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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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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4 12:05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13日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7日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三亚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亚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2022年三亚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三亚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三亚市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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