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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9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三亚市人民政府现就2018年度三亚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18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共同利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企业国有资产
1.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全市市属国有企业一、二、三级企业共217户(正常经营企业90户,关停企业127户)截至2019年4月共有职工4349人,市国资委重点监管19户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市管企业9户,委管企业10户,其中5户企业设立党委、1户企业设立党总支,12户企业设立党支部(不计挂靠企业党组织和三亚旅游总公司),共有党员1345人。19户企业主要分布在我市旅游、文化、城市建设、供水、港口、信息、担保、安保、农贸市场管理等经济领域。
2.主要经营指标。
2018年,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态势良好,稳中有进。19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933.32亿元,同比增长5.66%;负债总额748.48亿元,同比增长6.29%;所有者权益总额184.84亿元,同比增长3.21%;营业收入总额10.27亿元,同比增长9.40%;成本费用总额9.26亿元,同比增长26.87%;净利润1.84亿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29.09%,其中15户企业净利润实现增长。资产负债率80.20%。2018年共上交税费2.53亿元,同比增长47.81%。上交国有资本收益1.73亿元,同比增长61.0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3.21%。(见附件1)
根据2018年度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调查,19户重点监管市属企业78位企业负责人应发薪酬总额为2013.12万元,其中基本年薪1362.10万元,绩效年薪651.02万元(预计数),人均应发年薪25.81万元,最高应发年薪51.2万元,最低应发年薪13.3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18年末,全市国有金融企业共2家,分别为三亚市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和三亚市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其中三亚市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金融企业,三亚市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国有参股金融企业。上述金融企业资产总额为16077万元,负债总额为3707万元,净资产为12370万元,实收资本12000万元。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0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率130.68万元。上年实际上缴税金223.69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资产总计账面数(净值,下同)2,994,970.85万元,较上年增长21.62%;经清查盘点后,资产总计实有数2,991,095.36万元。负债总计账面数316,124.43万元,较上年增长-4.88%。净资产总计账面数2,678,846.42万元,较上年增长25.76%。
1.按单位性质资产情况。
我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385,269.05万元,占79.6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609,701.81万元,占20.36%;民间非营利组织国有资产0万元,占0%。
2.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661,446.64万元,占22.09%;固定资产235,120.95万元,占7.85%;在建工程2,066,162.83万元,占68.99%;长期投资201.1万元,占0.01%;无形资产3,015.56万元,占0.1%;其他资产29,023.76万元,占0.97%。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我市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53,905.55万元,累计折旧18,784.59万元,净值235,120.9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8,908.1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42.07%;通用设备94,525.46万元,占40.2%;专用设备32,907.78万元,占14%;文物和陈列品49.83万元,占0.02%;图书档案1,761.75万元,占0.75%;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967.99万元,占2.96%。
表1: 固定资产构成情况表(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
期末账面数 |
|||
数量 |
原值 |
净值 |
净值占比 |
|
合计 |
—— |
253,905.55 |
235,120.95 |
—— |
一、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 |
101,158.63 |
98,908.13 |
42.07% |
其中:房屋 |
5,047,475.49 |
98,224.55 |
96,047.13 |
40.85% |
二、 通用设备 |
62884 |
103,698.42 |
94,525.46 |
40.2% |
其中: 1.车辆 |
1101 |
23,674.33 |
22,788.73 |
9.69% |
2.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 |
176 |
31,633.94 |
29,545.28 |
12.57% |
三、 专用设备 |
24169 |
39,799.66 |
32,907.78 |
14% |
其中:单价100万(含)以上 |
58 |
14,442.29 |
11,763.02 |
5% |
四、 文物和陈列品 |
1015 |
49.83 |
49.83 |
0.02% |
其中:文物 |
912 |
40.12 |
40.12 |
0.02% |
五、图书档案 |
280216 |
1,761.75 |
1,761.75 |
0.75% |
六、 家具、用具、装具及 动植物 |
82727 |
7,437.25 |
6,967.99 |
2.96% |
其中:家具用具 |
70563 |
6,852.2 |
6,397.79 |
2.72% |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1.土地资源。
