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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三亚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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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4 11:27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1223日在市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预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组织对2022年三亚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进行了初审,结合今年我市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情况,提出以下初审意见:

一、预算调整原因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省级转贷市县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及项目的通知》(琼财2022752,省财政转贷我市提前批第二批新增债券共计78.51亿元,已完成预算调整工作。近期,省厅又下达我市第三批债券资金8.2亿元。为保证预算执行,需要对我市2022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情况

1.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51.41亿元调整为259.61亿元,比预算增加收入8.2亿元。

2.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250.89亿元调整为259.09亿元预算增加支出8.2亿元。

3.以上收支调整后,2022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0.52亿元,与预算持平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情况

1.202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50.47亿元调整为258.67亿元,比预算增加收入8.2亿元。

2.202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249.95亿元调整为257.04亿元预算增加支出7.09亿元。

3.以上收支调整后,202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63亿元,与预算增加1.11亿元另,增加转移性支出1.11亿元(主要是转贷区级债券1.11亿元)

三、初审意见

财经工委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省转贷我市新增债券资金用于崖州湾科技城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配套等项目建设符合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贸港建设的决策部署,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总体可行据《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预算条例》有关预算调整的规定,财经工委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三亚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四、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财经工委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是加快预算调整项目的推进和落实。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方案,强化资金使用部门主体责任,临近年终,时间紧迫,要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运行效率。加强对预算调整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确保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加强对三亚市中心医院改扩建、海南人工智能计算机中心建设、崖州中心渔港片区路网建设和崖州湾南繁科技城安置区等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的监督指导,规范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二是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统筹推进税收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组织,完善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财政支出政策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平衡好提效能与防风险的关系。做好财政紧平衡状态下资源统筹工作,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强风险源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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