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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以及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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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8 17:23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团和代表提出议案4件,建议227件。会后,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将代表议案和建议交由各有关承办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议案审议情况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4件议案分别交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办理。各承办单位及时与提出议案的代表和代表团沟通,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办理意见,经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后,书面答复了相关代表和代表团,满意率100%。2019年12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4件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议案的相关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一)吉阳代表团提出“关于制定《三亚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议案”

民宗外侨工委认为,我市没有制定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地方立法权限。目前形势下,随着自贸区(港)建设,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集体用地的征收征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为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议市政府学习借鉴外地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的经验做法,出台《三亚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切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将此办理建议转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二)天涯代表团王永秀等13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三亚湾保护管理规定》的议案”

城建环保工委认为,2016年12月市政府已颁布实施了地方政府规章《三亚湾滨海公园保护规定》,为保护三亚湾滨海公园(三亚湾海滩)提供了遵循,至今仍在实施中,若再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其内容定会有高度重合。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的《三亚市公园条例(草案)》,其内容将涵盖《三亚湾滨海公园保护规定》。因此,单独再就三亚湾保护管理进行立法,已显得无必要。城建环保工委下一步将加强对三亚湾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保护三亚湾的生态环境。

(三)天涯代表团王娜等12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三亚市电动车登记管理办法》的议案”

法工委认为,对电动车管理进行立法十分必要,是我市城市管理的必然要求,但鉴于省人大常委会已着手研究是否将非机动车(其中涵盖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如果列入,我市可暂缓立法,待省里相关性法规出台后,再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是否需要立法;如果没有列入,我市可启动相关的立法准备工作。综合有关情况,法工委建议将《三亚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列为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调整后)和2020年立法计划的调研类项目,同时支持市政府尽快出台关于电动车管理的地方规章,先施行一段时间,待条件成熟后再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四)崖州代表团蔡荣和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崖城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议案”

教科文卫工委认为,保护崖城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刻不容缓,必须通过立法来加以保护,为此,教科文卫工委对崖州区文物保护管理开展立法调研,形成了《关于崖州区文物保护管理的立法调研报告》,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将崖州区文物保护管理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立法题目拟定为《三亚市历史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此外,教科文卫工委还建议市政府在该法规出台之前切实解决当前崖州区文物保护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采取有力措施,保护现存古建筑。二是加快开发建设,以开发促保护。三是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和代表团围绕自贸区(港)建设、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共提出建议227件。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认真研究,分别交由市委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和各区委办理11件;交由市政府部门办理216件。227件代表建议中,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56件,占总件数的25%;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145件,占总件数的64%;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C类)26件,占总件数的11%,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98%。2019年12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委有关部门和有关人民团体的办理情况也报告了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常委会会议肯定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市委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等单位办理的建议

交由市委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和各区委办理的建议11件,涉及编制、人才工作、村(社区)党建等内容。其中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6件,占总件数的55%;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 5件,占总件数的45%。

(二)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

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216件,这些建议涵盖工交城建、科教文卫、农林水渔、财经商旅等,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其中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50件,占总件数的23%;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140件,占总件数的65%;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C类)26件,占总件数的12%。

三、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作用。主要做法有:

(一)市人大常委会加强领导,督办有力

1.提前准备,及时交办代表议案和建议

一是会前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在会前两个月就研究部署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向各区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各代表团认真组织代表进行调研视察,积极协助代表做好议案和建议起草工作,并对各代表团的议案和建议数量都提出具体要求。二是会议期间认真收集、严格把关代表议案和建议。大会组织组加强与各代表团联络沟通,各代表团按照大会议程安排,认真讨论本代表团提交的重要议案和建议草案,及时提交代表议案和建议。大会组织组收到代表议案和建议后,逐件研究,严格把关,指导代表完善议案和建议内容,确保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质量。三是会后及时交办代表议案和建议。大会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将4件代表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办理;对于227件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与市政府督查室共同研究,明确承办单位,将属于市政府系统办理的,交由市政府办进行交办,将属于市委部门和人民团体办理的,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直接进行交办。同时,对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就办理程序、时限、格式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2.强化督办,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将政府办理的216件代表建议按城建环保、财经、科教文卫、民族宗教、法制、等进行分类,汇编成册,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按照职责进行对口督办,发挥了各工委督办优势,增强了督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16件代表建议作为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建议,建立由主任会议成员带头督办、相关工委协助督办的重点督办工作机制。主任会议成员与各工委通过召开协调会、组织办理工作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督促有关承办单位积极与代表沟通,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

张羽飞副主任牵头督办第130、145、155、162号等4件重点代表建议,城建环保工委协助督办。张羽飞副主任高度重视督办工作,多次指示城建环保工委要结合工作职责做好重点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根据张羽飞副主任指示,城建环保工委根据符壮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大隆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投入加大力度的建议》,对大隆水库水生态和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调研,推动了有关问题的解决。张羽飞副主任牵头督办的4件重点代表建议已全部办复,提出建议的代表均表示满意。

