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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初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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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1 11:29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1010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常委会会议: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建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法律规定,财经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工委委员对市政府《关于三亚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综合报告)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财经工委认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国有资产管理所做工作及取得成效应予以充分肯定,提请审议的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基本能够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比较客观的报告我市上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的基本情况。国有资产总体情况比较清楚,资产分类及负债情况较为清晰,国有资产监管体系逐步健全完善,监管覆盖面更加全面,监管力度逐步加强。报告指出了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财经工委建议将国有资产综合报告提请八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审议

财经工委认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市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存在集团合力不够、主体功能不足、整体盈利能力较弱、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决策机制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不高、力度不够的问题;二是金融国有资产企业存在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弱、资产流失严重、未能保值增值、金融人才匮乏、风险防控压力较大的问题;三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存在部分单位账实不符、建筑物及土地无证现象、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等问题;四是国有自然资源存在管理基础薄弱、资源价值挖潜不足、监管执法困难较多且力度不够、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监管保护矛盾突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国有资产管理中均应予以高度重视。

财经工委建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强化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不断优化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建设,使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推自由贸易港建设、造福人民群众。一是对标海南自贸港建设要求,创新国有企业投融资机制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进一步优化调整国资布局结构,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有效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二是健全完善金融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持续深化金融国有企业改革,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不断优化金融国有资本战略布局,落实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及时锁定、有效化解各类金融风险隐患,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切实提高金融国有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三是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权责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研究对策,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有效化解“在建工程”,通过纳入部门预算、开展专项审计、加强绩效管理等措施不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四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联动监管机制,统筹编制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整体规划,坚持以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落实规划先行,科学布局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切实摸清国有自然资源底数,进一步夯实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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