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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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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2 16:10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1031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尊敬的黄少文主任、张震华书记、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现就三亚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整改工作情况作报告,请予审议。

督察整改工作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20178月督察组移交信访投诉案件办理,二是201712月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一、总体情况

(一)移交信访投诉件办理情况

截至201832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42件信访件(实际投诉案件119件,重复投诉件23件)已全部办结,其中重点案件14件,属实案件128件(含部分属实案件60件),不属实案件14件,共责令72个项目整改,立案处罚15721家企业、85个人、51家个体工商户),处罚款311.5319万元(对企业罚款124.6849万元,对个人罚款39.3万元,对个体工商户罚款147.547万元),关停32个项目,取缔15个项目,约谈8人,问责15人,行政拘留1人,立案侦查1人。

为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我市201846主动开展了第一次回头看,督促各责任单位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移交的部分重点案件及以方案形式办结的案件进行自查,并派出专人进行实地抽查,针对回头看发现的整改不彻底、推进缓慢等问题,及时召开督办推进会议,严肃整改氛围。之后,我市又于8月份启动第二次回头看,督促各区、市直各部门对142件信访件进行全面勘查和走访周边群众,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通过回头看142个信访件均未发现问题反弹。

(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今年8月,我市遵循主动认领、不降标准原则,严格对照《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相关措施分工要求,修订完善了201712月制定的《三亚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从全省56项问题中梳理出我市存在4项重点和19项共性问题,并对应细化出93项整改措施,一一明确责任市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

1.督察组点名三亚的4个重点问题共涉及6个项目,分别是小洲岛度假酒店项目、半岛一号项目、新机场临空国际旅游商贸区项目、凤凰岛项目、亚龙湾瑞吉度假酒店配套游艇码头项目、三亚洲际度假酒店海上餐厅及游艇码头项目。

截至目前,上述问题项目的整改工作均取得了实质进展。其中:小洲岛度假酒店于201710月拆除完毕,于20182月完成复垦复绿;鹿回头半岛一号项目2017年底已完成项目用地复绿,并及时将鹿回头半岛一号项目用地规划调整为公园绿化用地纳入《三亚市总体规划(2015-2030》动态维护成果中,于2018522日将市多规合一动态维护成果上报省政府审批,市政府于2018828日批复同意将该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新机场临空国际旅游商贸区项目全面停工,并加强现场监管和日常监测;凤凰岛项目实施分类整改,启动河口清淤疏浚工程,正在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完成对亚龙湾瑞吉度假酒店配套游艇码头项目用海行为调查处理;三亚洲际度假酒店海上餐厅项目和配套游艇码头已于20188月底拆除完毕。

以下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中:

1)小洲岛度假酒店和半岛一号项目问题。

已启动保护区范围调整工作,制定调整工作方案,目前正在确定招标单位,公开招投标保护区调整承担单位。在长效机制方面,已将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保护地的核查意见列入办理用地手续的必备材料,凡是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均不受理;严格落实海南省生态红线保护管理规定,严禁以房地产开发为目的的围填海项目;对涉海项目将严格遵守《海域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依法依规推进海域前期审查工作。

2)新机场临空国际旅游商贸区项目。

对红塘湾海域进行用海动态监视监测,每月向省海洋渔业厅报告相关情况。将三亚新机场纳入《三亚市总体规划(2015-2030)》开发边界。2018312日民航局已下发新机场选址批复,目前三亚新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正在根据国家海洋局要求,完善海域使用论证及相关专题论证。已完成预可研报告编制,取得选址批复、用海相关科研专题140余项。20186月完成了《三亚新机场人工岛工程对中华白海豚影响专题评价报告》编制。

针对新机场项目非法占用海域已立案3宗,已收缴1宗案件罚款2232万元,其余2宗案件共下达罚款23262万元通知书,该3宗案件业主单位已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针对临空商贸区已立案6宗(非法占用海域案2宗,海洋环境案3宗,非法采砂案1宗),已结案5宗,业主单位向海口海事法院申请行政诉讼1宗。收缴罚款332万元。201872日和711日,海口海事法院对以上卷宗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此外,根据2018818日沈晓明省长在三亚调研时提出的将红塘湾临空商贸区部分用地作为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并将其作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的整改措施等要求,我市已会同省海洋渔业厅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于9月行文向省政府请示在红塘湾海域建设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根据自然资源部针对三亚新机场填海工程对海洋生态损害情况进行评估的结果,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市正分两路同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抓紧研究新的海上建设方案,进一步论证,多方案比较,争取自然资源部的支持;二是重新研究陆上选址的可行性,提出选址意见。

3)凤凰岛项目。

已委托国家海洋局第三研究所开展凤凰岛围填海项目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业主单位已制定凤凰岛周边海域生态修复补偿方案,并经专家组审查通过;已与业主签订补偿修复资金监管协议。业主单位确定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为凤凰岛周边海域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和修复效果评估实施技术单位,将按方案开展监测工作。

