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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在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三亚市国林环卫管理局局长 张作壮
主任,各位副主任、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三亚市公园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的必要性
(一)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面对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其中包括扩大森林、湖泊、湿地、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党的十八大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然而,在公园的保护管理上,全国和省没有统一专门的立法,国务院的《城市绿化条例》和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的《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等法规,对三亚市保护和管理公园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有所涵盖不及。因此,需要结合三亚实际,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三亚市公园条例》,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地方生态文明建设。
(二)推进地方治理法治化的需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基层治理法治化,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政府部门按照法律来管理基层事务,公民的所有行为依照法律进行。通过立法,一方面对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行政行为加以规范,明确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既做到有法可依,又做到有法必依,防止权力乱作为、不作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游客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保障公众健康、游览、休憩和观貫权益的目的;另一方面明确游客的权利义务内容,引导游客知法、守法、用法,在履行守法义务的同时,依法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从而构建法治建设的中间力量。
(三)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三亚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海南自贸区(港)的前哨阵地,拥有良好的自然资源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前来旅游、定居的人口越来越多.随着候鸟老人的增多和观光旅游向度假休闲旅游市场的转型,人们迫切需要更多的实现健康、游览、休憩和观赏等功能一体的公园,而我市的公园建设
却相对滞后,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三亚快速发展,但土地资源非常稀缺,因此需要通过立法形式,对公园土地用途加以保护、对公园绿地面积加以规定,以及对公园周边建筑及构筑物加以管控,确保公团绿地性质不改变、面积不减少以及规苑公园活动的有序性。
以立法的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法律体系,推进地方治理法治化,促进公园事业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既是立足三亚实际和三亚市公园实际的考量,又是顺应民意,尊重人民群众愿望与呼声的必然结果,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的重大举措,因此,进行《三亚市公园条例》的立法工作是很有必要的。
二、立法的紧迫性
(一)公园发展急需立法引导和规范
在城市“双修”期间,2016-2017年度,我市新建了15座公园,占地面积约195公顷。目前,我市各类公园(含临春岭森林公园等)共20座,占地面积约848公顷,今后还要陆续建设多个公园。虽然我市的公园绿地在逐年增加,但至今我市仍未有一部对全市公园发展进行规范的法规、规章等,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行为实施既缺少法律依据,又缺乏法律规范。公园绿地规划朝令夕改、侵害绿地行为处罚无法可依、社会资本投资兴建公园缺乏规范等现象仍然存在,急需立法进行规范治理。
(二)公园保护规范缺失急需立法完善
我市公园的管理仍处在无法可依的状况,以致公园绿地被侵占现象屡见不鲜,自2017年打响绿地保卫战以来,至2017年底收回了9处公园绿地,约15万平方米,如名花公园被三亚华创美丽之冠投资有限公司认养至今已6年之久,一直都大门紧闭未对外开放,到2017年才被收回,千古情长期占用公园绿地用作停车场,占用五年之后至2018年9月才被收回。因此,《三亚市公园条例》的出台已迫在眉睫。
三、《草案》的起草过程
2016年市政府将《三亚市公园条例》列入立法调研项目,2017年市政府将《三亚市公园条例》列入调研起草项目,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三亚市公园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市园林环卫局作为起草单位,着重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园林环卫局召开立法工作专题会议,细化任务、制定立法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三亚市公园条例(初稿)》,并委托三亚学院对《三亚市公园条例(草橤)》重新修改和编制,以达到公园条例合理、语言规范和壎作性增强等要求。二是深入调研、科学论证。2016年11月,市园林环卫局组织市法制办、市编办、吉阳区,天涯区、海棠区、海南大学等人员到杭州、南宁、深圳等地进行为期5天的考察调研学习,2018年与市人大到成都、扬州等地调研,吸收其他城市的公园立法经验,三是捞清问题,研究路径。本着“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宗旨,市园林环卫局面向各区及相关部门征求了2次意见,召开了1次调研会和1次立法沟通会,对《三亚市公园条例(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向市法制办报送了2次法核,市法制办在吸收和协调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审查修改。并经多次专題会议逐条研改最终形成本草案,2018年12月16日,经七届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的《草案》。
四、主要内容
《三亚市公园条例(草案)》共包括五个章节四十二条。
第一章节为“总则”,包括八条。总则部分主要对公园立法的目的、适用范围、保护原则、经费保暲等作了规定,明确了公园管理部门权责以及公众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节为“公园规划和建设”,包括十条。该部分主要对公园的发展规划、景观设计规范、建设管理、周边建筑物高度控制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章节为“保护和管理”,包括十四条。《草案》主要明确了公园管理单位在制度完善、植被养护、设施管理、公共信息标志管理额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义务,规定了游人在噪声控制、公众活动、商业活动、动物携带、车辆通行和其他行为禁止规范方面的要求。
第四章节为“法律责任”,包括八条,《草案》主要明确执法主体以及违反本《规定》中上位法未明确细化的一些行为的处罚以及管理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节为“附则”,包括两条。《草案》规定了规定的解释主体和施行时间。
以上说明和《草案》是否妥当,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