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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三亚市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报告》,城建环保工委在分管领导黄志强副主任的带领下,在去年开展《三亚市河道生态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回头看和《固废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今年对我市的部分大气监测站点、主要河流水域、部分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等地的生活垃圾分类和水环境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凤凰岛二期拆除、赤田水库流域治理、蜈支洲岛国家海洋牧场建设、抱坡溪湿地公园整治等多个重点项目进行了实地察看,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海棠区人大常委会前往海口、儋州、琼海等地开展了考察学习,吸收借鉴了其他市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并与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了解或函询沟通,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质量达标状况
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目标值为98.5%,达到目标要求;PM2.5累计均值为12微克/立方米,目标值为13微克/立方米,达到目标要求;臭氧累计均值为106微克/立方米,目标值为118微克/立方米,达到目标要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检测的11个断面(点位)水质年均值优良率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均达到目标要求。近岸海域水质为优。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昼间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为好,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植被覆盖度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整体稳定。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三亚市2019-2021年地表水监测达标率
年度 |
达标率 |
年度 |
达标率 |
年度 |
达标率 |
2019 |
91.7% |
2020 |
91.7% |
2021 |
100% |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以完成重点任务为核心,高效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省生态环境百日大督查整改
一是提前完成重点项目整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准专项整改方案8个重点问题中,我市负责凤凰岛二期和瑞吉酒店8项整改措施,6项已完成并销号。其中:瑞吉码头防波提拆除工程于2021年6月4日全部完成,珊瑚礁生态修复工作于9月29日完成;凤凰岛二岛拆除工程于2022年3月19日基本完成,比规定整改期限提前9个多月,现正在办理销号手续,下一步将加快开展拆除后的生态修复。二是加快推进两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我市牵头的28项省级措施任务全部销号备案,142件信访件全部办结;第二轮环保督察我市牵头的34项省级措施任务中,19项销号备案,8项为长期坚持,7项正在推进,171件信访件全部办结。三是有序开展生态环境百日大督查整改。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向我市移交17个问题,其中2022年度需完成整改8项。截止2021年底,完成整改7项,逾期1项,为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建设飞灰填埋场和炉渣处理厂建设缓慢问题(2022年1月1日基本完成主体建设,开始试运行),移交159个群众举报问题全部办结。
(二)以标志性工程为抓手,全力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一是推行全面“禁塑”。印发《三亚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方案(2021-2022年)》,坚持大力宣传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发动300人次参与禁塑宣传,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241户次。二是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出台《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南》等工作制度。全市425个物业小区、186家教育机构、142家酒店、11家景区、28家农贸市场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三是推广新能源汽车。2021年,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量为12475辆,超额完成3950辆的年度任务。截至2021年底,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8117辆,占有率11.04%,在全省名列前茅。四是推广装配式建筑。印发实施《关于稳步推进三亚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措施》等文件,2021年,我市118个项目通过评审,建筑规模约915万平方米,开工约765万平方米。
(三)以污染精准治理为目标,全方位提升各领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是提升大气污染精细化治理水平。开展大气污染来源解析与协同控制研究工作,定性解析大气颗粒物(PM10、PM2.5)和臭氧的来源并提出应对措施。对建筑工地、加油站、混凝土搅拌站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二是推动水综合治理体系改革。持续推进“市、区、村”三级河长湖长体系。开展中心城区雨污水管网的排查与修复,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100%,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管、用”一体化,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是推进土壤和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基础信息调查项目行政验收工作,启动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退役场地红线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开展农用地排查和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管理物质调查,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检测机构、实验室废液环境专项检查。
(四)以制度建设执行为先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
一是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印发实施《三亚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三亚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三亚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试行)》。二是开展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创新试点。以赤田水库生态补偿为试点,推动我市与保亭县成立联合整治指挥部,设立生态补偿机制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签订《2021年赤田水库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三是建立污染天气研判应急响应机制。印发实施《三亚市大气污染研判工作机制》《三亚市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联动机制》(试行),建立健全从前端监测发现、分析研判到末端预警响应的大气污染防治全链条工作机制。四是探索生态安全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启动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保护规划编制,目前总体保护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三亚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战略研究,起草《三亚市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办法》。五是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湾长制”。创新污水、供水、雨水、再生水、海水的建管模式,加强陆海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实施“厂网河湖库海”治理一体化。
