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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29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我现就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部署,审计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一方案、一决定、两规划”战略框架,紧紧围绕财政预算执行及绩效、重大项目建设、经济风险防范、资源环境保护、重点民生保障等领域,着力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在三亚落地见效,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全年审计项目26个,查处违规金额15.68亿元,移送问题线索15宗,上报审计要情、专题报告6份,推动建章立制19项。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2年度各区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多重超预期因素的严峻考验,特别是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
一是积极推动财税优惠政策,激发促进经济恢复提振。加快推动消费复苏,出台旅游会展、零售餐饮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发放政府消费券1.14亿元,直接带动消费23.4亿元,助推疫后消费市场回暖;全面落实各级助企纾困政策,建立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协调机制,累计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32.4亿元,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32.5亿元,通过“两个15%”优惠政策减免税款13.4亿元,减轻中小微企业经营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激发谋划项目积极性,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新增债券及政策支持,争取到上级资金263.2亿元,争取到新增债券86.7亿元。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发展保障,促进产业结构提档升级。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推动重点园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投入园区建设100.6亿元,推动南繁科技、深海科技、总部经济、金融创新等产业发展,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扩大政策开放效应,加快封关运作项目建设,投入重点项目建设145亿元,推动制度集成创新,深化服务领域对外开放,稳步推进自贸港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国企深化改革,扶持总部经济、旅游业、金融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发展。
三是加大改善民生保障力度,坚持办好民生实事。2022年,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完成年度为民办实事事项,民生支出持续增加,全年安排民生支出占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6%,投入24.7亿元,支持发展教育事业;投入34.3亿元,提升医疗卫生健康水平;投入27.4亿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投入14.7亿元,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发挥保障作用,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不断把民生红利落到实处。
四是高位推进审计监督到位,审计整改落实持续向好。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建立督促整改工作台账,按月持续跟踪督促,适时牵头开展现场督促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2023年8月15日,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问题417项,已整改371项,正在整改46项,整改完成率88.97%;通过整改,追回和上缴财政资金1.6亿元,制定、修改、完善制度44项。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8个方面497个问题,相比去年增加19.18%。已到整改期限的有113个,已整改74个,整改率65.49%,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审计部门将继续跟踪督办,推动整改落实。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8.6亿元,总支出244.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3.9亿元;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13.9亿元,总支出207.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6.8亿元;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368万元,总支出332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42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99亿元,基金支出48.45亿元,基金滚存结余43.64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市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决算草案比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6家单位开具非税收入票据后未及时督促缴款人缴交非税收入1223.72万元。二是未按规定清理上缴财政存量资金,150家预算单位未及时清理应缴财政款3824.04万元。
(二)部分单位财政支出管理不够规范。59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未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未支出金额69329.54万元;1家单位未及时修订违规的财政奖补协议;2家单位多付工程进度款12.17万元;2个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125.33万元未保障专款专户专用。
(三)财政风险控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暂付款消化力度不足,2个区比计划少消化2022年新增暂付性款项12658万元;3个区比计划少消化2018年以前形成的暂付性款项47428.5万元。二是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不严格,安排6192.12万元专项债券用于2个禁止领域项目。三是1个PPP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不规范,存在未纳入PPP项目库管理、应招标未招标、未据实认定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绩效评价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合理、未经批准擅自承接外市县垃圾焚烧业务等问题。
(四)1家单位决算草案编制不够精准。1家单位采购的特种技术用车未纳入“三公”经费公务用车核算。