王文荣副主任牵头督办第13、18、33、77、85、87号等6件重点代表建议,教科文卫工委和财经工委协助督办。王文荣副主任高度重视督办工作,指示教科文卫工委要结合《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对重点代表建议《关于加大我市特殊教育学校硬件投入或重新选址建校的建议》和《关于发挥优质教育资源,增加九小教育用地的建议》进行督办,并将有关情况纳入执法检查报告中,转交市政府处理,推动了有关问题的落实。王文荣副主任牵头督办的6件重点代表建议已全部办复,提出建议的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林有炽副主任牵头督办第42、48、57、109、110、114号等6件重点代表建议,法工委和民宗外侨工委协助督办。林有炽副主任高度重视督办工作,2019年11月8日主持召开代表重点建议督办推进会,直接推动了重点代表建议的落实。林有炽副主任牵头督办的6件重点代表建议已全部办复,提出建议的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3.加强联系,增强议案和建议办理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主动积极与市政府督查室和各承办单位联系,了解办理进度和答复代表情况;主动与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代表联系,征求代表对议案和建议的答复的意见;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代表议案办理情况报告;认真收集代表反馈意见,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建议,及时向承办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并要求办理单位加大办理力度,加强与代表沟通;参加由市政府督查室召开的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会议,会上对政府办理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二)承办单位多措施并举,认真办理

各承办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人大代表以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标准,积极改进工作方法,着力提高办理水平。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办理责任。市政府办公室根据代表建议的内容,对照部门职责,初步拟定承办单位,发函征求各单位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修改后确定承办单位。对于办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本着有利于办理工作落实的原则,确定一个单位主办、相关单位会办、多部门协作予以完成。此外,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承办单位落实专人负责,规范办理。一些承办单位如海棠区、市商务局、市教育局,还召开了专项会议进行部署,进一步细化办理要求,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市商务局采取“双互动工作法”,让代表参与办理过程,使代表理解在办理之中、满意在答复之前,办理做到“三沟通一反馈”,即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三沟通”,最后再进行反馈,确保责任落实。

2.紧盯重点建议,着力解决问题。市政府遴选了10件重点建议由分管领导领办,充分发挥了重点建议督办领办的示范作用,带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如市政府领导多次针对《关于打造文艺品牌,展示区域文化特色的建议》(第5号)进行调研并协调推进,提出加快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紧盯文化中心项目和非遗文化中心建设,全面落实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等一系列措施。重点建议办理良好机制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带动了其他建议的解决。如针对卓德雄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外卖行业监管处罚力度的建议》(第25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监管机制,推出餐饮O2O网监系统,通过“人+机”互补的模式实现了对网络订餐的有力监管,有效解决了网络订餐经营者数量庞大、交易行为复杂、违法行为隐蔽等问题。

3.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任务。一是形成督查工作合力。为确保承办单位及时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任务,市政府办公室与相关建议责任部门通力合作,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掌握办理进度,形成了工作合力。二是创新督办方式。市政府督查室将所有建议登记造册,分别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采用电话催办、上门督办、跟踪督办等形式,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对承办量较大、“热点”“难点”问题较集中的部分承办单位进行督查,对代表答复“不满意”的建议,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要求重新办理,及时答复。三是加大回访工作力度。通过建立销号台账及时进行回访,回访率100%,对办理工作成效差、进度慢的单位,及时下发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同时,通过召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座谈会,让承办单位和人大代表面对面交流,积极做好解释工作,赢得了人大代表的理解与支持。如办理欧逢源代表提出的《关于予以少数特殊“入嫁媳妇及其子女”享受棚改集体福利(分红)待遇的建议》(第218号)时,经过座谈会协调,将政策解释清楚,对其中不合理的事项由审计部门积极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相关部门配合予以跟进纠正,最终得到了代表的认可。

四、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积极采纳代表议案,推动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所提的4件议案中,有1件列入了2020年的立法计划;有1件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的调研类项目,并支持市政府尽快出台有关地方规章,待条件成熟后再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有1件已转交市政府建议其制定规范性文件,以指导相关工作。代表议案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推动了市人大常委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二)结合代表建议,推动改进政府有关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在促进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中的重要作用,使建议办理与政府实际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助推我市自贸区(港)建设。如针对李国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营运的建议》(第101号),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营运、严查网约车平台等一系列措施,促进我市营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又如针对周美君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垃圾转运站建设纳入城市规划设计中的建议》(第180号),市资规局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城市未来发展对环卫用地的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独立环卫用地,规划中心城区垃圾转运站20座,其中保留现状7座,现状扩建3座,规划新增10座,届时,总转运规模将达到3850吨/天,可满足城市不断发展的垃圾转运需求。

(三)吸纳代表建议,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对代表建议集中反映的问题,市政府认真组织调研论证,适时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如代表们对教育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和住房报建问题比较关注,为此,市政府通过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了研究。教育方面,有陈梦仙代表提出的《关于适当放宽本地教师招聘要求的建议》(第14号),童立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础教育方面的建议》(第20号),赵日升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三亚市教育系统临聘非教学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第22号),蔡荣和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市区教育资源帮扶农村学校制度性安排的建议》(第28号)等。针对这些问题,阿东市长于2019年11月主持召开七届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审议通过了《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我市幼儿园、中小学教师队伍和设施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农村土地流转和住房报建方面,有杨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藤海社区部分危房进行改造的建议》(第125号),黄明坤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吉阳区龙坡村遗留土地问题的建议》(第137号),吴衡柳代表提出的《关于开放审批农村建房的建议》(第141号),邓海全代表提出的《关于明确育才生态区那会村委会村庄土地确权的建议》(第150号),符儒敬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第154号)等。针对这些问题,阿东市长于2019年7月主持召开七届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三亚市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原则通过了《三亚市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等一批规章制度,对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和住房报建起到了较好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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