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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钊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现就《三亚市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六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两违”专项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镇内河(湖)水污染专项整治,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林区生态和湿地保护专项整治
一、“两违”专项整治
(一)工作落实情况
市综合执法局组织各区开展集中拆违行动,针对省“两违”管理系统上以拆除方式处置的图斑,按照“先大后小,先内后外,先新后旧,先企后民”的原则,制定拆除计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拆违,以拆促改,以拆促控。计划到12月底,集中拆除159个图斑,建筑面积58640.43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图斑11个,建筑面积28013.27平方米。
市资规局起草《三亚市“两违”图斑专项整治“一户一宅”补办手续的指导意见》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施行,对各区(育才生态区)移送的“一户一宅”类图斑,通过比对“多规合一”和土地三调成果,对符合补办手续条件的图斑,补发《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农业农村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五个工作组,分别负责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设施类图斑的核查认定工作。对各区(育才生态区)移送的农业设施类图斑,深入实地进行核查,对符合省13号文规定的出具书面认定意见,非农业设施的由各区依法依规处置。
市旅文局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各景区景点进行实地核查,对各区移送的景区景点类图斑进行认定,属于景区景点配套设施的指导各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不属于景区景点配套设施的由各区组织拆除。
各区(育才生态区)积极梳理“一户一宅”类、景区景点类、公共设施类图斑,移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续开展拆违行动,拆除“两违”违法图斑。
农场二级企业梳理垦区图斑中的农场项目、集体资产、农业设施、“一户一宅”或唯一住房,送各区进行审核。
(二)全市“两违”违法图斑分类处置进展情况
我市共有“两违”违法图斑21324个,建筑面积624.23万平方米。其中第一、二批“两违”违法图斑20126个,建筑面积607.43万平方米。根据省生态环境六大专项联合整治指挥部《关于印发海南省2019年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我市2019年度“两违”整治工作年度任务为:完成第一、二批“两违”违法图斑分类处置任务(总图斑数和总建筑面积)的60%以上,并完成其中全部以拆除方式处置的拆除任务。据省“两违”管理系统统计数据,我市今年应完成销号“两违”违法图斑12076个,建筑面积346.46万平方米;应以整体拆除方式处置“两违”违法图斑1470个,建筑面积52.95万平方米。
截至2019年12月10日,我市已完成“两违”违法图斑销号7738个,未销号图斑为4322个,应完成销号率为38.45%,全省排名第六。
整体拆除方面:处置销号1514个,建筑面积50.94万平方米,销号率为97.67%,全省排名第一。
补办手续方面:处置销号4815个,建筑面积97.40万平方米,销号率为53.06%,全省排名第二。其中市资规部门对各区(育才生态区)移送的6850个“一户一宅”类图斑进行了比对,初步确认符合补办手续条件的图斑4531个,已补发《乡村规划许可证》2125份。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各区(育才生态区)移送的5958个农业设施类图斑进行了核查,对2428个符合省13号文规定的图斑出具认定意见。旅文部门对各区移送的288个景区景点类图斑进行了核查,确认213个图斑属于景区景点配套设施。各区(育才生态区)已基本完成204个公共设施类图斑的处置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
1.“一户一宅”类图斑中,近半数由于不符合土地总体规划或城乡规划、超高超大等原因,无法补办规划报建手续。按照对群众唯一生活住房的相关政策要求,这类图斑暂时无法通过整体拆除方式处置销号,局部拆除整改方式受建筑结构安全影响,执行难度大。
2.上千个农业设施类图斑的认定存在困难。有的农业设施占地面积超出标准,或者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不符合农业设施的建设标准,将无法认定为农业设施。
3.垦区“两违”图斑的处置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目前,全省垦区“两违”图斑的处置标准尚未明确。我市在开展垦区“两违”图斑处置的过程中,已梳理出农业设施类、“一户一宅”或唯一住房类、农场项目类、集体资产类、公共设施类图斑,但具体如何处置及销号,特别是农场二级企业的证明是否能够作为有效的销号佐证材料,仍需要省里进一步明确。
4.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内图斑的处置难度较大。位于各类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783个图斑,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核心区、风景名胜保护区、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珊瑚礁保护区、保护林地等红线,需要相关行业部门实地勘测并比对“多规合一”进行性质认定,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实施分类处置,程序较为复杂,处置难度较大。
