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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陈希同志为三亚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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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 11:42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531日市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条规定,三亚市第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决定:陈希同志为三亚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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