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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3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尊敬的黄少文主任、张震华书记、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羽飞带队,于10月11日至12日与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实行上下联动,对我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2016年—2018年)专项行动方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我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实现情况;治理范围内污染源排查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养殖污染治理、种植面源污染治理、流域湿地保护、水生态恢复和景观再造、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等情况;河长制落实情况,城镇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及城镇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制定落实情况。实地检查了三亚市红沙污水处理二厂及其配套主干管网和泵站工程项目情况、三亚东河图书馆旁移动式污水处理站、白鹭公园西边小桥监测断面和三亚西河整治情况。市政府,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等区政府,以及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环境生态保护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等单位,结合责任分工,提交了书面报告。
一、我市城镇内河(湖)整治基本情况
根据《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三亚市应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15条河流18个监测断面不达标的治理任务,其中三亚河5个,主要是临春桥、白鹭公园西边小桥、潮见桥、月川桥和三亚大桥等监测断面;吉阳区4个,主要是大茅河安罗桥、青梅港龙海路小桥、白水溪白水桥、腊尾水库等监测断面;天涯区5个,主要是马岭沟、桃源河、冲会河、烧旗沟、鸭仔塘山塘等监测断面;崖州区3个,主要是漳波河波浪桥、鸭仔塘溪鸭仔塘村、盐灶溪盐灶塘等监测断面;海棠区1个,主要是藤桥西河大桥监测断面。
我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的有关要求,从2016年开始积极开展治理工作,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三亚河基本消除劣Ⅴ类和Ⅴ类水质。根据2018年11月《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月报》显示,我市共有12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5个不达标,1个按要求不作是否达标评价,马岭沟监测断面整治断流,不具备监测条件。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近三年来,我市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先后出台了《三亚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三亚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三亚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9个工作方案,将工作内容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明确具体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全面落实摸清水体周边污染源。开展城镇内河(湖)周边问题点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出台三亚市18个监测断面治理总体方案,分析存在问题,理清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二是不断推动污染水体治理。认真实施《三亚市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和《三亚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水环境质量目标控制任务。三是强化推进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亚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进展缓慢问题约谈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联合三亚河长制办公室定期将全市的内河(湖)水质状况及水环境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积极推进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
一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用EPC+O模式及随同美丽乡村同步实施的方式进行建设,至2020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后备能力。“十二五”以来,我市完成了三亚湾新城、红塘湾、崖城创意新城、崖城、吉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福海苑、海棠湾一、海棠湾二、荔枝沟等9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处理污水总规模为14.5万吨/日;在管网未覆盖区域建设了35座移动式污水处理站。我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4座,总规模40.8万吨/天, 基本实现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目前日处理量为20.5万吨/天。正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红沙污水处理二厂(10万吨/天)、 亚龙湾污水处理二厂(1万吨/天)、红塘湾水质净化厂(1万吨/天),福海苑水质净化厂二期(0.5万吨/天)已建成调试;荔枝沟水质净化二厂(4万吨/天)已完成工程总进度的54.5 %,预计2019年底前完成。三是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整治。根据规划及管网建设需求,2018年至2020年三年计划建设污水管网335.3公里,其中2018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32.6公里,将于2018年12月底陆续完工并投入使用。通过提升我市污水管网的覆盖率,重点解决崖州区、海棠区(藤桥片区)、红塘湾片区、凤凰机场周边片区等区域居民生活污水乱接乱排及污水混流入雨水管等问题。