5.疑难问题个案较多,处置较为困难。有的“两违”图斑虽然数量较少,但由于成因复杂,处置难度较大,作为个案单独处理。具体有:棚改区内的图斑受棚改拆迁进度的影响,暂时无法拆除,且由于棚改政策原因无法予以补办规划报建手续,难以处置及销号。外籍渔民在村庄内建设的年代较早的房屋,为其的唯一住房,但由于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补办规划报建手续,也不能简单地采取整体拆除方式处置。外来人员于七、八十年代承包农村或垦区土地种植果树,在果地内建设的生活及看护用房,无法认定为“一户一宅”和农业设施进行补办手续处置,采取整体拆除方式处置又会引发矛盾纠纷。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发扬敢于担当、勇争先锋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年度“两违”整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市打违办将分解落实责任到各区,实行倒排工期制度,督促各区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两违”图斑的分类处置工作。以整体拆除方式处置图斑中尚未销号的107个图斑,除去正在走程序申请销号的图斑,剩余的40图斑具体分布为:海棠区3个,均已拆除,正在准备申请销号。吉阳区15个,其中已拆除9个,正在准备申请销号;计划12月25日前拆除3个;计划申请转变处置方式3个(一个已认定为农业设施类,一个已认定符合“一户一宅”,一个当事人提供原田独镇的相关审批材料)。
2.贯彻落实11月3日陈铁军常务副市长办公会议的工作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加快推进补办手续类图斑的处置工作。各区要尽快梳理并形成各类生态红线范围内的图斑台账,函送行业部门进行性质认定,并与行业部门保持沟通,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推动各类生态红线范围内图斑的处置及销号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完成农业设施类图斑的性质认定工作,非农业设施类图斑要尽快移交各区组织拆除。资规部门要牵头推进“一户一宅”类图斑的处置工作,符合补办手续条件的尽快发放乡村规划许可证。旅文部门要牵头推进景区景点类图斑的性质认定工作,将认定意见书面函送各区。各农场二级企业要进一步深入核实垦区图斑信息,细致分类,提出处置意见,提供证明材料,书面报送属地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审核,依法依规实施分类处置。
3.深入学习和领会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吃透标准,充分运用政策提升全市“两违”图斑销号率。各区要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473期的工作部署,查找法律法规依据,运用好《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垦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棚改区图斑、建设年代较早的图斑、各类生态红线范围内的图斑等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处置,力争尽快处置完毕并申请销号。
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出台年度工作方案。我市出台了《三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明确了机动车、扬尘、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等2019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及任务。为做好秋冬季节蓝天保卫战工作,正在出台《三亚市秋冬季节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做好顶层制度设计。为规范我市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我市积极推进《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三亚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草案)》编制工作。
3.开展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我市对《三亚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3年)》进行补充完善,出台《三亚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
4.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各职能部门定期对我市主城区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二是开展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工作。我市计划开展大气污染来源解析与协同控制研究,解析大气颗粒物(PM10、PM2.5)和臭氧,得出大气污染物的成因;三是生态环境部门委托有关污染治理企业开展扬尘控制试点工作,我市扬尘治理提供短期与长期调控策略与治理方法、作业指导;四是空气质量变化应对工作,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秋冬季节期间建筑和拆迁工地施工管理,增加道路洒水、保洁、雾炮喷淋的频次。
5.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一是完成建成区主干道安装2套固定式水平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正在试运行。二是积极开展老旧柴油车淘汰及治理补贴工作,告知公众相关补贴政策,将老旧柴油车治理作为道路营运资质的前置条件,目前已淘汰738辆老旧柴油车。完成400辆中重型老旧柴油车治理;三是自7月1日起禁止排放阶段低于国六的外省机动车转入;四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各类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信息登记。
6. 推进秸秆、垃圾禁烧工作。一是完善禁烧专项工作方案。我市对《三亚市秸秆、垃圾禁烧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做好监督考核工作。2019年我市各职能部门完成1至10月份交叉巡查工作,共查处露天焚烧秸秆及垃圾行为11宗,罚款4200元;三是海棠区建设热成像禁烧监控系统,实现对辖区重点交通干线秸秆垃圾焚烧行为的监控;四是做好冬休季节期间禁烧工作,加强秋冬季节专项检查,发现焚烧行为的,对涉事(村)居委会所属的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问题。随着我市棚改工作力度逐渐增大,拆除建筑物过程产生大量扬尘污染;二是主城区裸露地块和沙场扬尘污染问题。目前主城区仍有部分沙场未迁出,已完成遮盖的阴网部分破损,需及时进行加固和更换;三是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行为时有发生。四是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对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二是开展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工作,定性解析我市大气污染物来源;三是对全市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四是确保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稳定运行;五是开展老旧柴油车淘汰和治理工作,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
