总体方案》中提出的“设立游艇产业改革发展创新实验区”的相关工作情况专项报告,来督办罗子莲代表提出的《关于用好用足优惠政策促进三亚游艇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0号建议),提高了督办效率。指示财经工委要选取重点民生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发挥示范作用,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罗子莲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三亚扩大开放的建议》(第75号建议)和童立艳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做好崖州动车站提档升级工作的建议》(第85号建议),推动了有关工作的开展。教科文卫工委和财经工委分管领导督办的4件重点代表建议已全部办复,提出建议的代表均表示满意。
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督办第42、167号等2件重点代表建议,民宗外侨工委协助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督办工作,多次指示民宗外侨工委要结合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积极统筹各项工作并做好跟踪督办,推动加快解决欧阳细金代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42号建议)和《关于统筹协调农村宅基地和户籍分户管理的建议》(第167号建议),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刚性和实效性。民宗外侨工委分管领导牵头督办的2件重点代表建议已全部办复,提出建议的代表均表示满意。
3.加强联系,增强议案和建议办理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主动积极与市政府督查室和各承办单位联系,了解办理进度和答复代表情况;主动与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代表联系,征求代表对议案和建议的答复的意见;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代表议案办理情况报告;认真收集代表反馈意见,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建议,及时向承办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并要求办理单位加大办理力度,加强与代表沟通;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发挥自己监督工作优势,结合日常工作,对归口代表建议的办理进行监督,推动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二)承办单位多措并举,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人大代表以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标准,积极改进工作方法,着力提高办理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内容,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并要求每位市政府领导都领衔办理1-2件人大代表建议;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认真组织,坚持快交办勤督查、抓协调促落实;市政府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深入调研、专人跟踪,并积极与代表沟通协商,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规范办理程序,在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
(1)规范办理程序。一是优化交办程序,通过人大信息互动平台进行精准交办、快速交办;二是统一办理流程,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做好登记、交办、协调、调查、审核、核稿、签发、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确保逐级审核把关。三是规范建议答复格式,提供复文范本和征询意见格式表。四是提倡面商机制,建议各承办单位与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
(2)强化督办制度。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加强督查。市政府办公室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市政府督查室采取短信、电话、文件等形式,全流程跟踪和催办。从交办到办结的每一个时间节点,市政府督查室都会通过各种形式提醒和督促各承办单位。针对建议办理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市政府督查室会定期督办并责令其及时整改。
(3)注重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将人大代表建议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根据各承办单位的答复进度有序公开办理结果,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也促进了各承办单位的复文质量和办理效果。
3.紧扣社会热点,回应群众关切
从代表建议的统计分析来看,医疗、教育、住房等民生问题在所有建议中始终名列前茅,尤其是教育问题,每年都是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市政府坚持将建议办理,作为听民意、查民情,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接受监督的重要抓手,努力将代表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各项决策措施,通过建议办理推动工作见效。如黎奋代表提出的《关于崖城中学增加高中编制的建议》(第191号建议),市政府召开了市长办公会研究崖城中学高中部办学问题,会议要求市教育局协调解决首批20个教师编制,崖州区同步组织教师招聘。针对张卓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三亚市班主任待遇的建议》(第12号建议),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了讨论研究,为切实激励和提高我市中小学校班主任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教学中的突出作用,全面推进我市中小学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会议同意以年终绩效单列的方式给予我市教育系统班主任绩效奖励,按平均600元/人·月的标准执行,执行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11月23日三亚市教育局印发了《三亚市关于单列中小学校班主任费发放实施方案》。
4.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建议落实
代表建议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重视、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抓好代表建议的落实,是建议办理工作的根本要求和落脚点。市政府明确提出,要把建议办理作为改进和推动政府工作的有力抓手,要把代表意见建议与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市政府领导督办领办重点建议的机制。如农村房屋报建问题,有高正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解决群众转户报建需求的建议》(第110号建议),有吉大成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恢复农村宅基地报建的建议》(第114号建议),有王浩郦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南新居居民危房报建难问题的建议》(第118号建议),有吴衡柳代表提出的《关于博后村房屋报建难的建议》(第119号建议),有陈海鹅代表提出的《关于市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属地农场居民房屋报建指导意见的建议》(第144号建议),有黎少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宅基地和住房报建的建议》(第147号建议),这些建议都集中反馈了农村建房报建难的问题。针对此事,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市委副书记、市长包洪文也特别关注,多次强调安居乃民生之本,要想方设法尽快解决农村报建中的堵点难点问题。7月4日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亚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设施方案》,10月28日市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亚市垦区建房管理实施细则》。
四、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积极采纳代表议案,推动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柯俊标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的议案》和马劲平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开展<海南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议案》,虽然没有列入2021年工作计划,但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市人大社会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任务列入2022年重点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认为《海南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是2020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时间较短,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建议待条例颁布实施满两年后,再视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城建环保工委将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抓紧抓好对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结合代表建议,推动改进政府有关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建议的办理在促进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中的重要作用,使建议办理与政府实际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助力我市自贸港建设。如周燕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海棠区北山热带农业产业园,打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示范点的建议》(第198号建议),海棠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并提出了逐步解决的措施:一是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快北山田洋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化发展,二是构建区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助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三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发展北山现代农业产业,四是以减肥减药为抓手,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各种措施正在予以落实。再如郑爱珠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第39号建议),针对公共体育设施不足日益凸显的问题,市旅文局采取积极措施并根据《三亚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2021—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我市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建设进行了筹划部署,将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市内公园、广场等公共场地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协调住建部门按照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加大村级公共体育设施投入,大力推进我市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建设。
(三)吸纳代表建议,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对代表建议集中反映的问题,市政府认真组织调研论证,适时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如赵文晓代表提出的《关于多管齐下解决城市住房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建议》(第108号建议),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推动,通过加快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大力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方式多措并举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又如王芳代表提出的《关于通过APP或公众号预约疫苗接种及相关查询的建议》(第27号建议),市卫健委以“互联网+健康三亚”平台建设为基点,以电子健康卡为主索引,与各医疗机构对接,通过“健康三亚”微信公众号为居民提供预约挂号、在线问诊、缴费充值、报告单查询、在线健康咨询、处方外延等医疗健康服务,极大的缓解了居民就医痛点,提升就医便捷性;再如陆丹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市内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第89号建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着眼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交管工作实际,针对两轮电动车总量不断增大,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频发等问题,坚持全面治理、综合施策、长效监管并举,将强化电动车管理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积极的宣传引导,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强化路面整治,规范全面上牌等多项措施,循序渐进,多管齐下,全面推动电动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