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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上午,《三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详细介绍了《三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和实施计划。《三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日前公布,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十八条,立足三亚市实际,聚焦关键问题,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规范体系、细化保障措施、加强监管治理方面作出规定。据介绍,《条例》规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推进、群众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
《条例》在基本规范、倡导鼓励和治理清单中从保护生态环境、规范旅游市场、注重国际交往礼仪、礼貌友善对待游客、爱护公共卫生、维护公共秩序、推崇科技创新、注重家风建设等方面细化了促进绿色三亚、开放三亚、诚信三亚、幸福三亚、创新三亚、清廉三亚建设的具体要求。
《条例》紧密结合时代需求、紧扣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从基本规范和鼓励倡导两个层次对文明行为规范进行了具体规定。一是提出了热爱祖国、增强海南自由贸易港意识、积极参与“六个三亚”建设等总体要求。二是明确了生态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卫生、交通安全、旅游经营、网络电信、健康生活等方面需要特别强调的基本行为准则。三是归纳罗列了弘扬拥军优属、参加见义勇为、参与志愿服务等三亚市倡导的文明行为规范。
《条例》立足于促进型立法的特点,对促进与保障文明行为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明确。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公共设施经营管理单位在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引导中担起责任。二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公共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经营管理单位加强设施管理和秩序维护,加大便民设施配备和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三是落实文明行为记录表彰制度,建立先进典型人物帮扶礼遇机制和鼓励有关单位对工作人员文明行为给予褒扬。四是培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组织、开放内部设施、设立爱心服务点以及鼓励各行各业制定文明公约。
为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治理与监督,《条例》规定,一是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网格化城市管理,构建任务明确、责任到位、监管有力、整体联动的文明行为网格化日常巡查和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建立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开展重点监管、联合执法。三是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整治工作机制,加大对旅游购物、婚纱摄影、海鲜餐饮消费、交通出行、住宿服务、景区服务等领域以及低空、水上等旅游新业态不文明行为的专项整治,推动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强调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执法,明确各有关部门按照本省规定做好不文明行为信息采集、分类管理和失信惩戒工作。
当前,三亚市正在奋力打造“六个标杆”、建设“六个三亚”,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条例》的制定是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途径推动道德建设和城市管理的一次有效尝试,填补三亚市在文明行为立法方面的空白。《条例》的实施有利于弘扬高标准的文明风尚,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建立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的常态长效机制,有利于坚持问题导向,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精准画像,依法治理,为三亚市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治理标杆提供法治保障。
“《三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文明导向,树立了文明标尺,将有效激励公民自愿实施文明行为,推动公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鼓励各层面有效开展文明行为引导和文明创建活动。我们将在宣传教育习惯养成、执法监督等各方面下功夫,稳步推进条例的顺利实施。”三亚市委精神文明爱卫办主任李蔓华介绍。接下来,将会同执法部门开展系列整治行动,针对公共秩序、生态环境、生产生活等多个方面的不文明行为,以行政执法推进市民守法,提升宣传质效,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同时,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将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为列入清单,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清单内容,以清单式管理让《条例》落地生效,深入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