(五)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效率为突破,助力三亚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及发布工作。现“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已全面上线运行使用。二是统筹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全年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2张,变更审核47家。三是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三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开启“订单式”环保服务,对列入2021年重点项目清单和中央资金的项目,实行“提前介入,专人负责,全程配合,跟踪服务”,积极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四是推进环评制度改革。通过将专家审查、报告修改以及公示等环节并行同步,采取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同步审批等多种举措,缩短项目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最大限度简化环评审批。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但局部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水环境检测数据不容乐观。2021年,赤田水库(取水口)检测数据显示,1、5、6、10、11月份为Ⅲ类水;半岭水库(取水口)检测数据显示,1、2季度为Ⅲ类水,该两处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螺村断面在2、3、4三个月连续监测为劣Ⅴ类水,国控林家村断面4月监测为劣Ⅴ类水。内河湖水质监测,桃源河桃源路断面也在1月份监测为劣Ⅴ类水。二是水环境治理能力有待加强。河流上游综合治理和水源地退果还林效果未达预期,河道源头污染未得到彻底治理(赤田水库、大隆水库);城区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部分管网存在错接、乱接、混接和长期堵塞问题,造成污水溢流或通过雨水管道排入河道,影响水环境质量(抱坡溪湿地公园);个别吸污车将粪污直排入河,造成断面水质污染物浓度超标(桃源河桃园路断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不高,部分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验收,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未有效衔接,部分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污水无法接户。目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78.5%,正常使用率为88.18%,处理设施尾水平均达标率为74.1%。
2021年1至12月地表水监测存在隐患断面表
监测断面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赤田水库 取水口 |
Ⅲ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Ⅲ类 |
Ⅲ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Ⅲ类 |
Ⅲ类 |
Ⅱ类 |
海螺村 (荔枝沟桥*) |
Ⅳ类 |
Ⅳ类 |
劣Ⅴ类 |
劣Ⅴ类 |
劣Ⅴ类 |
Ⅲ类* |
Ⅲ类* |
Ⅲ类* |
Ⅳ类* |
Ⅱ类* |
Ⅱ类* |
Ⅲ类* |
林家村 |
Ⅰ类 |
Ⅱ类 |
Ⅱ类 |
劣Ⅴ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
半岭水库 取水口 |
Ⅲ类 |
|
|
Ⅲ类 |
|
|
Ⅱ类 |
|
|
Ⅱ类 |
|
|
注:①国控断面赤田水库、林家村等水质监测为国家监测事权,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②“*”表示海螺村断面受工程扰动,应三亚市申请,经厅监测处水处同意,工程扰动期间,采用荔枝沟桥断面监测数据替代。
(二)空气质量保持稳定,但污染防治形势比较严峻
一是重点污染领域控制效果不够理想。工地扬尘控制有待加强,建筑工地内部及周边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部分拆迁和建设项目没有防尘抑尘设施,部分工地内部道路未按照要求硬化,场内裸露土地覆盖不完整,渣土运输车辆夜间无封闭过量运载渣土仍然存在。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多,车辆尾气排放污染日趋加重,受到技术瓶颈和传统习惯的影响,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仍有较高提升空间。二是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增加。在现有基础上,受气候和技术等多重因素影响,PM2.5浓度继续降低难度增加(2020年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2021年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秋冬季易受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不佳,空气质量改善工作面临大挑战;污染源全方位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分级应急响应机制不够完善;高效研判、高速响应能力仍需提升,难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带峰值影响。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速推进,但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一是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深入推进。“前段分类投放,中端分类收运,末端分类处置”的全链条分类处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处理标准不高,法规制度不够健全,“混合收集、混合清运、混合处理”的状况依然存在。2021年,垃圾分类工作在全省四个地级市阶段评比为最后一名。二是建筑垃圾回收量利用率较低。我市2019-2021年建筑垃圾回收量分别仅为1.75万吨、1.40万吨、17万吨,虽然去年回收量增加明显,但仍远低于《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供应的保底量每年40.7万吨的标准。三是“禁塑”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农贸市场、百货商店、餐饮店等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情况较为常见,大型商超散装食品称重前普遍使用塑料保鲜袋进行分装,快餐外卖仍大量使用非可降解包装材料,线上线下销售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现象依然存在。四是农业废物回收未全面覆盖。农业投入品回收站数量少规模小,农膜、包装袋、废弃农药包装物等未实现全面集中收集处理,有的丢弃在田头水沟或被当作生活垃圾处理,成为新的污染源。五是新增污染物处理需尽快布局。随着电动汽车和电动摩托车保有量的高速增加,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已成为新的难点,我市现仍有小作坊进行废旧电池的拆解回收,缺乏必要的行业标准和处置规范,存在污染隐患。
(四)乡村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但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一是畜禽养殖污染依然存在。部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够彻底,有些小型养殖场以及散养户缺乏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依然存在直接外排的情况,污染周边的空气和水体。二是化肥、农药滥用屡禁不止。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农田以施化学肥料为主,农药使用也不够规范。为提高产量,农药、化肥以及种类繁多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频次高、用量大,对土壤和水质造成严重的污染。三是农业灌溉尾水处理缺位。排水期大量农田灌溉尾水直接排河,导致监测断面氨氮浓度增加,严重影响河流水质,已成为旱季河流主要污染源。四是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率不高。秸秆收运成本高,堆放在农田滋生病虫害,污染土壤和水质,对后续种植造成负面影响。我市缺少秸秆回收加工利用企业,秸秆资源化利用途径单一,利用率低。
(五)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制度逐步完善,但治理体系和体制机制仍需健全
