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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提升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农村空间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解决好我市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特作本决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提高各类专项规划水平,做好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充分体现地域和农村特色,留足产业发展空间,以高质量规划引领高水平建设。坚持开门搞规划,尊重村民合理意愿,提高村民参与度、知情度。突出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乡村风貌管控,规范农村建设行为。建立健全农村建房报建制度和乡村风貌管控制度,引导村民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进一步优化农村建房审批流程,健全农民建房审批“零跑腿”服务管理体系,减轻农民“跑审批”负担。要严守耕地红线,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保持违建“零增长”。
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建立健全程序合理、补偿规范、保障多元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完善同价同权、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创新土地利用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成片集中,提升土地规模效益,激活农村发展动力。
四、打造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王牌,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用好用足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全力推动种业领域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建设,推动种业创新发展。做足乡村民宿、休闲农业、休闲渔业文章,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热带特色经济作物,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保护,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创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加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强化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效联结,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大力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乡村地区水系治理。深入开展乡村绿化专项行动,突出乡村特点,提升农村整体景观。大力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力度,创新治理方式,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全面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六、完善农村地区公共服务配套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梳理农村“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突出问题,有计划分步骤加以解决,特别要加强农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建设,为农村发展夯实基础。以集团化办学为突破口,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合理布局基层医疗机构设施,加快推进紧密医联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强化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七、本市各级国家机关要聚焦美丽乡村建设管理重点领域、重点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及时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履职,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合力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本市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全市各相关单位要细化工作台账,建立项目库并实行动态化管理,推动工作落实。本市各级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履行监察、审判、检察职能,主动融入、积极作为,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