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首页>监督工作>督查调研

久久为功,将三亚市打造成全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字体: 打印
2022-09-28 15:35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三亚市第八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根据周红波书记在《共享农庄企业如何看待基层营商环境?》上的批示指示(见附件)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刘耿同志高度重视,确定由荣延松同志负责,组织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调研组对我市营商环境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企业诉求进行调研,并经讨论研究后形成相关对策建议。

一、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成效

2022年,我市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聚焦解决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问题、推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集成创新,在多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市场主体感受到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近年来,我市下大力气解决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市场主体对优化营商环境感受明显提升。问卷调查显示,自贸港建设以来,超过93%企业认为我市营商环境有不同程度地改善。自20216月省政府上线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以来,累计转办我市营商环境问题诉求173件,已办理完成125件。工作专班通过健全受理、转办、核查、督办、反馈闭环工作机制、建立市领导包案机制、引入专业法律服务团队等方式,推动解决一批规划用地、政府欠款等历史遗留问题。




(二)全面提升“三服务”工作水平。我市加快落实“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等工作,树立“店小二”服务理念,持续发挥520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服务专班、“城小二”“审查师+审批官+商代表”等服务机制作用,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代办帮办、跟踪督办等“保姆式”服务;加强“一鹿快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大综窗”“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枚印章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体系运行环境。问卷调查显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改革以来,同以往相比,认为办事便利程度大大提高和便利程度有所提高的企业合计达83.16%;超八成企业能在一周内办完手续、开办企业;对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与质量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企业合计达64.35%








(三)以制度集成创新引领营商环境建设。我市坚持系统谋划,在全省率先出台《三亚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迭代推出《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等优化营商环境1.02.03.0版行动计划,重点领域改革集成释放市场活力。问卷调查显示,62.38%的企业认为“多证合一”举措得到很好贯彻;78.22%的企业认为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制度非常完善和比较完善。崖州湾科技城“水电气联动报装”“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科技赋能园区规划建设管理”等制度创新案例入选全省营商环境示范创新案例。2021年开始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以函代证”举措,实行土地出让即开工,规划行政审批明显提速。例如,三亚畔山翠堤安居房项目,202121日核发地下室“以函代证”,2021430日核发项目一期规划许可证。


 





(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提出“打造开放便捷的贸易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问卷调查显示,78.22%企业认为各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投资非常公平和比较公平地做到一视同仁;76.23%的企业认为招标投标完全透明公正和比较透明公正;71.28%企业对我市落实“非禁即入”、实现“准入即准营”制度创新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








(五)市场监管效能明显提升。在加强监管执法方面,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建立执法协作备忘机制,实施“高效能”“免打扰”监管,市场监管效能明显提升。问卷调查显示,认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企业很有威慑和较有威慑作用的企业共占72.27%;对我市市场信用监管法规体系,认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企业合计占
65.34%;在与我市本地企业开展合作时,认为合作方非常守信和比较守信的企业合计占67.42%








(六)助企纾困成效明显。面对疫情对市场主体带来的巨大冲击,我市出台《三亚市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增长的行动方案》等举措,帮助市场主体克服疫情带来困难。问卷调查显示,企业对享受到的补贴政策和减免税政策,认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企业共占62.37%69.30%的企业认为获得信贷非常便捷和比较便捷;64.35%的企业感到水电气等企业配套要素报装及维护比较便利。







 

二、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情况看,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有三个反差:纵向比与横向比有反差,纵向比进步明显,但与发达城市横向比相比差距较大;政府自身评价与市场主体评价有反差,政府自我感觉良好,但市场主体评价还有诸多不足;硬指标和软环境有反差,国家发改委、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相对容易达到,但赢得市场主体的“口碑”相对更难。

(一)政务环境情况

1.政务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还有欠缺。现阶段行政审批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目前,部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与企业对政务服务人员的高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有企业反映,跟某些部门政务服务人员反映诉求,说几遍都听不懂,像在跟“外行”讲话。问卷调查显示,在政企沟通机制评价方面,选择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企业合计56.63%;选择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的企业分别占33.66%3.96%5.94%




2.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有待提升。企业反映,中央商务区和崖州湾科技城实施“特别极简审批”制度,行政审批速度很快。但非这两个园区的企业审批繁杂,效率较低。三亚不是只有这两个重点园区,其他地区的审批速度也应比照重点园区一致对待。某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反映,该中心只有4名在编工作人员,一个在驻村扶贫,一个参与乡村振兴,一个在休产假,仅有一名在编人员负责业务,面对大量的服务事项,人手严重不足。问卷调查显示,在企业对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与质量方面,选择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的企业仍分别占比23.76%3.96%7.92%。政府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需久久为功,不断改进工作质量,争取达到“零差评”。