三亚市土地总面积19.21万公顷。其中农用地159592.82公顷,占83.06%,其中耕地23315.09公顷(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18052公顷,南繁基地6666.67公顷);建设用地26831.71公顷,占13.96%,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3195.22公顷,交通、水利和其他建设用地13636.49公顷;未利用地5721.35公顷,占2.98%。
2.海域资源。
三亚市管辖海域面积约32.26万公顷。其中,内水面积8.07万公顷,领海面积24.19万公顷。全市海岸线总长263.29公里,其中自然岸线180.16公里,约占岸线总长的68.42%;人工岸线81.53公里,约占岸线总长的30.97%;河口岸线1.6公里,约占岸线总长的0.61%。三亚沿岸线有大小海湾19个,主要的大海湾由西向东是崖州湾、红塘湾、三亚湾、榆林湾、亚龙湾、海棠湾。三亚近岸珊瑚礁多分布在蜈支洲、西瑁洲、东瑁洲、西排等岛礁近岸,及亚龙湾、大东海、小东海、坎秧湾等海湾的两侧岬角地带,种类有113种。
3.海岛资源。
三亚是海南省拥有海岛较多的市县,所辖海域范围内分布有大小岛屿68个,总面积6.069平方公里,其中大于1平方公里的海岛有2个(西瑁洲岛,蜈支洲岛)。全市较大型,有植物,利用价值较高的海岛共15座,包括1座有居民海岛(西瑁洲岛)、14座无居民海岛(蜈支洲岛、东瑁洲岛、东锣岛、西鼓岛等)。其余53个岛屿大多面积较小、资源单一,生产和生活条件差,没有长期定居居民,但有一些是部队用岛,还有一些是保护区用岛,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目前,我市已开发的海岛有3个,分别是西瑁洲岛、蜈支洲岛及东锣岛。其中,蜈支洲岛已获评国家5A级景区,西瑁州岛2011年通过了国家4A级景区评审,目前正在创建5A级景区。
4.矿产资源。
三亚市矿产资源主要特征是种类较多,但除热矿水和建筑用石料矿种外,其他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偏小。全市已探明发现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资源3大类,计24种。
5.水资源。
三亚市是海南省南部的中心城市和交通通信枢纽,地处海南岛最南端,东邻陵水县,北依保亭县,西毗乐东县,南临南海,形成了一个东西方向的狭长状多角形。由于地形地貌原因,河流主要发源于三亚市北部山区,自北向南注入南海,从而自然形成了东、中、西部三个相对独立的水系,即东部的藤桥河,中部的三亚河和大茅水,西部的宁远河。独流入海的河流有宁远河、藤桥河、三亚河、大茅水、龙江溪、九曲溪(亚龙溪)、烧旗溪(大兵河)、文昌溪(冲会河)、担油河、石沟溪和盐灶河11条河流,集雨面积大于100 km2的河流为宁远河、藤桥河、三亚河、大茅水,其中宁远河集雨面积为1020km2。
受北高南低的地形控制,均发源于三亚市北部山区及保亭县,顺应天然地形地貌形成了东、中、西三个相对独立的水系。全市水库95宗,其中大型1宗、中型6宗、小型88宗,此外还有大小山塘54宗,2018年末蓄水总量为4.16亿m3。
三亚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475.5mm,2018年降水量1566.02mm,水资源总量为16.49亿m3,全市总用水量3.11亿m3,全市人均综合用水量402m3,废污水排放量8337.46万m3,污水处理量6916.59万m3。其中用水分为生活用水占56.29%,工业用水占2.69%,农业用水占37.48%,生态环境补水占3.54%。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我市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优化布局、强化监管、建强党建等举措,不断增强我市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1.抓重点领域改革深化。一是加强国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改革思路和改革措施。二是全面完成国企分类改革。制定了《三亚市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方案》,根据企业主营业务,将19户重点监管企业划分为商业类17户和公益类2户。三是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18户企业设立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基本确立。四是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三亚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作为改革试点,完成了混改的一些前期工作。五是完成国企公车改革,推进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加快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
2.抓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深化国资监管制度改革。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完善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经理层执行落实、监事会依法监督的法人治理机制。三是落实国有资本经营的预算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与企业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强化财务监督、监事会监督和预算审计。四是启动了市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和薪酬绩效改革,放权给企业,加快市场化定薪步伐。五是创新金融服务。市融资担保公司发放全国首笔政府信用担保的游艇保函,2018年至今为11艘游艇提供了保函金额达1.34亿元的关税保函服务,是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创新案例之一。
3.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一是抓好战略规划引领。研究制定我市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围绕海南自贸区(港)“三区一中心”定位,优化产业布局,整合现有的传统产业资源,突出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主导产业。二是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各企业主动扛起国企担当。市城投公司做好棚改、周转房、南山“四个一”等重大在建项目建设;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做好智能供水、西水中调工程项目建设;市天涯文化公司积极参与海南岛国际电影节项目;市信投公司打造了智慧旅游、智慧农业、智慧市场监督管理等平台,承担了我市“i-sanya”无线网和政务外网建设。三是抓好与大企业、大集团合作。鹿回头景区委托央企华侨城管理,2018年实现净利润402万元,同比增长24.9%。四是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指导南新农场顺利完成了农垦改革、公司制和集团化改造,制定了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方案》。
