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无障碍浏览
首页>选举任免>任免决定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刚为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2026-10-10 08:26 代表工委

(2026年10月9日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王刚为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