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首页>会议信息>常委会会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5次会议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字体: 打印
2021-12-09 18:39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三亚市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定于2022年1月11日至14日在三亚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三亚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亚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2021年三亚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三亚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三亚市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决定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如需调整会议日期,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