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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首部!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性法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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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 15:30 三亚日报

《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省首部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性法规。为促进法规的实施,提高法规知晓率,6月26日,三亚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定》的立法背景、起草过程,对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规定》共六章三十五条,对适用范围、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和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规定。

《规定》确立了契合我市实际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制,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定位和编制审批主体,严格限制规划指标调整、规划条件变更和工程设计变更。通过实行规划编制终身负责制、建立审编分离机制、实行规划全过程留痕、建立规划预警机制、推行“阳光规划”和强化人大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监督管理。在加强城市设计、开展城市更新、加强风貌管控和开展竣工联合验收等方面,对三亚规划工作实践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和固化。以列举的方式,对负有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同时对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擅自变更建筑物外立面造型或者色彩等较为突出的违法行为,强调和重申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

《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填补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立法空白,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法治体系,实施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进一步固化“多规合一”改革成果,有效解决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市资规局作为《规定》草案起草单位,于2022年3月启动草案起草工作。经过多轮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开展法规廉洁性评估及修改完善,2023年5月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后表决通过《规定》。2023年5月24日,《规定》经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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