4.抓风险管控,强化国资监管精准性、有效性。一是构建投融资风险管理体系。规范了市城投公司投融资平台运作,清理了存量债务,积极整改了关于名股实债及政府购买服务的不规范问题。二是降低市属国企杠杆率。统一管理127家关停企业的债权债务,加强了正常经营企业的内控体系建设。三是抓好“处僵治困”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8年基本完成我市劣势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安置工作,总计支出约4亿元财政资金,规范127户关停企业清算、处置工作,安置了100户关闭破产企业约11000名职工。四是加强国有企业信息化管理。初步建成了我市国有企业大数据监管平台。
5.全面加强党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国企党建工作部署,党建工作全面加强。一是加强了党的领导。17户企业董事长(执行董事)和党组织书记实现了“一肩挑”,党务人员、党建经费按要求落实。二是加强了组织建设。制定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指导10个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3户企业党组织调整优化,3个软弱涣散党支部完成整改,树立党建示范点12个,发展新党员32名,基层组织的组织力有效提升。三是加强了领导班子、人才队伍建设。全年任用或推荐聘用国企领导人员37人次,推荐董事10名,任用总经理2名。四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制定了《加强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措施12项,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整改落实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
6.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情况。2018年,市财政部门下达19户重点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预算收入10294万元,实际上交国资收益17268.13万元。其中:国资公司实际上交8530.73万元(包括水稻公园股权转让款7018.71万元、清欠历年股权投资收益1512.02万元);天涯海角公司上交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0万元,其他企业上交国资收益737.4万元。(见附件2)
(2)国有资本参股分红收益情况。市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下属参股企业26户,2018年4户参股企业分红2623.33万元,同比增长0.83%。其中:三亚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95%)945万元、海南南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0%)799.92万元、海南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持股24%)52.11万元、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持股50%)826.3万元。未分红的参股企业大部分是由于经营效益不佳,企业未实现利润,个别企业是将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见附件3)
7.国有资产处置情况。
2018年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共处置企业国有资产4宗,涉及资产价值14526.58万元。其中:进入省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2宗,三亚智慧城市一卡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海南智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2%股权,成交价格1536万元;三亚洋海船务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持有51%股权,增加注册资本4163万元;无偿协议划转1宗,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将水业大厦项目资产移交给海南省三亚警备区,按程序核销资产净值1411.5万元;解决农垦移交历史遗留问题1宗,三亚南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12.7亩土地,转让价格7416.08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依据《公司法》制订企业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使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高效管理团队,在董事会领导下加强沟通、优势互补、遵守纪律、协同一致。建立岗位工资制,分配上体现按劳分配、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
2.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制度,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积极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合规机制建设,规范各项业务操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不断完善内审制度,拓宽风险监测维度。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资产配置情况。
我市新增固定资产19,399.16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新增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28.61万元,占1.69%;新增通用设备10,659.16万元,占54.95%;新增专用设备7,445.8万元,占38.38%;新增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新增图书档案199.78万元,占1.03%;新增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65.81万元,占3.95%。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固定资产16,187.45万元,占83.44%;调拨2,608.2万元,占13.44%;接受捐赠21.67万元,占0.11%;置换6.63万元,占0.03%;其他方式新增575.21万元,占2.97%。
我市新增无形资产781.45万元,其中:新增专利0万元,占0%;新增非专利技术0万元,占0%;新增土地使用权0万元,占0%;新增计算机软件781.45万元,占100%。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无形资产781.45万元,占100%;调拨0万元,占0%;接受捐赠0万元,占0%;置换0万元,占0%;其他方式新增0万元,占0%。
2.资产使用情况。
按照使用情况,我市使用固定资产总计253,905.55万元,其中自用250,818.5万元;闲置17.82万元;其他3,069.23万元。无形资产总计3,120.52万元;其中自用3,120.52万元;闲置0万元;其他0万元。
3.对外投资情况。
我市对外投资出资资产账面情况,总计201.1万元。从资产类别上分析,流动资产总计75.6万元,固定资产总计0万元,无形资产总计12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从单位性质上分析,行政单位占比0%,事业单位占比100%,民间非盈利组织占比0%。从投资类型分析,短期投资出资资产账面原值0万元,长期债券投资出资资产账面原值15.6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出资资产账面原值185.5万元。