3.部门办事人员对政策知晓程度有待提高。当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时,会出现权责不清、落实主体不明确相互推诿的情况。例如,某企业负责人反映,根据《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1年实施方案》第九条,在用户具备受电工程建设条件下,实现高压单电源和双电源用户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建设时间分别不超过14个工作日和25个工作日,电力外线行政审批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但符合条件的企业去找相关部门申请时,多个部门却不知道有这政策供电局答复只给新入驻企业提供该服务,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不能享受此项政策。明明正在经营的企业更需要供电服务,该方案也没有提正在经营的企业不能享受该政策,得到这样的答复,企业负责人表示“不理解,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太大”。问卷调查显示,在政策落地方面,选择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企业合计达58.41%,选择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的企业分别占28.71%8.91%3.96%



 

4.对政府越权和失信的约束机制效能偏低。问卷调查显示,对于政府诚信认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企业合计占60.39%,认为一般、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企业分别占27.72%4.95%6.93%。仅有19.8%的企业认为对政府越权或失信行为的约束机制非常完善;39.6%的企业认为约束机制比较完善;33.66%的企业认为约束机制不太完善;6.93%的企业认为不存在约束机制。某公司反映,我市出台《三亚市鼓励发展夜间经济三年(2019-2021)行动方案》,该司为配合市政府打造“夜间经济示范点”目标,投资打造的吉阳区社区公园特色夜市于20198月开业。该夜市所在地块上空有两条高压输电线,不利于市民游客在夜市出行,影响夜市经营。夜市开业之初,政府已立项拟将这两条高压输电线迁入地下电缆管沟。但从立项至今已近2年,高压电线仍未拆除。近期又有政府部门通知该夜市地块将被用来改建高压变电站。该公司前期在夜市上的投资势必难以收回。


 





5.干部敢于担责的制度环境尚未形成。调研中,无论是企业家,还是政府部门领导干部,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制度是的,人是的,再好的制度、政策也要靠人来干,干部能否敢于担当、敢闯敢试、防止内卷成为衡量营商环境好坏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市干部队伍在这方面与发达省市相比还有明显差距。某部门负责人谈到:政府部门天天开会,个人忙的像个陀螺一样,最多的时候一天5-6个会,很多事情可以批办,但都要开会研究,一轮轮征求意见,必然拖长了办理时间,问题往往最后还是靠领导拍板解决。调研组问:省里已经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如果把权力下放到科长,下面的人敢不敢做呢?该部门负责人立刻回答不敢!有干部反映,实际工作中感觉内卷的厉害,一个部门的不担当,或者一个人的不担当,就会导致第二个人和第二个部门进来互相踢皮球,有些工作原地打转,效率降低,让人心力憔悴。

(二)市场环境情况

1.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关爱程度不够。中小企业抵抗风险能力弱,加之疫情冲击,中小企业的发展处境十分堪忧,部分企业已经死掉或处于死掉的边缘。据三亚钢铁贸易协会负责人反映,三亚从事钢铁贸易的中小企业受国际国内大宗商品贸易下滑、疫情及房地产市场的影响,钢铁贸易市场疲软,2014年有200多家钢铁企业,目前已减少到60家会员企业。中小钢铁贸易企业面临的棘手问题是没有规范集中的经营场地,一直处于被赶来赶去的经营状态,有的企业已经搬迁了5-6次了。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助他们尽快解决经营场地问题,哪怕远一点、面积小一点,只要运钢材的车能开进去就行。洗涤厂、包装厂、印刷厂等生产服务类中小企业也反映缺少生产经营场地保障,常处于“流离失所”境地。如果洗涤厂没有专门场地,相关企业不敢上专业设备,服务质量和水平便无法上去,以至于亚特兰蒂斯等高档酒店要自己建洗涤场地。有企业感叹,生产服务类中小企业是社会发展所必要的,带动了就业、创造了GDP,为什么中小企业却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和关爱呢?问卷调查显示,中小企业认为竞争环境不公平和非常不公平的企业仍占13.86%7.92%

2.部分企业难以享受自贸港政策红利。问卷调查显示,在企业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政策所带来的红利情况方面,选择充分享受、享受较多和一般的企业合计仅为60.39%,选择较少享受、还未享受到的企业分别占8.91%20.79%。例如,某央企下属的化肥公司在海南从事化肥贸易,涉及我国粮食安全,由于其属于返程投资且投资资金来源地不是大陆,按工商登记原则被划为外资企业,不能享受15%的税收优惠政策。类似这样的情况不是少数,这些返程投资企业丧失了与国内企业公平竞争和享受财税优惠的平等权利和发展机会。




