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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刚辞去三亚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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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08:31 代表工委

2026年8月6日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刚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刚辞去三亚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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