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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包洪文同志辞去三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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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 11:43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531日市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

根据包洪文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三亚市第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包洪文同志辞去三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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