二、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1个区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方面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算存在管理不到位情形。一是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不够,1400万元非税收入未纳入市级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547.03万元财政存量资金未按规定清理上缴,547.89万元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市财政。二是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预算执行率偏低,93648.4万元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三是财政资金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未总结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四是国有资产流失或存在风险,三陵水库长期无偿出租及违约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3宗国有土地未确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和法律纠纷风险。
(二)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资金使用方面。多付费用333.11万元,629.81万元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引进的2家农村幼儿园托管方无教育资质,5所农村幼儿园托管失败,投入资金835万元效益不佳,3个小学存在引进的合作办学不符合政策要求、校长无培训合格证、合作办学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二是项目管理方面。1个项目未能合理预估建设完工时间,设备采购资金103.56万元被企业长期占用;8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7个项目未按时完工;1个项目建设标准低,无法移交管理;1个项目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4个项目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业主单位与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串通投标干预评标、部分投标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
(三)个别项目违反土地政策。违规征用274亩项目土地;违规批准109户村民在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内建造房屋。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开展市直13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不到位。一是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4家单位存在项目连续两年未支出、盘活资金再次沉淀等预算执行率偏低,未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二是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不够。9039.35万元财政存量资金未按规定清理上缴市财政;136850.21万元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市财政;183.41万元房屋出租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费。三是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建设落实不到位。2家单位存在未及时制订或更新工程管理、国有资产、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等问题;2家单位未按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移交会计档案。
(二)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到位
1.资金使用方面。一是2家单位少列三公经费、培训费9.82万元;1家单位超支会议费、培训费387.79万元;1家单位超支三公经费5.38万元。二是1家单位违规发放2家企业奖励40万元,1个项目补助不合规;2家单位8个项目多支出1752.29万元;5个项目资金支出123.83万元效益不佳;1个项目418万元支出未按指定范围使用;1家单位1975.29万元支出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家单位未及时追回违规的企业补助资金36万元和扶持资金30万元;1家单位投资77.5万元形成的资产损失浪费或闲置;2家单位未及时发放生猪补贴126.95万元。三是4家单位存在记账错误、底数不清、账实不符、长期挂账等问题,涉及金额176705.63万元。
2.项目落实方面。一是项目管理方面,3家单位206个项目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规划不合理等原因导致项目存在推进缓慢、未完成预期目标、未按时完工或验收等问题;2个项目存在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超标准等问题;个别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关键资料丢失;渔船所有人领取油补信息系统中部分信息错误。二是合同管理方面,3份合同约定不合规,导致存在超付的风险、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无法履行的问题;1个项目合同多计费用144.11万元。三是招标采购方面,6个项目存在围标串标、违规将投标人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作为评审因素、招标与实施方案不一致、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未按规定采用工程招标等违规问题;1个项目采购价偏高,1个项目未约定将财评价格作为上限控制存在多付风险;4个采购项目缺乏竞争,涉及财政支出142.10万元。四是落实任务目标方面,2家单位未落实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评选优秀旅游厕所联盟先进单位等相关工作;2家单位未完成规划或方案中的13项任务内容。
(三)部分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1.国有资产流失。1家单位未经批准、未经评估,擅自发包国有资产,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制度建设落实不到位。10家单位未及时制订或更新国有资产管理制度;4家单位未对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涉及金额70401.73万元。1家单位未按要求开展国有资产转隶工作,涉及金额3715.15万元。
3.账务管理不到位。14家单位资产存在账账、账卡、账实不符的问题,涉及金额7119.61万元;8家单位存在资产账务处理、登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事项审计情况
(一)乡村产业发展和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2021年至2022年,全市共安排乡村产业发展资金18702.82万元,支出18702.82万元;2019年至2022年,全市共安排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3600万元,支出3600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产业发展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相关部门督促指导不到位,3个区22个村委会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闲置1095万元;前期工作不充分,4个区5个项目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停工停产、建成设施闲置浪费,涉及金额2205.23万元。
