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首页>会议信息>常委会会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字体: 打印
2026-01-04 10:42 法工委

2025年,法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与有关专(工)委协同配合,持续加强和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加大监督纠正力度,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着力推动法治三亚建设。根据《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有件必备,推进备案工作全覆盖

截至1230日,法工委共收到各制定机关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5件,其中市政府规章1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收到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1件;尚未收到一委两院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崖州区人大常委会收到区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3件,其余三个区尚未收到。经形式审查,报备文件均属于规范性文件范畴,且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格式标准和要求,已全部予以登记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进行备案。总体来看,制定机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规范履行报备义务,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但部分规范性文件的修改说明较为简单,无法反映其具体修改情况,已提醒制定机关对此予以注意。同时,法工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备《关于修改〈三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三亚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三亚市河道管理条例》3件地方性法规,做到格式规范、材料完整、报送及时,未出现迟报、漏报现象。

二、严格有备必审,认真履行审查工作职责

法工委将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是否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等作为审查重点,并根据职责分工分送相关专(工)委进行审查,各专(工)委对分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均无意见。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实行初审+复审的双审查模式,法工委在初审意见基础上进行复审。对于可能存在不合法或者明显不适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先与起草单位和审核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再研究是否提出审查意见。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有关起草单位和市司法局提出的需求,法工委适度提前介入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对一些复杂疑难问题和争议事项提前进行研究并形成共识。除依职权主动审查外,还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决议、决定和涉及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审查,未发现存在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内容不适当或者程序不合法等问题。

经审查,《三亚市珊瑚礁保护管理办法》存在条文表述不规范、可能造成理解歧义等问题,法工委已提醒制定机关在实施和修改规范性文件时予以注意,并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对公民就《三亚市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指导意见》中暂不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规定所提出的审查建议,法工委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沟通,认为制定机关已按照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规范性文件作了相应修改,申请人所提出的违法情形已不存在,并且不存在其他不合法或明显不适当问题。已按规定将审查情况及时反馈申请人。

三、坚持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法工委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纠错机制,特别是对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认真审查研究,对发现的问题,通过沟通协商、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跟踪监督等方式,督促和推动有关制定机关及时予以修改、废止或者处理。

根据巡查工作要求,法工委对《三亚市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指导意见》《三亚市推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奖励措施》《三亚市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等3件存在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修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指导并督促制定机关在修改印发后依法将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经审查,上述3件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相符或者与国家改革方向不一致问题、不合法问题或者明显不适当问题,并已按规定完成备案审查程序。

四、2026年备案审查工作思路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这是党中央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法工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提升备案审查监督实效,以实际行动推进我市法治建设进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担当。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三必原则,着重破解重备案、轻审查”“纠错刚性不足等问题。紧密围绕市委中心任务,确保各类规范性文件与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积极落实市委领导下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委和市政府等审查主体的沟通协作,凝聚审查合力,形成党委领导、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构建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参与体系,从规范性文件受理、审查到反馈,每个环节都广泛倾听民声、充分体现民意、深度汇聚民智。持续拓宽人民利益表达渠道,对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深入研究、及时处理并反馈,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质效。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全覆盖的要求,强化与一府一委两院有关工作机构和各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衔接联动,督促制定机关依法、及时、规范做好报备工作,做到应备尽备,从思想根源上扭转重制定、轻报备的观念。完善全市备案审查工作通报、年度报告制度,继续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常态化、规范化。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报告运用和审议意见落实等工作,明确备案审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的形式和要求,推动形成监督闭环。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对接与信息沟通,完成有关交办任务,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协同性与实效性。对照《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与省政府新修改的《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进一步细化备案审查工作标准与流程,不断提升我市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三是强化能力素质,增强履职水平。动员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区人大常委会从事备案审查工作的人员通过集中学”“个人学等方式,认真学习立法法、监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以及省人大、省政府有关备案审查的规定,熟练掌握备案审查业务知识,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强化与各专(工)委间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自在专业领域的职能优势,通过引入专家学者、法律助理等外部力量,拓展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集中各方智慧和力量参与审查,弥补实践中备案审查工作力量普遍薄弱的不足,提升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法工委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以更完善的制度机制规范流程,以更强大的协同合力凝聚智慧,以更专业的能力素质筑牢根基,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向应备尽备、精准审查、有效纠错升级,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助力我市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标杆城市。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