(三)落实“河长制”,推动建立治理管理长效机制
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决策部署,2017年12月,通过省级中期评估验收,获得优秀等级。目前我市已出台《三亚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5个区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推行三级河长体系,落实8项河长制工作制度,编制完成5条省级河流(审定稿)和7条市级河流(初稿)的“一河一策”。已报市政府审查《三亚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工作方案》,将进一步强化河湖治理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加强监管整治,严格查处水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污水管道疏通清理。每日对我市主城区的污水管道进行疏通清理与维护,确保我市污水管网顺畅输送和安全运行,2018年计划疏通650.2公里。二是整治雨水排放口排污。每日对主城区270个排放口、主城区路面污水管网进行巡查,采取截流、封堵、引流以及泵站提升等措施治理污水,反弹的100处排放口已无污水排出。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不规范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查处案件6宗,罚款8.87万元;2017年查处案件27宗,罚款约382.506万元;2018年查处案件5宗,罚款约182.92万元。
(五)加强水环境监测,及时公布监测结果
自2016年1月起,市环保部门每月对《三亚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中提出须治理河流的18个监测断面开展水质监测,截至目前,已完成2018年1至11月份的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自2018年4月起,在原有的18个城镇内河(湖)水质监测断面的基础上,新增对坡顶水库、红土坎塘2个断面的监测。监测结果均已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为科学指导三亚河水污染治理工作,我市对三亚河水质进行加密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周1次,监测断面11个,已印发141期水质监测周报。
三、存在问题
(一)整治工作进展较慢,部分河段水质仍未达标
11月份城镇内河(湖)18个监测断面中,青梅港龙海路小桥、腊尾水库、桃源河桃源路、冲会河、鸭仔塘溪鸭仔塘村、漳波河波浪桥等6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盐灶溪盐灶大桥、烧旗沟等2个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类型和水质目标类型不一致,不进行评价;马岭沟监测断面11月份采集不到水样,无监测数据;其余9个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根据《三亚市18个监测断面治理总体方案》,我市18个监测断面共有污染源212处,目前只整治完成72处。
(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一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缓慢。全市491个自然村中,已完成污水治理的自然村17个,列入棚改的自然村83个,391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问题急需整治。其中生活污水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由各区(含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同步实施的150个自然村,只有22个自然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建设,57个自然村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采用EPCO模式(即“工程总承包”+“委托运营”)建设和运营的241个自然村的污水处理设施计划于2020年底才能完工。二是污水处理厂建设有待加快推进、中水回用率有待提高。荔枝沟水质净化二厂工程才完成总进度的45.8%,三亚亚龙湾二厂工程才完成总进度的80%;育才污水处理厂(一期)、人才城厂还处在前期工作阶段,离实现该地处理总规模为18.5万吨/日、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8.3万吨/天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疏通及建设有待加强。2018年计划疏通650.2公里,检查时只完成疏通清理361公里。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不完善,泵站溢流现象时有发生,如桃源桥至凤祥桥鲁能高尔夫一期沿河段、桃源河鲁能别墅区、御海路下游等排污口仍有污水外排,又如回辉村五星驾校、羊栏高坡村等处,虽然天涯区住建局已完成管网建设,但还未实行雨污分流,高坡村农民将污水直排入河,造成当地水体发黑发臭,还有槟榔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虽已完成,但未运行,周边农村污水散排入河。四是雨水排放口排污整治有待加强。三亚西河城区河段(三亚大桥-辽家桥段)市政雨水口存在截流系数低、保障率低、雨污分流程度低等问题,旱天常溢流排污,雨天混合污水排污,排放入河污染物数量较大。
(三)农业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管控
农民习惯将农药、化肥废弃包装随意丢弃,严重污染土壤和水源。河流两侧、上游水库周边种植的农作物,长期过量施用农药、化肥,残留物沉积土壤,随降雨流入河里造成污染。如妙林大排沟段、风门田洋、南丁田洋等地长期过量施用化肥、农药,残留物沉积土壤并通过灌溉渠汇入河道。据统计,三亚河上游有1000亩农田,存在农业面源污染7处;大茅河、青梅港、白水溪、桃源河、冲会河、烧旗沟、漳波河、盐灶溪、藤桥西河等9个监测断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农业面源污染。
(四)养殖废水整治及垃圾清理有待加强
养殖方面,漳波河、盐灶溪、鸭仔塘溪等地有多处养殖废水直排河道;海虹桥至2号桥之间、桶井村临河处、鲁能高尔夫二期对岸等地养殖问题尚未开展治理;新村田洋内、岭仔村岭仔一路旁、亚龙湾第二通道桥上游养猪场尚未整治到位。垃圾处理方面,大茅河安罗段榆亚盐场处还存在建筑垃圾、渣土乱倒问题,不仅影响河岸整体卫生环境及河道景观,而且在雨水的冲刷下,容易形成污水流入大茅河。吉阳区红土坎村河段右岸、亚龙湾第二通道桥上游河段左岸等地存在生活垃圾长期堆放河道周边、侵占河道,未得到清理;崖州区南山寺周边区域存在较多各类垃圾倾倒问题。