三、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专项整治
1.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污染水体治理工作,印发实施了《三亚市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三亚市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和《三亚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细化相关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
2.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市水务部门正在推进荔枝沟水质净化二厂(一期)、育才生态区水质净化厂、人才城水质净化厂、高峰水质净化厂4座污水处理厂建设。为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我市正在推进建设新城水质净化厂(3万吨/天)和荔枝沟水净化一、二厂(7万吨/天)的水质提升项目。通过采用先进处理工艺技术,将污水处理厂的尾水从一级A标准提高到类地表水Ⅳ(四)类标准。目前,全市污水处理量为6405.9万吨,处理率96.35%;再生水回用总量1451.91万吨,回用率达30.30%。我市各污水处理厂均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产生的污泥均采用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置,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着力解决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问题。我市共有创意产业园厂、高新厂、福海苑厂、崖城厂、海棠湾一厂等5个负荷率低于60%的污水处理厂。创意产业园厂、高新厂由于崖城科技城和吉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缓慢,项目区入驻率低,污水量偏低,造成负荷率低。其他处理厂负荷率低问题正在整改中,具体进展情况如下:针对福海苑厂,我市组织实施大茅河水系污水排放拦截工程,建设完成污水管网36公里,泵站7座,福海苑厂目前已完成整改;针对崖城厂,我市组织实施崖州区城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26公里,泵站4座,目前已完成建设污水管网19.6公里,泵站2座,计划2020年3月份通水运行;针对海棠湾一厂,我市组织实施海棠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22公里,泵站2座,目前已完成建设污水管网18.5公里,泵站1座,计划2020年6月份完工并投入使用。
4.启动中心城区市政管网试点排查项目。为提升我市水污染防治水平,解决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的问题,市生态环境部门以荔枝沟污水处理厂为试点,开展中心城区市政管网排查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5.有序开展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漳波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25912.40万元,整治河道总长2.74km,日前已完成投资13162万元;高园水库-大茅水水系连通工程已完工待验收;亚龙溪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7919万元,项目总体形象进度75%;三亚宁远河涉铁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已基本完成;藤桥西河右岸整治工程已于8月开工完成投资606万元;龙潭河综合治理工程已于9月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64万元。
6.推动河长制湖长制见行动见成效。一是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市级河湖长共巡河63次,召开14次河长会议,各区区级河长湖长共巡河510次。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下发督办函21份、河长湖长督办单11份、协调河湖治理3次。三是推进河湖“清五乱”整治工作,排查问题共有107处,已完成整治102处,正在整治5处。四是在市政府网“河长制专栏”发布工作信息80条,在“三亚河长”微信公众号推送工作信息88条,并在三亚电视台进行河长制湖长制宣传。五是完成《三亚市“湾长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目前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商讨和修订。六是组织编制完成175个水体“一河(湖)一策”工作,完成建立32个市级、83个区级水体“一河(湖)一档”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河流两侧仍存在部分污染源;二是污水管网覆盖率较低;三是老旧城区雨污分流率较低,部分管网存在破损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我市将继续开展排污口排查工作,并将污染源情况反馈至各责任部门,督促其整改落实;二是继续推进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在推进主干管网建设的同时,统筹推进支管网、入户管网的建设与驳接。三是开展管网排查和定期检测工作。通过排查和检测,修复破旧管网,全面提升和优化城镇污水处理效能。
四、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实施《三亚市2019年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三亚市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三亚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