3.物流成本和要素价格高。问卷调查显示,71.29%的企业认为物流成本较高;选择物流成本一般、物流成本较低的企业合计占18.81%。物流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省缺少大型集装箱泊位,不适应全球船舶大型化的靠泊技术要求。三亚凤凰机场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货机位短缺,货站能力不足,制约航空货运的发展;航空运输通航国家和通航点数量不足,国际航线频次少、密度低、覆盖不足,落后于周边广州、香港、深圳等国际枢纽机场。除了物流成本高,要素价格高也是企业普遍反应的问题。问卷调查显示,46.53%的企业认为水电气等企业配套要素价格较高;13.86%的企业认为设施价格较高;仅39.6%的企业选择要素价格合理。





(三)法律政策环境

1.新业态快速发展出现“监管盲区”。我市部分新兴旅游业态存在噪音大、有安全隐患等情况由于新兴产业领域的立法工作滞后,监管和执法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无法可依的问题,导致受到处罚的企业不理解。例如,亚龙湾直升飞机项目航线离居民区过近,有很大的噪音和安全隐患,影响了周边人群休息和工作。文旅部门勒令企业整改,企业认为自己所有营业手续齐全且没有违法,所以很不服气。目前的《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过于笼统,缺乏细节性的规定,导致我市对低空项目的监管缺乏充分的上位法依据。噪音问题和安全隐患又不能不管,监管和执法部门“进退两难”。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海上摩托艇、三角翼滑翔伞、海上公共浴场等旅游新兴项目上。由于缺乏执法依据,经常出现经营人员和执法人员“打游击”的现象,由此带来很大安全隐患。一旦出事,政府又要背上监管不力的舆论骂名。问卷调查显示,对我市法律环境认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企业共占64.35%认为一般的企业占22.77%,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企业分别占8.91%3.96%。仍有三成以上的企业对我市法律环境满意度不够高。




2.规划变动较为频繁导致项目建设受阻。在调研中,很多企业反映三亚城市控规变动频繁,导致自己原先想要做的项目突然变成“不允许做”,企业颇有微词。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城市产业发展定位发生变动。当前我市正朝着打造综合性城市的方向持续发力,这对产业发展提出新要求,用地规划必须考虑城市产业定位,这就导致城市控规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二,相比发达地区的精细化管理,后发城市的控规面临更多适应性调整。后发城市很多产业尚未成型,控规需要配合产业发展需要进行调整。例如:会出现为鼓励产业发展,工业园内的工业、仓储用地间相互调整的情况;在不增加单元内总计容建筑面积和居住人口的前提下,留用地的用地性质在居住、商业、商住混合用地之间相互调整的情况。第三,规划的前瞻性不足。在编制城市控规时,很大程度上仍着眼对城市现状的描述,缺乏对城市未来发展需求的预测,影响到控规的前瞻性和权威型。现实中就会出现城市道路网络建设无法开展、某些大项目选址落在原规划范围内、某些建设项目与原规划功能不匹配等问题,导致事后对控规频繁调整。问卷调查显示,仅有25.74%的企业认为我市用地非常便利,认为我市用地不太便利和不便利的企业分别占29.7%20.79%




(四)人才发展环境

1.人才公共服务短板较为突出。公共服务水平低、工资低、物价高、生活成本高、租房买房价格高、人才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因素是导致人才“请不来、留不住”的主要因素。根据海南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1年全省公共服务质量检测结果的通报》,三亚市公共服务质量总体满意度得分71.88分,排名全省第9位。其中,“公共教育”“医疗服务”质量满意度得分分别为77.10分、67.74分,分别排名全省第10位和第15位,处于全省中下游水平,与我市“打造幸福民生标杆”存在较大差距。由于我市好的基础教育资源较少,学位紧张,对D类、E类人才子女的入学需求难以满足,有的高端人才考虑到孩子未来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最终选择离开三亚或首选海口。问卷调查显示,对我市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供给认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人才合计占50.94%,认为一般、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人才分别占31.98%9.9%7.92%。对我市提供的医疗服务保障认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人才共占41.56%,不足半数,认为一般、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人才分别占40.59%9.9%5.94%







2.人才审批认定细则有待优化。在调研中有人才反映,人才引进审批周期较长,且经常出现实际办结时长超过有关文件上规定的办结时长。就职称认定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反映,有些人才的职称是协会认定的,国家网站查不到,由政务服务中心来审核认定很困难,这涉及到人才住房补贴、住房购买、人才落户等一系列问题。问卷调查显示,认为人才引进政策及子女落户安置办理流程非常便利的占29.7%,比较便利的占52.48%,不太便利和很麻烦的分别占9.9%7.92%