(五)水环境监管能力不适应监管任务的需要
一是缺乏专门的水环境治理机构。内河(湖)水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涉及环保、水务、住建等多部门及各区政府的工作职责,目前三亚市尚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全面统筹管理全市内河(湖)水环境治理工作。二是人员编制少。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内设科室只有3个,却需应对省厅12个处室的工作,很多工作无法顺利承接;根据国家环保部的相关规定,生态环境保护局下属单位环境监测站作为国家二级站,人员编制应不少于70人,而实际只有35个人员编制,且由于退休及人员调动等原因,目前只有29个人在职,现有力量很难完成日益增加的监测任务。三是缺少技术设备和执法装备。全市生态环保监管技术仍以传统手段为主,市、区两级环保部门执法装备不齐全、设备设施落后,缺少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技术器材,难以及时有效地取得确凿的现场证据。
四、几点建议
(一)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落实责任担当。
针对落实“实施重点流域和海域综合治理,全面整治黑臭水体”、“推进绿色发展”等问题,一是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二是要以问题为导向,抓好管网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沿岸环境整治;三是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四是河流治理要结合与旅游、美丽乡村建设,把沿河靓丽风光打造成旅游新亮点。当前,我市要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
首先,要加强对三亚河的治理。一是要全面实施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提高截流倍数,减少雨污混流排放入河污水,防止旱季溢流。二是要实现污水管道系统连通成网,使排水畅通,污水应收尽收,减少管道淤泥对水体的污染。三是要尽快实施抱坡溪湿地公园、东岸湿地水环境治理工程,治理好三亚东河重要支流抱坡溪,助推三亚东河断面达标。四是要加强移动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管理,解决农村污水直排河道问题。五是要加强执法,对天涯区三亚拘留所、天涯区槟榔村黎家文化康乐园(温泉)存在的非法排污入河的偷排污水行为问题,必须坚决予以严惩。六是要开展集中整治,加强出海口各类船舶监督管理,清理整顿“三无船舶”,严查船舶废污水、油污直排水体行为。七是要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其次,各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整治力度。一是吉阳区政府需加强养殖污水直排河道、各类垃圾侵占河道等问题的整治力度;二是天涯区政府需加快解决养殖排污问题;三是海棠区政府需加快解决良种厂安置区东南侧、海丰村、营头村的糖厂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问题;四是崖州区政府对漳波河、盐灶溪、鸭仔塘溪、南山寺周边存在问题,要加快整治;五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天涯区桃源桥至凤祥桥鲁能高尔夫一期沿河段、天涯区桃源河鲁能别墅区、天涯区御海路下游等排污口,要完善桃源河流域范围内污水管网建设,加强管理维护,进行截污纳管,整治沿河排污口。
(二)全面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建设
根据《海南省河长制湖长制规定》,全省河湖(包括江河、湖泊、水库、山塘、渠道等水体。)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明确河长、湖长河湖管理保护责任范围,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编制和实施河湖管理保护方案,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我市河长制推行较好,但仍需进一步完善;湖长制还停留在制定方案阶段,需加快落实湖泊治理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今后,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级河长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统领,在流域大力实施水系沟通、调水引流工程;在湖泊大力实施退圩还湖、生态清淤工程;在城市大力实施黑臭水体整治、活水畅流工程;在农村大力实施河道疏浚、沟塘整治工程。要发挥党政领导担任河长、部门协同配合的优势,切实把河流保护好。不但要落实好河长制各项制度,及时报告河流情况,及时向上级河长报告在履职中解决不了的问题,还要抓住管理保护重点,从源头上解决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垃圾倾倒和非法采砂等问题,加强对河流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进一步摸清河流情况,通过“一河(湖)一策”,抓好河流整治工作。
(三)加快试点工作步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亚市白鹭湖经市环保部门的水质监测结果反映,该断面水质基本为海水劣四类,存在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等指标超标,主要原因是白鹭湖水体自净能力不足、水体流动性差、水体底泥长期积累影响,且与三亚东河在潮汐作用下交换水质、相互影响显著。目前实施的白鹭湖和山水国际湖水体治理工程,治理水域面积合计18万平方米,采用“污染源控制+水动力调控+清水型生态系统构建”模式开展试点治理工作,有望实现水体水质达标,修复水体生态系统,增强水动力,减少潮汐交替对水质冲击影响,保证水质长期稳定。当前,须加强面源污染控制、雨污系统截流、水系连通与水动力优化、水净化、水体生态修复、环境景观、信息监控等工程的施工进度,争取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市推广应用。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目标中指出:建成基本完备的城镇水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管体系。为此,一是要加快改变我市环境监测队伍人员不足、技术设备和工作装备落后的现状,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准确地掌握城镇水体水环境质量现状,使城镇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发布准确可靠,为提高城镇水环境监测的质量控制管理水平提供科学的技术数据支持。二是要成立专门的水环境治理机构,统筹全市内河(湖)水环境治理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