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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中心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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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11:22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为了回应人大代表和社会关切,更好地推进市中心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工作排,20243月至4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中心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和查询相关资料文件等方式了解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建于1962年,前身为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是海南省最早的五家国家三级甲等医院之一,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保健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同样也是海南南部疑难重症诊疗中心、中央和省保健定点医院。在2020年至2022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作为定点收治医院,承担了重大的救治任务,获中国医院科学抗疫先进保障团队、海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荣誉

中心医院因年代久远,基础配套建设相对滞后。医院编制床位1800张,实际开放床位1286余张,高峰期日均门急诊人次达到4000-5000人次,床位使用率居高不下,而内科住院区仍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筑,房屋结构、内外装饰装修老化受损,病房墙面、天棚面漏水发霉现象屡见不鲜,病房、过道平面尺寸狭小,床位拥挤,极大地影响了患者的就医体验。同时,内科住院区主要为二层或三层的多层建筑,土地利用率低,床均建筑面积指标远低于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导致临床科室功能分区缺失,影响了日常工作和新型医疗技术的开展。

东方海景大酒店于1994年建成,为地上10层(局部12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约28189平米,建筑占地面积约5300平米,建筑总高度为34.15米。东方海景大酒店原属三亚东方旅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毗邻中心医院,位于中心医院西北角。202112,市政府斥资1.3亿余元收购该酒店用于支持中心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

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中心医院的发展,20212,三亚市启动三亚中心医院规划设计公开竞赛流程。同年5月,市卫健委完成了《三亚中心医院改扩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概念方案设计征集公告》及设计任务书的编制,根据《征集公告》总体规划要求,除综合门诊楼、外科楼、科教楼以外的建筑均可拆除。同年6月,市卫健委委托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方海景大酒店拆除论证报告。同年7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设计方案得到认可该设计方案是拟将东方海景大酒店予以拆除后在其地块上新建医疗综合体大楼。期间,市政府就三亚中心医院改扩建项目涉及东方海景大酒店拆除一事征集各部门意见,资规部门建议予以拆除发改部门支持项目建设,财政部门表示同意。

20225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将东方海景大酒店及其用地整体划拨给中心医院使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中心医院决定将东方海景大酒店主体建筑改造为医院内科过渡病房,过渡期为35年,待二期的病房楼建成投入使用后,调整为办公业务类用房继续使用。项目几经反复,于202210取得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并于202212月启动可研评估,20236月停止可研评估。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仍处于停滞状态。

目前,项目建设的焦点在于东方海景大酒店的去留问题。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将东方海景大酒店予以拆除后新建新的医疗综合体(以下简称新建),另一种保留东方海景大酒店主体将其改扩建为临时过渡病房(以下简称改建)。

二、两种建设模式对比分析

(一)改建方案将酒店改造为医院内科过渡病房,过渡期为35年,待二期的病房楼建成投入使用后,调整为办公业务类用房继续使用。改建方案占地面积为5300平米,建筑面积28189平米,单方造价预计每平米6550.1元,总投资约为1.85亿元。建成后能提供630个床位。东方海景大酒店的使用年限已达30年,将其改造成医院住房后,其预期使用寿命不过仅剩10年,至多不超过15年。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曾先后两次对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东方海景大酒店的安全性进行检测。两次检测对房屋结构及抗震安全性评定的结论基本一致房屋各鉴定单元安全性等级评为Dsu级,即结构安全性严重不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的规定,严重影响整体承载。各结构单元综合抗震性能不满足6度抗震设防对乙类建筑物的要求

(二)新建方案:将其打造成集急诊急救中心、心脑血管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及MDT多学科诊疗中心为一体的医疗综合体。占地面积约17000平米,新建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约88000平米,单方造价预计每平米7500元,预计总造价约为6.6亿元。新建医院综合体的设计使命年限为50年。

对比两种建设模式,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改建模式虽然整体造价相对不高,但由于改建单价造价6550.1/甚至高于三亚市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新建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的单方造价6437.37/㎡,改造单方造价达到新建单方造价的101.75%不具备修复价值,经济性较;使用年限较短,只有10—15年。改造难度大。因酒店的整体风貌、建设用途、建设格局等与医院的建设标准和规范大相径庭,即便通过改造,也很难达到医院用房的要求。在可研评估阶段,评审专家曾提出酒店改造后存在无法通过消防专项审查和验收的可能性。安全性很差,经两家专业机构检测,房屋主体结构为D级危房,给出的建议是予以拆除。适用性差,改建后的病房使用期短,且作为办公类用房继续使用将面临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风险

2、新建模式整体造价相对较高,但整体性价比很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使用寿命长,如果维护使用得当,使用周期可长达50年甚至更久。安全性高,如果排除设计的科学性和建筑质量问题,新建医疗综合体的安全性完全可以得到保障适用性强,为医院量身定制的新建医疗综合体能满足医院病房的设计使用要求,更符合医院的长远发展和三亚人民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

三、新建模式的实现途径分析

政府花费巨资购买的酒店用于发展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在未获得任何收益的前提下予以拆除,是否涉嫌国有资产的流失?调研组认为这个问题应当基于客观事实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分析。

首先,政府回购酒店的用途是非常明确的,就是用于医院的发展建设。当回购的资产对于医院建设确无利用价值或利用价值与预期回报相距甚远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从有利于医院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一味拘泥于机械地理解保全国有资产,从而作出正确的选择。

其次,如果对已知存在巨大安全风险和隐患的建筑物强行保留进行改造工作,其实用性大打折扣不说,其安全性也是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的,这对经年累月人流量巨大的医院来讲,是令人无法接受的。

第三,拆除酒店重建医院是可以找到现行的法律依据的。根据20214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资产应当及时予以报废、报损。

四、意见和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结果,秉持尊重事实和客观规律的原则,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根据对已有数据的分析,结合专业机构给出的建议与相关条例规定,酒店不具备改造修复价值,建议予以拆除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中心医院应依据《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要求,由资产使用方、管理方(市中心医院、市卫健委)完善相关的评估报告和证明材料,提出报废要求,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经集体决策和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妥善处置国有资产,尽快推动项目建设工作。

三、酒店拆除后,可根据政府财力情况,分期、分步骤推进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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