一是环境保护制度仍不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府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够健全,如,缺少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在省级考核中造成失分。部分管理机构虽然挂牌成立,但缺少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如,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和市湾长办缺乏专职工作人员,依靠抽调人员和第三方服务人员承担日常工作。二是系统治理的理念未夯实树牢。依然存在重视问题整治,忽视长效管理的误区,处理具体环境事件时,也存在注重临时突击、忽视系统治理的情况。如,针对抱坡溪湿地公园治理问题,即存在改变自然河道流向问题,也存在污水溢流、混排问题。三是污染防治没有形成有效合力。部分单位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消极应付、行动缓慢等现象,在个别环境问题落实上部门职能衔接不到位,整体效果有待提升。如,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和炉渣处理厂建设因涉及单位较多,土地征收流程繁琐,造成工程建设缓慢。
四、相关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完成环境保护目标,是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前提和底线,是“一本三基四梁八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严格履行生态环境管理职能,高质量统筹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公众参与、专家研讨、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处置重大环境问题的必要程序,确保各项决策科学合法。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环保就是抓民生”的意识,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以具体环境保护成效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转变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
一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加快推动形成健康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二是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第一”和“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不动摇,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线,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助推海南自贸港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三是坚持长远规划,长远谋划,紧紧围绕自贸港建设“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和打造“六个标杆”、建设“六个三亚”的具体要求,大力补短板强弱项,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融入“三亚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三年行动”,以科学的规划引领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为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三)突出问题导向,做好污染防治
一是强化水环境整治,确保水质稳定达标。以全面开展“六水共治”为工作引领,着力做好城区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维护,加快推进现有管网的排查修复,全方位提升市区污水处理质效,力争做到“零直排”;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运维监管,尽快实现“全覆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管控和治理,减少农田化肥农药用量,增加必要的灌溉尾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回收利用。特别要做好不达标断面水质监控治理,找到问题根源,尽快实现达标排放。二是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着力补齐治理短板。严格执行《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三亚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等法规,严禁露天焚烧秸秆,严肃查处焚烧工业废料、生活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力度,坚持严抓严管,落实扬尘整治责任,实现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全覆盖,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市政工程等项目要带头规范操作,对扬尘治理不力的单位,实施严格监管和处罚,确保扬尘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三是推进固废污染治理,尽快解决突出问题。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健全落实“村(社区)收集、区中转、市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加强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完善建筑垃圾流向监管,抓好建筑固废回收利用,避免出现二次污染;加强对使用和销售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针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店等重点领域要建立常态化监督执法机制;对各类养殖业进行科学布局,积极探索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新技术、新方法;引导农户使用可降解农用膜,加大一次性地膜、农药包装袋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力度,推进农业投入品循环利用;加快布局废旧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和秸秆资源化回收利用产业,严格落实行业规章和处理标准,杜绝出现新的污染源。
(四)强化法治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夯实环境保护治理的法治基础。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坚决执行各项生态环保标准,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的轨道。二是要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的指示要求,举一反三,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要对照各项反馈问题,真抓实改,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跟踪问效,将集中性整治与常态化监管有机结合,建立长效责任机制;探索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完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必要程序,建立长效联动机制;积极探索河长、湾长联合巡查机制,做到到河、湾、海一体化治理,为高效推进“六水共治”打好基础;对生态环境存在问题要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建立长效信息公开机制。
(五)深入宣传引导,提高环保意识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各级党政干部“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环保就是抓民生”意识,强化各级党政同责、各负其责、失职追责的职责认同,共同做好生态环保领域的各项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环保法规政策宣传和环保知识普及,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对环境保护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对严重污染环境行为进行曝光,提高宣传工作成效。三是深入企业和其他污染物产生单位开展环境普法宣传和环境安全教育,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体意识,依法承担“谁污染、谁治理”的法律责任,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者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