4.资产处置情况。
我市处置资产总额合计7,427.56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流动资产合计13.61万元,占比0.18%,固定资产合计7,413.95万元,占比99.82%,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资产合计678.78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9.16%,通用设备类资产合计5,825.17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78.57%,专用设备类资产合计593.25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8%,文物和陈列品类资产合计0.28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0%,图书档案类资产合计26.13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0.35%,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资产合计290.35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3.92%。无形资产合计0万元,占比0%,长期投资合计0万元,占比0%,在建工程合计0万元,占比0%,其他资产合计0万元,占比0%。从处置形式上分析,出售\出让\转让78.63万元,占比1.06%,无偿调拨(划转)34.17万元,占比0.46%,对外捐赠0万元,占比0%,置换0万元,占比0%,报废报损3,785.52万元,占比50.97%,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0万元,占比0%,其他3,529.24万元,占比47.52%。
5.重点资产管理情况。
(1)土地资产情况。我市期末账面面积124,673.44平方米,期末账面原值1,786.65万元。从使用状况方面分析,自用124,673.44平方米,占比100%。
(2)房屋资产情况。我市房屋期末账面面积5,047,475.49平方米,期末账面原值98,224.55万元,使用其他单位房屋面积22,404.57平方米,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房屋面积4,253.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本单位房屋期末数为1,070,748.90平方米,使用其他单位房屋期末数为15,529.35平方米,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转固房屋期末数为842.00平方米,人均占有办公用房面积为149.36平方米,人均占用实际办公用房面积为9.28平方米。从使用状况分析,自用1,070,744.90平方米,占比100%,出租出借0.00平方米,占比0%,闲置0.00平方米,占比0%,其他4.00平方米,占比0%。
(3)车辆资产情况。我市期末账面数量为1101辆,期末账面原值为23,674.33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自用1031辆,占比93.64%,出租出借0辆,占比0%,闲置0辆,占比0%,其他70辆,占比6.36%。每百人车辆占有量15.36辆。
(4)大型设备资产情况。我市期末账面数量为234,期末账面原值为46,076.23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自用234,占比100%。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1.“多规合一”改革。
三亚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海南省的部署,积极开展“多规合一”改革工作。围绕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大局,依据省委省政府对推进市县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部署,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重新优化市总体规划职能定位、资源配置和开发边界管控等内容。配合省级单位重新校核优化陆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区,管控重要自然生态资源,筑牢生态保护屏障;研究区域型基础设施布局,提高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区域一体化水平;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为崖州湾科技城、邮轮母港产业园、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等重大产业园区、产业项目以及市级产业组团、特色小镇等提供用地支撑,搭建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平台;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促进政府投资,解决省市重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民生项目、“双十项目”等落地建设难的问题,消除矛盾,提供用地保障;同时,结合“两违”工作的推进,解决乡村建设用地不足、图实不符等问题,推进乡村振兴相关举措的落实。目前,市“多规合一”成果已修改完善,并将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审查审批。
2.不动产登记。
目前我市完成了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划转、机构整合等工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我市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登记效率,通过对7大类122个对外服务业务的调整,将平均办件时限由原来的7-1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以内。截至目前,共颁发不动产权证8万余本,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3万余张。
3.土地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的政策要求,根据三亚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出让、划拨等工作,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2018年,制定了《三亚市征地安置留用地的落实办理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并印发实施,新出台的方案很好地解决了我市农村集体土地预留地问题,在引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上产生积极作用。同时,为顺应当前三亚城镇发展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需要,自规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对《三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有效加强了我市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目前,按省市工作要求,正紧锣密鼓地开展三亚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新标准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征地补偿机制。