2.部分涉农政策未落实联农带农的要求。3个项目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2个区3个项目未兑现收益分红123.08万元。
3.个别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1个项目存在入股资金及收益难以收回的风险,涉及金额100万元;2个项目违规列支51.57万元产业发展资金;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实施,未完全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涉及金额559万元。
(二)疫情防控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1.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费用结算不及时、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1家单位和4个区未及时结算疫情防控相关费用协议金额24756.24万元;1家单位追缴效果欠佳,造成有1119.34万元防疫物资采购结余资金未归还财政;1家单位未及时结算审核已全额付款的滞留旅客酒店费用;5个方舱医院工程项目超期未完成竣工结算工作;1家单位超范围使用疫情防控资金0.78万元。
2.部分防疫物资和相关设施保管不善。方舱医院闭舱后,未及时出台物资分类处置方案,拆除物资出现不同程度损毁;医疗设备移交托管过程中既未及时盘点交接,也未出台处置方案;后疫情时期,防疫物资需求量缩减后未及时出台处置方案,部分物资已过期或有效期将至,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核酸检测需求量缩减后未及时出台处置方案,5台核酸实验室和267个核酸小屋已闲置近半年;防疫物资库存台账未能体现库存物资价值。
(三)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审计情况
1.未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未按“三定”方案的要求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
2.1家单位应急物资账务处理不实。1家单位物资管理混乱,存在61542件应急物资账账、账实不符,底数不清;2199件超过储备年限、质量保证期的物资及已损坏物资未进行报废核销。
3.1家单位应急物资储备采购管理不严。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制定流程不规范,未经集体讨论、行政审批、正式印发等程序;1家单位存在不合理采购应急物资20顶帐篷4.98万元,未及时统筹调拨长久闲置的部分物资到各区,导致各区采购2875件同类物资125.97万元等采购不合理的问题;1家单位存在未签订应急物资代储协议,救灾物资未建立物资标识牌或标识牌要素不清,防火物资入库登记日期不准确,未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日常巡检保养工作等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四)全市市政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收费管理审计情况
1.收费方面。市政公共停车设施有偿使用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未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多收取13967辆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费9.76万元;管理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收益减少99.43万元。
2.管理方面。市政公共停车设施行业主管部门未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有偿使用委托管理协议;2个停车场的道闸收费系统不能识别新能源车辆,造成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未能落实;3个市政公共立体停车设施部分区域长期未启用,政府投资绩效不高。
(五)重大活动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1.部分文体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项目推进缓慢,民族运动会项目筹备资金支付缓慢,筹备工作推进缓慢,各场馆维修改造工作实施缓慢;电影节项目服务合同和基建项目结算进度缓慢;2023年博鳌东屿岛文化公园三亚城市展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慢,结算进度缓慢。二是程序、合同不规范,亚洲沙滩运动会项目1个工程因缺少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至今未验收投入使用;民族运动会项目2个场馆未按规定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手续,导致项目无法及时办理验收;电影节项目部分收支协议签订滞后;2023年博鳌东屿岛文化公园三亚城市展项目实施合同尚未签订就进场施工,且合同预算未细化至具体子项目。三是风险控制、审计整改不到位,亚洲沙滩运动会项目招标投标问题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民族运动会项目部分酒店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条件;电影节项目因项目公司自身债务纠纷,导致财政补助资金被法院强制执行;2023年博鳌东屿岛文化公园三亚城市展项目部分工程送审费用报价偏高。
2.部分文体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亚洲沙滩运动会项目2笔律师服务费质保金在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及时支付;民族运动会项目0.33万元公务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电影节项目部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存在未批先用、执行缺陷等问题。
3.部分文体项目固定资产管理不善。亚洲沙滩运动会113.7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造成账实不符,部分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资产丢失或随意堆放造成毁损;民族运动会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
五、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开展2022年度三亚市稳经济助企纾困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消费券安排发放和使用疏于管理。未按规定足额配套2022年第二批市县促消费财政奖补资金1800万元;未及时收回未核销的和应退回的消费券资金83.7万元;未按方案发放消费券1.2万元,超期核销消费券0.31万元。
2. 1项助企纾困支持措施未落地。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制定的市县特色渔业养殖保险奖补措施,因政策执行期短等原因,全市无农户签单投保,奖补措施未实际见效。
3. 1项补贴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发放。2个区未发放延期出海渔业补贴11.07万元。
