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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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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5 19:18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来函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我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在梳理汇总各有关单位提交的书面调研材料的基础上,于1021日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口头汇报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工商联等有关单位和部分人大代表、律师、企业负责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荣延松参加座谈会并对我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本次调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2020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顺应多重改革叠加的形势变化,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两个大局”,自觉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以高水平法律监督工作助推我市加快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和自贸港科创高地,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能动履职,保障服务自贸港建设。积极参与平安三亚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好禁毒三年大会战,突出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作用,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528人,起诉3015人,办理的黄某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和吴某某间谍案,同时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致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不批捕36人,不起诉36人。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26人,提起公诉21人,积极履行14类职务犯罪侦查职能,立案3人,提起公诉2人。认真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到防疫办案“两手抓”“两不误”,共批捕诈骗防疫物资、妨害公务等犯罪11人,起诉14人,针对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做好特殊场所防控。着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联合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活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21人。依法保护财产安全,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起诉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31人,批捕“恶意欠薪”犯罪9人,起诉12人,从快办理 “善心汇”“民族资产解冻”等诈骗案,监督返还群众受骗款3000余万元。全面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206人,起诉235人,对真诚悔罪的不批捕149人,不起诉49人,支持撤销监护权案3件,为受害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二)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刑事检察方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9件、撤案27件,纠正漏捕17人、遗漏同案犯35人、遗漏罪行51人;纠正审判违法情形15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抗诉22件;纠正社区矫正漏管罪犯59人,纠正16人不当分级分类管理;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69人,改变强制措施54人;纠正刑事执行违法78次,督促24名罪犯交付执行。民事检察方面,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275件,提出、提请抗诉2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255件,提出检察建议44件;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对一起胁迫他人签订借据、虚增借款130余万元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行政检察方面,受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96件,提请抗诉2件,依法抗诉的海口某公司与市住建局征收补偿纠纷案,是全省首个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的案件;针对行政执行违法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有效解决沉积多年的行政纠纷。公益诉讼方面,收集公益诉讼线索143件,立案12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7件,办理网络大V罗某平侮辱英烈公益诉讼案,促使罗某平自愿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8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对某混凝土搅拌企业大量违法使用地下水危害水资源的情况,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并获支持,该案入选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是我省唯一入选的案例。

(三)创新工作机制,极力打造特色和亮点。市检察机关在中央商务区、崖州湾科技城、市工商联等地设立检察工作站,举办民营企业座谈会,开通服务民企绿色通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制定行刑衔接工作细则。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工商联等9家单位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已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3做法入选全国100对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入选三亚市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强化与监察委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对重大复杂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合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强化执法司法衔接,构建工作合力,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建立“断卡”行动协作机制,加大对电信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关单位会签在公益诉讼领域加强合作的文件,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深化司法执法协作,向市生态环境局等7个部门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办案合力进一步加强。向社会各界聘任检察听证员21人,检察“朋友圈”进一步扩大。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参与公开审查50余人次。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入校园开展守护花蕾行动,实施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选派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在全省率先实现中小学全覆盖。探索建立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机制,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权益。城郊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服务大局能力尚需提升我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意识有待进一步上升执法办案中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建设能力还要进一步提高。

)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力度不够一些行政机关对刑事案件构罪标准掌握不,缺乏行政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的取证意识,移送未达刑事立案标准的行政执法案件,造成案件后续侦查取证效果打折扣反映出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沟通指导不够,对行政机关办案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监督力度不够

审判监督案件数量少类型单一。检察机关对各类审判案件的监督数量类型单一。刑事审判监督案件数量远低于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在一审公诉案件中只占很小比率。民事案件受理、审理、执行是闭环运行,在当事人不申请监督的情况下,检察机关难以发现从受理申请监督案件来看,受理数与法院审理数存在较大差距。

)公益诉讼监督沟通协调不好公益诉讼监督方面检察机关未充分发挥立案磋商作用,部分案件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前没有与职能部门沟通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跟进不及时,影响整改效果和效率。

法检部门沟通联系有待加强。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前审判机关进行必要沟通,导致检察建议没有被采纳,浪费司法资源,影响既判力。

社区矫正监督够到位社区矫正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能大幅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共享、远程监控定位、网上协作办案和智慧分析等方面的工作效率,但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存在衔接不畅、效率低下等问题社区矫正制度仍完善。

部分检察干警专业素质有待提升。随着人员转隶,检察机关办案力量削弱,真正能够独当一面办案的侦查骨干较少,侦查技术手段有限,导致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队伍量少质弱。部分检察干警监督能力有待提升主动监督、能动履职的意识不够强运用检察建议、个案分析、类案分析服务治理的意识以及运用大数据服务决策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全力以赴服务发展大局。我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海南自贸港“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认真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聚焦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群众安宁的突出问题,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做好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和生态环境保护,努力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健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检察机关要依法监督。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线索的,移交监察机关处理。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

(三)丰富审判监督案件类型我市检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更新监督理念,坚持各项监督业务平衡发展,统筹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坚持个案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制度优势。积极探索、创建、完善民事检察工作机制,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健全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主动性。

)健全公益诉讼监督沟通制度。要健全公益诉讼办案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协作,搭建“一体化”办案机制,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与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案件情况进行立案磋商,在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前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及时跟进案件进展,努力提升公益诉讼监督效率。

)促进法检充分协商合作。针对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建议法检两家充分协商,加强协作,构建联系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细化检察机关在监督过程中向法院调阅卷宗、数据、台账的流程,规范法院对检察建议接受、办理、回复的程序。

(六)完善社区矫正刑事监督制度。我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从传统社区矫正向智慧化社区矫正转变。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活动关键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交付执行检察监督管理检察,致力形成“工作网络化数据化、管理智能化移动化、管控精准化、指挥可视化、教育帮扶便捷化”的智慧矫正新模式。

持之以恒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质量建设年”“制度执行年”活动,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以案代训等政治、业务培训,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坚持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相融合,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着力打造清廉检察机关、清廉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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