4.海域管理。
制定出台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管理及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政策,已审批海域83宗,用海面积1706.02公顷,使用岸线23.42公里,用海类型以旅游娱乐为主。同时,积极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功申报建设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实施近海3海里禁捕政策,加快推进海洋牧场建设,恢复近海生物资源。强化对珊瑚礁资源的普查与保护,出台了珊瑚礁资源海域使用生态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结合“双修”试点,切实做好海洋生态修复,完成了三亚湾岸滩人工修复工程,正在推进三亚湾护坡试验工程与亚龙湾岸滩修复与人工补沙工程。
5.林地资源管理。
(1)严格办理行政许可。2018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54宗,办结154宗。其中:永久占用或征收林地许可受理2宗,已办结2宗,面积39.8110公顷,共收森林植被恢复费3669908元;临时占用或征收林地许可受理1宗,已办结1宗,面积19.0649公顷,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951146元;木材运输许可受理23宗,办结23宗,放行各类木材887立方米和42株苗木;林木采伐许可受理50宗,办结50宗,采伐面积97.33公顷,采伐蓄积5894.03立方米,出材量4336.02立方米;
(2)多措并举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森林资源有效增长。全年投入资金600多万元,完成造林绿化1407.9亩,其中:新造349.3亩、更新966.6亩、四旁植树92.0亩。全市年度义务植树32.7万株,培育各类优质苗木29万株。在崖州区凤岭、吉阳区南新居半岭实施低质林提升工程,改造种植母生、乌墨、山竹、青皮、坡垒、铁刀木、花梨等珍贵乡土树种150亩。持续开展废弃矿坑生态修复,全年投入矿坑修复资金2358万元,完成22个废弃矿坑生态修复,复绿面积达38.5万平方米。在铁炉港、青梅港红树林保护区退塘还林(湿)及生态修复造林300多亩,种植红树林8万余株。全市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69%的水平。
(3)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我市规划为重点生态公益林约75.7万亩(不含省直管抱龙林场、甘什岭自然保护区)。全市共有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275名,其中专职技术员18名,专职管理员25名,专职护林员232名。各区农林局、育才生态区经济发展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及管护人员直接管理。
(4)成立公益林办,加强公益林管护工作考核。2018年,成立考核组对全市各公益林管护单位和管护人员进行年终考核。经过我市各管护单位、管护人员1年来的努力,公益林管护成效较往年大幅度提高。经认真考核,因工作不到位扣除部分年终劳务费绩效共14人;经严格评选,全市评为优秀管护人员共39人;因工作需要,调整1名技术员为管理员。
(5)侵占生态公益林地种植经济林清退工作。2018年依法清退侵占公益林地种植经济林共1234亩。各区农林局、育才生态区经济发展局已完成对我市重点生态公益林内天然林历年遭受开垦、蚕食种植经济林情况的调查工作。
(6)生态效益补偿。截止2018年,纳入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区域包括育才生态区抱安、那会、青法、雅亮、雅林村、明善村、那受和天涯区扎南、台楼村、立新、抱龙、抱前等12个村委会,107个村小组,补偿人口已达23722人。2018年8月27日至9月14日,生态效益补偿检查验收组对纳入我市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村委会开展生态效益补偿检查验收工作。根据检查验收情况,2018年发放补偿款达5537.1万元,历年发放补偿款累计达1.3997亿元。
6.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1)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一是科学评价,强化水质监测。自2016年1月起,对18个城镇内河(湖)监测断面开展水质监测。自2018年4月起,在原有的18个城镇内河(湖)水质监测断面的基础上,新增对坡顶水库、红土坎塘2个断面的监测。截至目前,已完成2019年2月份的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均已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为科学指导三亚河水污染治理工作,我局对三亚河水质进行加密监测,目前已印发160期水质监测周报。二是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转型升级。2018年以来,我市共计查处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案件9宗,处罚金额250.92万元,其中,超标排放水污染物6宗,处罚金额232.92万元;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3宗,处罚金额18万元。三是强化督办,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截至2018年底已印发水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督查通报14期,印发18个监测断面污染源整治通报9期。
(2)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制定了《三亚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考核方案》,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拆迁工地扬尘防治、道路降尘等作为2018年重点考核内容。二是强化城市扬尘污染防治;三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四是加强在用柴油车的尾气监管;五是推进老旧柴油车淘汰和治理;六是严格执行机动车准入标准;七是推进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八是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3)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30个农产品点位的调查工作,配合海南省环境科学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和采样工作。联合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梳理土壤污染突出问题区域信息,并组织参与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相关人员签订土壤详查工作保密承诺书。