六、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审计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开展1个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和1个部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执行上级决策任务不到位。上级部署的1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1个项目补助资金支付缓慢,生猪稳产保供、撂荒地复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个任务项目未完成。
2.个别单位落实行业制度不到位。部分农药销售台账没有登记购买人相关信息;3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常态化管护缺失;农用薄膜回收台账登记内容不全、未建立农用薄膜残留监测制度;未制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划,未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效果评价;上报农业资源台账数据不真实,评价报告不准确;未按时推动2905辆超期服役拖拉机的报废更新工作。
3.个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不高。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率低;3个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存在撂荒现象。
4.个别单位国有资源管理不到位。一是履职不到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不规范,如,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的修编内容不合规、不严谨,存在多处前后不一致。二是监管不力。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及土地整治监管不力,存在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7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5155宗,涉及面积173.83万㎡等问题。三是环境保护不力。非法采(洗)砂,涉及129个砂场;铁炉港口岭采石场涉嫌被盗采盗卖建筑用花岗岩石料至少88505㎥,价值66.38万元;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建筑用花岗岩石料出让单价偏低,涉嫌贱卖国有矿产资源;7家采矿企业未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矿山后期生态修复困难,复绿效果差。
(二)全市海湾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1.部分入海排污口管理缺位。全市有2个入海排污口未备案,2个入海排污口未列入清单管理,4个废弃封堵入海排放口未进行销号处理;7处排放口超标准或未经处理直排污水入海。
2.部分海岸线和海域保护监管不力。超面积违规用海197.50公顷,违规投放网箱4.84公顷;非法侵占珊瑚礁保护区、生态红线保护区违规养殖99.13公顷;5家用海单位超期用海;3家企业无养殖证从事养殖生产活动;7处海岸带存在污染源和临时建筑。
3.部分海岸线相关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海岸带保洁服务费用436.73万元;亚龙湾西段人工补沙工程项目II段未按时开工,I段施工项目经理长期不驻场,且I段和II段均存在无故停工现象,另外还造成亚龙西I段已超工期仍未完工;代建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按月提交代建管理月报,项目推进缓慢;海域使用权和海域使用金内部管理不到位。
(三)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1.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施工通航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警戒船未按通航保障方案的要求进行巡逻警戒,警戒船的甚高频通信设备无人值守。2个项目监理单位未履职尽责,造成未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下发整改通知单,未按监理规划要求对抽砂进行旁站监理,新建污水管道未进行垫层铺设等问题。2个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因EPC总承包合同部分实质性内容条款缺失,工程已完工但至今未出具正式的施工设计图,设计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派专人驻点和出具施工设计图等问题。2个项目未落实工程设计要求,存在违章按草图进行施工,未按施工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的问题。2个项目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2.部分项目推进缓慢。5个项目存在前期工作推进缓慢、施工进度缓慢、施工过程审批流程缓慢、工程竣工结算缓慢等问题。
3.部分主管单位未履职尽责。3家单位存在未履职尽责,导致1个项目种植的珊瑚被人工放置的渔网刮坏;1个项目未明确配建单位投资额等实质性内容,存在较大投资建设风险。
七、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开展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综合医院项目等7个公共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三亚中央商务区、城投集团和交投集团建设项目管
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落实招标采购政策和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不到位
1.招标采购决策方面。1家法定机构及1家国企未制定招采制度或不完善,2家国企招采制度执行不到位;1家国企和1家法定机构及下属企业存在“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或议事规则不健全的问题。
2.项目管理方面。2家国企和1家法定机构及其下属企业存在未健全项目管理方面特别是投资控制方面的内控制度体系,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整改制度、后评估管理制度、预(结)算管理办法等未建立的问题,且1家法定机构及其下属企业2个项目费用存在计取依据不足、相同项目不同进展阶段费用偏差过大,未经审批先确定实施单位的现象;1家法定机构下属企业落实区域评估评价政策不到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16.62万元。
(二)部分项目违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和招标合同管理的规定
1.招标投标管理方面。12个项目存在非中标单位涉嫌相互串标、应招标而未招标、擅自改变招标方式、以预算评审价作为控制价进行招标、违法发包或分包、未满足招标项目的评标要求等问题;9个项目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招标合同管理方面。9个项目招标文件存在未编制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工期设置不合理、专用条款空白,合同内容存在合同重要条款缺失、未约定违约行为的处罚条款、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未按实际概算规模重新调减原合同金额等问题。
3.政府采购管理方面。4个服务采购项目均不足3家单位报价,未经集体决策程序就确定实施单位,涉及金额148.48万元;1个项目先采购后审批。
