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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机制 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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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0 15:28

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室  罗波

在今年9月28日召开的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三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要保障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强调要加强对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代表联系制度,做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提出了许多有关代表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其中大部分是我们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的,比如“双联系”工作方面,近两年来,我们市人大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分工议案》《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组建和活动办法》《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办法》《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办法》《市人大代表接待人民群众制度》等制度。在建立健全代表履职平台方面,我们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并对34个人大代表之家的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进行情况通报,促进了代表之家这一活动平台的建设。同时,配合做好在大社区设立人大工作站的相关工作。在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方面,我们出台了《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市人大工委委员履职管理办法》《优秀市人大代表评选表彰办法》等制度。在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方面,我们多层次、多渠道组织人大代表培训,保障代表工作经费,正准备出台《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必需的经费保障等。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方面,我们建立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和市政府领导领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工委在对口代表建议办理上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强对往年未办结建议的跟踪办理,出台了《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办法》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促进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起了重要作用。

对照《意见》中提到的代表工作的新内容和举措,有些工作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坚持,狠抓制度落实;有些工作是全新的,必须有全新的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贯彻落实。

一、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坚持的代表工作

近两年来先后制定出台的11个有关代表工作制度,这些制度符合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必须继续坚持落实,不能束之高阁。

二、全新的工作或者需要重新调整思路的工作内容

有些工作是选任联工作室独立完成的,有些工作则需要

办公牵头共同完成的。

(一)结合明年的换届选举,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人大代表的推荐工作,严格把好代表入口关,优化代表结构,确保履职较好的三分之一代表连任。

(二)在完善人大领导联系人大代表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党委、“一府一委两院”领导联系人大代表制度。

(三)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交流工作制度。

(四)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重要会议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实现基层代表每人每年至少参与一次(参加区级的是否可以)。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探索具体操作的办法措施。

(五)按照“大社区建到那里,人大工作站就建到那里”的目标,积极推动大社区设立人大工作站,同时,分步骤分阶段在各村(居)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稳妥推进现有“人大代表之家”平稳过渡到人大代表联络站,保持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的连续性。在政务中心、崖州湾科技城、中央商务区等窗口单位建立人大代表联系点,形成“两站一点”的代表履职平台网络体系和完整工作链条。

(六)参与智慧人大创建工作,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把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信息化,提高人大代表履职信息化便利化水平。

(七)根据《意见》提出的“依法保障代表活动经费,规范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要求,今年内制定出台《三亚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八)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工作机制,跟踪督办上一年度B类代表建议的办理以及连续多年反复提出的议案和建议。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代表满意度纳入办理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内容。

(九)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完善考试题库,完善补考制度,提高任前法律考试的严肃性。

(十)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探索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比如对任命干部进行履职评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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