二是全面启动重点行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牵头组织专业机构对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12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开展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目前已调查完成并将调查成果提交至省级部门。三是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委托第三方编制《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三亚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计划》和《三亚市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目前已报市政府审议,待印发后实施;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原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用地的初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该地块为我市污染地块,现已将初步调查报告上传全国污染地块管理系统。
7.水资源管理。
(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水资源规范管理。完成“三条红线”考核工作,经海南省政府2018年度考核评定,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被评为2017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优秀。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解决饮用水源水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水务局有计划、有步骤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村居民生活开展治理。完成了三亚市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工作。对全市16条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进行实地调查、分析计算、填写登记表和绘制图例等成果,做到“一口一档”建立台账。截至2018年底,我市四大水源地水库开展水源保护巡查共922次,出动巡查人员2144人次,现场制止影响水源安全行为87宗;发现、制止并上报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房行为1宗、二级保护区内违法建房行为0宗、违法砍伐二级保护区水源林行为1宗。
(2)河长制工作由“建体制”“见河长”向“见行动”“见效果”转变。2018年,先后出台了市、区两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行“市、区、村三级”河长体系,共落实市级河长6人、区级河长38人、河段长133人、河道专管员201人。确定河湖名录207条,明确了各级河长管辖范围,竖立河长公示牌272块。划定了宁远河、龙潭河、藤桥河等10大河流的河道治导线规划,完成5条省级河流和7条市级河长的“一河一策”编制。通过了河长会议制度、督察制度、河长巡查等8项河长制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基础工作。
(3)开展水环境治理,使水环境持续好转。制定了《2018年三亚河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三亚市18个监测断面治理总体方案》,认真梳理水环境治理突出的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和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取得最阶段性成效。通过整治污染源、截污纳管、设施扩容、内源清治理等工作实施综合治理,三亚市已实现消除黑臭的工作目标,并建立了长效保护机制。根据2018年11月《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月报》显示,我市共有12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5个不达标,1个按要求不作是否达标评价,马岭沟监测断面整治断流,不具备监测条件。
(4)创新生态补偿试点。赤田水库做为我省跨市县河流交界断面上下游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先期试点,三亚市政府同保亭县政府达成一致共识,在生态保护补偿方面进行创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三道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产权归属保亭县政府,三亚市负责运营管理;加快推进配套管网项目建设。保亭县负责落实配套管网项目建设用地和可研阶段以前事宜,三亚市水务局负责配套管网项目可研阶段以后建设事宜,杜绝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赤田水库。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三亚市给予保亭县一定资金支持,由保亭县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落实赤田水库周边村庄常态化垃圾保洁工作;依法取缔违法养殖场,全面清理水浮莲,严厉打击违建行为。逐步解决三道农场片区对赤田水库上游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问题。
(5)水库运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不断加强中小型水库管理,逐步完善水库安全运行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信息化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全市180余名水库管护员集中技术培训;启动了赤田水库创建国家级水管单位建设;指导天涯区开展小型水库水雨情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创建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模式;完成21宗农垦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工作;9月26日,全省水库管理和农村供工作培训会议在我市召开,我市水库运行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