2.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配合海南省环境科学院完成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我市农业部门将根据详查结果尽快组织开展农用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
3.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合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信息及重点行业企业筛选细则,组织专业机构对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15家(原12家,后增3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开展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我市共有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新厂和退役场地两个高关注度地块,需要开展后续的布点采样调查,将督促企业尽快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4.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工作。动态更新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将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 (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亚市垃圾处理场、三亚市田独垃圾处理场等4家企业为我市2019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组织企业签订《三亚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责任书》,目前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和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已签订该责任书。
5.有序推进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退役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尚未完成土壤环境质量详查,污染底数不清,体制机制不健全,治理技术水平不高。农村地区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造成的土壤环境污染较为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的筛查结果,继续开展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二是继续推进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退役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五、城乡环境综合专项整治
(一)基本情况
全市保洁面积8372万平米,其中城市2201万平米,农村3560万平米,水域保洁面积2611万平米。全市保洁人员5636人,其中农村保洁人员1613人,水面保洁人员437人。“村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垃圾收运体制已建成。截止10月份,全市今年以来共处理生活垃圾约67.8万吨,其中焚烧约32万吨,餐厨约5.8万吨,填埋约30万吨,处理建筑垃圾约1.7万吨。生活垃圾平均日产量约220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市公共厕所554座(其中市政公厕134座,旅游公厕420座)。全市垃圾转运站已建成16座并投入使用,日转运能力为1680吨。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制度保障。制定《三亚市2019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三亚市2019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工作重点,为我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2.城市生态绿化成效显著。一是开展名花公园改造提升工程、白鹭公园景观提升和体育设施完善工程等5个园林绿化项目, 三横路凤凰段一期绿化彩化工程、三横路荔枝沟段绿化彩化工程等3个道路绿化彩化工程; 二是加强全市黄土裸露修补工作,指导各区对黄土裸露区域补植草皮约3.7万平方,补种苗木约8300株,补种三角梅约6800株。
3.加快推进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约30%;渗滤液增容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环评、选址等工作,征地工作已完成,正在办理农转用手续。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预计本月底签订。粪便处理厂项目建设已启动,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工作;积极推进飞灰填埋场、炉渣处理厂项目等尽快落地开工。
4.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全市92个行政村村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都已推向市场化运作,清扫清运已实现全域覆盖,农村保洁经费约1.3亿元,垃圾治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五有标准”。
5.探索有三亚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市共计已建设智慧垃圾屋约120座。市住建局结合三亚市实际拟定了《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待印发实施。同时在吉阳区博后村委会新联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项目已完成。组织各区、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爱卫办等部门在博后村召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现场观摩及工作部署会,对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部署。
