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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代表建议、 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承办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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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 09:11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议案室、各区人大: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要求,将开展2015年优秀代表建议和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先进承办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2015年优秀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及先进承办工作者评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推荐报送工作,并于2016年1月8日前将候选优秀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承办工作者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
    联系人:黄禄斌
    电 话:13138963849 88268665(传真)
    附: 
      2015年优秀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及先进承办工作者评选工作方案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

 

2015年优秀建议、先进承办单位
及先进承办工作者评选工作方案


    为激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代表提出建议的责任感,促进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员提高办理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优秀代表建议评选
    1、对于优秀建议的表彰件数,按当年代表建议总件数的10%左右确定。2015年代表建议总件数为116件,确定12件评为优秀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各区人大按每单位1―2件推荐。
    2、由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各区人大推荐出候选优秀代表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二、先进承办单位及先进承办工作者评选
    先进承办单位:5个;
    先进承办工作者:10名。
    具体程序为:由市人民政府推荐,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三、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优秀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及先进承办工作者,按照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予以表彰奖励,名单向媒体公布。
    四、有关要求
    评选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成立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秘书长、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研究室、相关工作委员会及市政府督查议案室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为成员,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评选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具体承办。

    附件:
    1、优秀代表建议推荐表
    2、先进承办单位推荐表
    3、先进承办工作者推荐表

     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评选推荐表(附件1.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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