(6)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升。2018年共建设完成红沙二厂、福海苑厂扩建、亚龙湾二厂(一期)等工程。目前,正在加快荔枝沟水质净化二厂建设,推进三亚市育才水质净化厂(一期)、三亚市人才城水质净化厂工程的前期工作。项目建成后,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46.8万吨/天。截止11月底,全市污水处理量为6216.43万吨,处理率90%;再生水回用总量2478.75万吨,回用率达35%;污泥处理处置总量3.94万吨;再污染物COD削减总量为8743.86吨,BOD削减总量为3231.21吨,SS削减总量为6325.15吨,NH3-N削减总量为1203.79吨,TP削减总量为118.74吨。我市各污水处理厂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产生的污泥均采用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置,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为全省节能减排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7)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已投入运行供水厂共5座,总设计供水规模为48.5万m3/d。2018年前三季度全市日均供水量44.4万吨,最大日供水量51万吨,供水总量达1.63亿吨,供水总量比去年同期增加1600多万吨,增幅为10%。今年已完成投资2.2亿元扩建的青田水厂二期7.5万吨/天规模已投入运行;已完成投资2965万元,扩建海棠湾水厂二期7.5万吨;2018年配套新建供水管网45公里。在2017年度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中,三亚市以总分90分取得全省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
(8)民生水务工程扎实推进。一是全力推进北部山区饮水安全工程。该项目是省市重点民生工程,总投资35733万元,项目分原水工程和净水厂及管网工程两部分。工程建成后,将彻底解决我市北部山区14个村委会103个自然村2.88万人及立才居、南岛居等受益片区2.6万人共计5.4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预计年底实现功能性通水。二是完成大兵河堤防工程(冷链物流园段)、三亚河口清淤疏浚工程(露滩地块)项目;高园水库-大茅水水系连通工程总体形象进度75%;三亚东河生态修复工程(溪泽三桥-东环高铁段)总体形象进度40%。三是完成汤他、布山二、昌才、抱密水及双本水库5宗水库加固。四是建设完成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完善水库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
(9)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在三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过程中,我局创新机制,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业首个采用EPC+O模式(即工程总承包+委托运营)实施全市24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项目建设期3年,建成后,由中标方成立项目公司负责为期15年的运营维护管理,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对项目公司运维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运维费,建设一批,审计一批,运行一批。通过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三亚市旅游面貌,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三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已开工105个自然村,年底完成68个自然村。2018年覆盖率40%、2019年覆盖率90%、2020年全覆盖。
三、存在问题
在海南全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区自贸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时代新背景下,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多头管理,不利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企业国有资产包括文化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企业国有资产,仍有部分分散在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各有关部门单位管理方法各不相同,且互有交叉,不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效能,政府难以掌握现有企业国有资产的存量、结构和经营管理等全面情况,削弱了政府统一分配的职能和宏观调控能力。
(二)部门单位“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仍没有杜绝。有的部门单位没有对国有资产管理认真抓,致使存量不清、账实不符、账账不符;对国有资产的有关管理规定掌握不够,未经批准擅自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或对外合作经营,租金、经营收入分成的确定缺乏科学定价,有的甚至随意改变审批的使用方式或随意处置,违规现象依然存在;单位可经营的房屋、铺面、土地等资产处于分散管理状态。
(三)耕地占补平衡问题。目前我市紧缺耕地占补指标。
(四)现有金融机构实力和经营范围难以适应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
四、意见建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中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意见建议如下:
(一)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尽快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对我市全部现有企业国有资产摸清底数,推动全市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由市国资监管机构统一组织,依法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资产评估监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覆盖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体系。
(二)充分利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先行先试,力争更多的金融牌照。如券商、金融租赁、消费金融等。
(三)提升资产系统与核算系统和部门决算系统、资产系统与部门日常管理的契合度。研究经管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的计量范围、核算方法和折旧计提方法等,以便提高资产价值统计数据的科学性,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在项目用地保障、城乡发展规划、海洋经济发展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一是下放土地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项目用地供应、报批程序,简化报批材料,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发展,进一步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在邮轮航线拓展、公海游试点、简化游艇入境手续、允许对境外游艇实施临时开放水域审批试点等方面优化一揽子政策,给予大力支持。五是海洋休闲渔业产业缺少顶层制度设计,发展较为缓慢和无序,希望给予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