(三)部分项目违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1.部分业主单位履职不力。14个项目未完成前期手续就开工建设、前期条件不到位即违规招标或盲目发包、重复签订合同,其中3个项目造成损失浪费或增加建设成本122.23万元;4个项目存在结算审核计取依据不足、多计、超进度支付、预算重复计费的问题,涉及金额621.22万元;32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结算、财政预算评审、变更手续,未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等问题;1个项目未按规定对施工单位不执行监理指令、施工单位人员不到岗等情况处罚施工单位;2家法定机构建设项目投资管控能力不足,人员专业背景不强,项目重复审批,项目投资控制不到位,1家国企派驻工程现场的专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前期工作统筹不力,12个项目推进缓慢。
2.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力。24个项目存在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经理兼职其他项目或未按要求到岗,履职不到位,未按规范施工管理或监理。7个项目施工质量把控不严,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存在质量隐患及安全风险。6个项目存在履约保函过期未按规定及时续保或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等结算风险。11个项目超工期;2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内容,致使BIM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
八、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三亚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亚旅游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上级政策制度建设不到位。2家企业股权投资未完成划转;未按规定对部分企业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即批准减免租金。1家国企“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中的部分条款与上级相关规定不符,未制定企业内部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的管理制度。
(二)经营管理不到位。1家国企部分经营业绩指标未完成,公司董事、监事设置不规范;3套资产及146个车库或停车位被无偿占用;10套房产6辆车长期闲置;4辆车已报废未及时处置,2套残疾人优惠商铺被违规转租;未按规定处置土石方资源,23.66万m³国有矿产资源存在流失风险。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应收未收2431.48万元,应缴未缴财政资金280.93万元,未按规定预缴增值税82.24万元,影响企业所得税34.26万元;虚列支出1.57万元,3.31万元支出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648.17万元费用、往来款等存在记账错误或长期挂账问题。5套房产未及时转固定资产,3家下属国企资产卡片账信息不清,1家下属国企资产管理混乱。
(四)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多核定工程造价488.36万元,多付费用17.79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125万元,合同约定奖罚条款不合理造成资金浪费3.19万元,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3个项目未完成前期手续即开工建设;1个项目推进缓慢,26个工程项目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1个代建合同工程进度表无代建单位负责人签字就确认收入。
九、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情况
一年来,审计部门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5宗,较上年有大幅增长。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工程建设与政府采购领域违规招投标、围标串标;二是自然资源资产违规使用、资产资源流失等方面。
十、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提升非税收入管理水平;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加强资产配置审核,长期坚持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存量资金盘活管理,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释放积极财政政策效应。二是夯实项目谋划储备,精准聚焦,强化项目库建设管理;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科学设置绩效考核指标,推动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全过程深度融合;加强地方债务监测力度,着力推进专项债券规范使用和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清理管理。
(二)着力改善提升民生水平,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加强对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社保等民生资金全过程的跟踪问效;突出保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精准落实惠民政策;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政策落实落地;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事项,推动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
(三)完善政府投资制度机制,充分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严控严管工程造价、要素保障、进度管控等工程建设薄弱环节。压实各方责任,加大工程领域围标串标堵点问题专项整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夯实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高效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四)强化自然资源管理保护,推动生态文明绿色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规划审批程序,强化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以要素聚能、科技赋能、创新释能,高效配置土地资源,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守好用活生态资源,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二是坚持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推进土地、矿山、海湾综合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加强生态环境监测预警,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推动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主任会议成员,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问题清单以附件形式印发会议。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相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部门将跟踪督促检查,按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及时报告全面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