6.继续做好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棚户区改造方面:一是2019年省厅下达我市棚改任务5523户,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快原武装部安置区建设进度;三是组织市棚改法律服务中心对天涯区的食品厂(北区)及周边片区、南边海环河口、抱坡新城,吉阳区的临春、海罗、抱坡等6个棚改项目实行法律援助服务。农村危房改造方面:2019年省级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共45户,已全部完成入住。
7.城市管理“八乱”整治情况。(1)摊点乱摆等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问题治理情况。2019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摊点乱摆等占道经营2041宗,处罚117300元;查处乱搭乱建834宗,拆除面积24.1万平方米。(2)建筑工地乱象问题整治情况。截至目前,市住建局对全市所有在建工地进行了全面、拉网式检查,共计下达整改通知45份、扬尘治理达标建筑工地25个。共完善工地围挡和设置公益广告约3万㎡、清运垃圾约153车次、设置和完善门前冲洗设施8余个,修补和张挂安全网约3万㎡、硬化施工场地、道路面积约1万㎡,洒水量约16万立方米,裸露土覆盖面积约36万㎡,工地绿化面积约2万㎡,自动喷淋系统4个。经过整治,目前我全市各建筑工地围挡基本符合要求,各建筑工地基本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2019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路面污染行为303宗,暂扣车辆47辆,处罚203300元,查处工地扬尘8宗,处罚52000元。(3)广告乱贴问题整治情况。为解决困扰城市容貌的广告乱贴难题,各区城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对违规户外广告开展了全面清理,对发放传单、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2019年以来,全市共清理各类户外广告 2158块,清除横条幅 1552条,没收、清除小广告 3.6万张。(4)车辆乱行、车辆乱停问题整治情况。区城管部门通过日常巡查,加大非机动车非法营运打击力度,依法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整治,规范车辆停放,疏通道路,有效的改善了我市的交通秩序。2019年以来,全市共暂扣车辆245辆,其中摩托车25辆、电动车208辆,三轮车12辆。查处乱停乱放31068宗,处罚16.2万元。(5)污水乱排问题整治情况。全市规划污水管网设施建设总长约1107km,截至目前已建管网长度累计904.65km。主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83%,海棠区的污水管网覆盖率约为65%,崖州区的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约55%,育才生态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仅为45.3%。2019年计划新建污水管道长度85.424公里,完成的新建污水管道长度53.4公里,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建城区区域的污水收集、排放问题。2019年已完成污水管道疏通累计678公里。
8.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分为市级按照EPC+O(即工程总承包+委托运营)模式实施241个自然村和区级随同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完成156的自然村的两级建设任务。目前,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正按照“城旁接管、就近联建、独建补全”的治理方式因地制宜地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工作,陆续实施了河流水库周边、美丽乡村、扶贫村等区域152个自然村,完成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内17处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立三亚市海创水务环保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运维公司,建立三亚农村生活污水监控系统平台及中控调度中心,现场派驻运维团队,加强已建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工作。
9.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我市已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市水务局重新修订出台了《三亚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全市落实3名总河湖长,18名市级河长湖长,区级总河湖长15人,区级河长湖长27人。截止2019年9月,市级河湖长共巡河50次,召开14次市级河长会议,各区区级河湖长共巡河219次。下发督办函21份,协调河湖治理3次。开展河湖污染源排查,共发现108处问题,已治理101处。开展河长制湖长制专题培训2次,组织编制完成175个水体“一河(湖)一策”工作,完成建立32个市级、83个区级水体“一河(湖)一档”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普及程度不够,民众对生活垃圾分类比较陌生;二是环卫保洁精细化管理水平还需提高,垃圾清运不及时现象时有发生,农村房前屋后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依然存在;三是“门前三包”管理尚未完全实现常态化。城中村、城边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区域的“八乱”现象时有出现。
(四)下一步打算
市住建局将按照《三亚市2019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督促各区、各职能部门继续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环境面貌,努力创建与国际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相匹配的城乡环境。