 



3.人才引进政策效力仍需提升。很多企业反映目前我市人才引进难,除了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之外,人才引进政策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问卷调查显示,认为人才引进政策效力非常显著和比较显著的共占48.51%,认为效力一般的占35.64%,认为不太有效和没什么效果的分别占8.91%6.93%。半数以上的企业认为人才引进政策力度不足。




 

(五)疫情防控措施

1.疫情下企业发展面临多重难题。从短期看,良好的疫情防控是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也是最有利的营商环境。我市属于旅游城市,第三产业占比达到74%,人流量大,一旦发生疫情,对企业造成巨大冲击。同时,疫情防控是否有力有效也给城市形象带来巨大考验。一是疫情造成生产经营间歇性中断。疫情爆发具有不确定性,供应链、产业链受到严重冲击,导致我市部分项目停工停产,造成生产经营成本大大提高。二是舆情压力对城市形象影响大。此次三亚疫情中出现的酒店隔离价格“先涨后降”事件,对市场口碑、城市形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三是疫情防控考验城市综合治理能力。今年以来,三亚已发生3次大的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冲击。今年上半年GDP负增长1.2%,旅游总收入下降39.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15.3%。未来,如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如何助企纾困,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如何做好疫情期间的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如何破除产业结构过于单一实体经济弱、经济发展韧性不强等问题,成为新形势下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面临的重要考验。问卷调查显示,在疫情背景下,有64.36%的企业认为融资困难导致现金流动困难,61.39%的企业认为创新不足,缺乏核心竞争力,37.62%的企业认为政府保障措施不到位。





2.企业急需多方面扶持政策共克时艰。问卷调查显示,61.39%的企业表示希望有进一步的降税措施,43.56%的企业希望能获得更加便利的信贷,34.65%企业希望能够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30.69%的企业希望缓交社会保障费,30.69%的企业希望降低用水用电成本。有企业反映,在疫情期间其经营的某酒店,多次被征用为隔离酒店,在隔离期间酒店的装修、内设及相关经营物品有较大损耗与政府沟通后,对该酒店仅减免一个月房租,对酒店物品损失却避而不谈。企业认为其公司派多人支援卫健委流调队,并在疫情期间全额发放员工工资疫情导致该企业亏损严重如果没有足够补偿措施很可能将企业逼入绝境。调研中多个企业反映,今年能“活下来”是首要目标。




(六)营商环境保障措施

1.违法企业存在“恶人先告状”现象。目前,营商环境专班是有问题必须受理并且要给出答复。有的企业明明作为过错方,却不管“三七二十一”,利用这个机制,先去营商环境专班告上一状。告赢了,自己可以获益;就算告输了,对企业来说没有多少成本。例如,崖州某养殖东星斑的商户将崖州区政府告上专班,指责其违法拆除其养殖基地,并要求以鲍鱼的价格赔偿损失。经查证后发现,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禁止海岸带陆域200米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该商户不仅违规养殖东星斑,且暗接排污管道,违反了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多次勒令其拆除,该商户态度蛮横,不予理会。这种情况的发生,极大地分散了营商环境专班的工作精力,也打击了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问卷调查显示,46.53%的企业认为营商环境总体得到改善,但成效较为一般,6.93%的企业认为营商环境几乎没有实质性改善。未来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不仅需要政府自我革新,也需要对企业有完善的约束惩戒机制。

2.企业对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和咨询的渠道建设满意度不高。问卷调查显示,认为容易找到投诉或咨询渠道的企业占57.43%,认为不易找到投诉或咨询渠道的企业占33.66%,认为完全找不到投诉或咨询渠道的企业占8.91%。有四成以上的企业认为投诉渠道不容易找到,企业较难反映问题。对营商环境投诉或咨询的答复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企业共占59.4%,认为一般的企业占25.74%,认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企业分别占8.91%5.94%。四成企业仍认为投诉或咨询的效果不佳。对营商环境投诉或咨询渠道建设满意度不高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投诉的问题很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度很大。调研中多个部门反映历史遗留问题牵扯了部门工作太多精力。市发改委反映,去年接手的173件案件,超过3个月以上未办结的老大难问题有29件,有很大一部分是二三十年未办结的问题。例如,我市某国资控股公司与某私营企业的土地纠纷早在2005年就已存在,由于股权变动、法院起诉等种历史原因,至今土地纠纷依然存在,导致该土地开发被长期搁置。针对这情况,资规局和营商环境专班耗费大量时间了解案情、研究解决方案。此类案件,涉及部门很多,历史时间跨度长,有的当事人不在了,有些案卷、信息也找不到了,时间越久,解决问题的难度就越大。历史遗留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又会被问责,相关部门苦不堪言。






3.政府部门存在拖欠市场主体账款、乱收费等问题。《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18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不得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市场主体账款”;第12条规定:“禁止擅自收费、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问卷调查显示,47.52%的企业选择从不拖欠;选择偶尔拖欠的企业33.66%;有18.81%的企业选择了经常拖欠。市场监管过程中,认为能做到依法依规,从不发生乱收费现象的企业占38.61%认为一定程度能做到,偶尔发生和做不到,经常发生的企业合计占61.39%一些政府投资项目完工后,有的甚至已经使用很长时间,但因政府部门原因迟迟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结算或办理报账手续,导致部分工程款长期未支付,影响承担项目的企业资金周转。如某公司与崖州区某职能部门2019年签订合同,承接政府投资项目,202010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各项手续资料齐全,可是由于政府部门报批程序还未走完,仍有部分工程余款未支付。






三、主要结论

针对现实问题,着眼未来5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建议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式要实现四个转变。

(一)从“被动受理”向“主动排查”转变。目前,各级政府部门比较重视“送上门”的问题,对企业反映的诉求、省营商环境专班转办的问题,能够做到有回应,尽量解决。但相关部门对营商环境问题的解决总体上是一种被动受理工作方式,来一件办一件,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缺少主动出击、自查自纠、未雨绸缪的主动意识。往往给出的理由是:“人员不够,现在的问题都应付不过来了,哪还有功夫没事找事。”“有些问题不是我们能管得了的。”“这个问题确实不是我们部门的事,企业找错衙门了”等等。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要加快从被动受理主动排查转变,深入到企业、基层、社区、群众中去,主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形成主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常态化机制。

(二)从“个案解决”向“举一反三”转变。调研中,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政府正在解决的问题,有些是个案,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和解决;有些问题具有共性特征,属于同一类问题。从省转办营商环境诉求看,我市涉企旅行类、规划调整类和土地权益类、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类营商环境问题分别占24.28%17.34%14.45%。调研中企业反映较多的中小企业和生产服务类企业经营场地不稳定、重点园区以外行政审批效率不高、各类审批平台信息不共享、申报材料重复提交、自贸港政策落实不到位、人才认定和落户繁琐、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等问题,可以归并同类项。建议由市营商环境专班会同省内外研究力量,加快建立典型“案例库”,形成“判例库”。正如某部门负责人讲道:“以后出现同类问题,不要开那么多会扯皮了,不要文来文往了,不要等到领导最后拍板才敢解决,主责部门按照既往‘判例’办就OK了,政府部门省时省力,企业还买账。”

(三)从简政放权向“放”和“管”同时发力转变。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看,基本做到了应放尽放,能简则简,市场准入已接近零门槛。但随着权力下放,由于监管技术手段缺乏、监管衔接不畅、监管标准缺失、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低、法治监管跟不上等因素导致的监管不到位、监管盲区、监管缺少法律依据等问题日益凸显。如果事中事后监管能力跟不上,未来随着产业形态和企业主体的不断增多,下放的权力很难承接好。一是市场监管体制机制问题。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1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以及执法队伍整合,统一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目标是明晰部门职责关系,提高效能。但监管和执法职能“分家”后导致市场监管和现场执法的“时滞”和“断裂”。正如监管局负责人举例:“检查到过期冰淇淋,市场监管局先到发现情况,然后综合执法局到场处理办案,但当综合执法局到的时候冰淇淋已融化了,保留不了证据。”二是“四新经济”的监管问题。一线监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准确判断涉案主体是否属于“四新经济”,在包容审慎监管过程中容易出现个案处理方式和尺度把握不一致问题。三是监管队伍业务能力问题。封关运作后,涉外业务将不断增多,监管人员的语言关、涉外业务关将成为监管人员面临的突出挑战。无论从优化营商环境现实需求看,还是从封关运作后的未来要求看,要加快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四)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共治”转变。近年来,我市在健全营商问题处理的闭环工作机制上取得明显成效。但总体上看,政府常处于“被告”地位、企业处于“原告”地位,中间缺少了一个“减压阀”“缓冲器”。从国内外发展经验看,行业协会、商会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建设主体,越高水平的营商环境,越需要行业协会、商会深度参与。从我市情况看,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整体发展滞后,在处理政府职能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矛盾中的作用不明显。建议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通过组织“商协会看营商”等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