六、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专项整治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林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1)持续实施“增绿”行动。根据省下达的造林绿化指标,科学拟定年度造林绿化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全市计划造林1800 亩,低质林林相提升,更新改造 170 亩,其中2019年计划城边、路边、村边、水边“四边绿化”1400 亩,其中:村边575亩;城边350亩;路边325亩;水边150亩。低质林林相提升改造50亩。市政府已印发《三亚市2019年造林绿化方案》,各区按方案要求抓落实,截止目前,全市共完成造林绿化约1400亩,义务植树约20万株,乡土树种选用率50%。
(2)推进损毁山体修复行动。根据《三亚市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重要交通线两侧损毁山体为重点,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之初,市、局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开展实地调研,根据每个废弃矿山的具体情况,委托国家林业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对我局承担的33个山体修复编制科学合理的修复方案:33个山体中,19个山体采取V型槽修复方案,8个山体采取自然恢复方案,4个山体采取岩穴客土覆绿方案,2个山体采取乔灌藤垂直护坡覆绿方案。市林业局按照修复方案,制定了各年度的修复计划并组织实施。2019年,开工完成了3个损毁山体的修复,修复面积达2.5万平方米。并对修复完成山体进行阶段养护,养护面积达37.5万平方米。截止目前,市林业局已经按计划全部完成了33个山体修复任务,修复面积达到44.5万平方米。
(二)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行动
(1)推进海南三亚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项目已通过发改委立项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已通过规委会审议并已完成规划批前公示,现正在报市政府进行规划批后公布。已完成修建性详规的环评工作,完成勘测和设计单位招标。召开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正在对可研报告进行修编,现评审单位正组织专家对第二次修编稿进行审查,预计12月初可批复可研报告。与天涯区政府协调活力公园项目冲突问题,完成了部分建设方案的调整,并组织召开了项目推进协调会,确定该项方案可实施,正在办理重新选址的相关手续和确定前期标识牌的施工方案。勘测单位已完成项目范围内的初勘工作并提交相关资料,设计单位目前已基本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待可研批复后进行下阶段调整报批。其他工作按程序推进中。
(2)推动铁炉港保护区退塘还林(湿)工作。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8-2019年度退塘还林(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8〕47号)和《三亚市2018-2019年度退塘还林(湿)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退塘还林(湿)工作,我市制定了《铁炉港红树林保护区退塘还林(湿)实施方案》,目前铁炉港保护区退塘还林(湿)工作已启动。截止目前海棠区已在保护区内清塘等1600多亩,宜林地490亩,今年计划种植红树林320亩,目前已全部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
1.2019年拟对青梅港红树林保护区的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与时俱进做好保护区的资源调查、功能性规划,但经费预算未纳入年度安排。另外保护区外来物种的改造项目经费也未能纳入今年财政安排,造成保护区规划与管护等工作滞后。
2.退塘还林(湿)涉及周边群众的生计、生活习惯和搬迁安置问题,难度较大,时间长。需要对养殖户的鱼虾塘进行补偿和房屋进行拆迁安置。
3.三亚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活力公园项目修建选址与其他项目存在冲突问题,可待加强各方面的工作进度并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湿地公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尽快启动公园的全面建设。
4.用于造林的土地越来越少,造林地不易落实且造林地零碎,造林成本高,受损山体修复完工后,后续管理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山体修复及养护工作,持续实施“增绿”行动,按照市政府印发的造林绿化方案督促名区加快推进造林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
2.海南三亚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已获得市发改委立项,2019年将继续推进三亚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各项工作,争取尽快2019年上半年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2019年下半年启动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3.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按铁炉港退塘还林(湿)实施方案,超额完成省下达的2019年退塘还林(湿)任务。
4.加强铁炉港红树林苗木繁殖基地建设,做好采种育苗工作,为铁炉港退塘还林(湿)及我市生态修复造林提供苗木保障。
5.抓紧落实项目经费,拟定计划,组织人员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系统调查收集三亚市的湿地资源相关资料,尽快推动项目的编写和编制工作。
6.按保护区管理计划推进各自然保护区的规划与建设,完善各自然保护区的基础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加强铁炉港今年400亩退塘还林(湿)工作。加大宣传科普力度,促进保护区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拟重新启动《三亚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市政府同意。因青梅港红树林保护区外来物种改造申请资金未被市财政局纳入年度预算,我们将另外以专项项目再次申报资金。
三亚市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联合指挥部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