三亚河口清淤疏浚工程项目已完成勘察、测量、项目选址、用地预审、海洋现状调查、可研批复、海洋环评批复、初步设计、勘察招标公告等工作,正在启动施工招标工作,项目计划于12月实施建设。

已将凤凰岛二岛纳入《三亚市总体规划(2015-2030)》,该总体规划按程序报省规划委审核待批中,同时纳入三亚市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启动区城市设计暨概念性建筑方案国际招标,对凤凰岛定位、功能、布局等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并对一岛尚未开发建设用地用途进行优化调整,目前国际招标已结束,评选出优秀方案和优良方案,正在委托中规院进行方案综合及控规修编。

4)瑞吉度假酒店配套游艇码头和洲际度假酒店海上餐厅及游艇码头项目。

根据《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我市已针对上述两个项目开展以下工作:

已启动保护区范围调整工作,制定调整工作方案,目前正在确定招标单位,公开招投标保护区调整承担单位。

依据我市研究处理要求,正在对该项目区域海洋生态环境进行影响后评估,根据海洋生态影响后评估及分析预测评价结果,提出建议处置措施和相应环境保护对策。

已对接中科院南海所等技术单位,启动了珊瑚礁资源的普查和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完成珊瑚礁修复中的生态礁基投放并成功移植珊瑚种苗3000余株进行培育。

2.我市从全省56项问题中,认真查摆,主动对号入座,梳理出6大类19项共性问题,并细化出78条具体措施。截至目前,除个别需省直牵头部门统筹安排外,其余各项整改措施均在有序推进中。

一是认识问题。包括缺乏忧患意识和担当精神、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工作被动等、靠、要、考核偏松偏软、研究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数量少。

整改主要成效:

1)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共召开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我市于2018330日下发《2018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在9月份举办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培训班中设置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课程,在新建立的三亚在线学习平台设置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课程,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

3)不断加大对环境保护投入,多方筹措资金。2018年以来共落实生态资金共计164954万元,其中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100470万元,用于保障污水处理厂运营、水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等生态保护项目;争取到中央及省级扶持资金64484万元,主要用于城镇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同时,不断加大市级财力下沉力度增加区级财力,有效激发区级活力,提升各区财力保障水平,支持各区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引导各区更加重视及加大区本级生态环保领域投入。

4)我市已相继出台了《三亚市区级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三亚市区级发展综合考核实施细则》。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内容,督察期间因履职不力、处置不力、监管不到位受处分的领导干部不得评优,2017年度考核中共有1个领导班子和11名市管干部受到影响不得评优,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强化指标约束和激励。

二是推进生态省建设问题。主要说明生态省建设目标没有落实好。

整改主要成效:

1)已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2)已完成7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排查工作。

3)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结合省里分工安排,围绕我市生态文明建设100任务,按年度(2018-2021年)进行了细化分解。下一步计划引进第三方考评机制,加强目标成效考核工作。

4)根据《海南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相关要求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包括继续推进三亚低碳智慧能源综合利用海棠湾示范区项目;起草《三亚市2018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完成充电桩建设908个,充电枪口1199个;618个光伏扶贫项目已全部建成并网发电,均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是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涉及向海要地、违规填海造地、违规侵占海岸带、海水养殖等内容。

整改主要成效:

1)严格执行《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落实《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实施细则》,依据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已陆续开展开发边界内各片区总规、控规的编制和修编。

2)加强对沿海建设项目拟用地的审查,落实海岸带陆域200米范围用地管控;严禁以房地产开发为目的的围填海项目;从严控制自然岸线的利用,确保三亚市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60%

3)各区政府以及规划、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违法违规项目及时查处和组织拆除,共拆除海岸带保护范围内违法建筑面积6.26万平方米,包括海韵沙滩吧、国光怡海酒家、亚太国际会议中心海边餐厅等一批占用海岸带的违章建筑。

4)我市已于20182月制定了全市海水养殖排查工作方案,对全市海水养殖场进行初步排查并汇总整理。下一步将在原先基础上重点摸排不符合规划的海水养殖场,列出清退整治清单,并制定全市海水养殖整治工作方案。

5)《三亚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于2018828日印发实施,划定了我市的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此外,制定三亚市2018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点,已完成32个样品的抽样检测工作。

6)针对铁炉港红树林保护区存在建设规划挤占保护区空间,红树林稀少的问题,我市已制定了《铁炉港红树林保护区退塘还林(湿)实施方案》。截至201810月底,已埋设界桩、界碑、宣传牌;清塘整地70亩;提前完成今年89亩约4万株红树林造林任务。同时,完成铁炉港红树林保护区的垃圾清理工作。

四是自然保护区监管问题。突出的是保护区为开发建设让路、违规开发项目侵占保护区。

整改主要成效:

1)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巩固绿盾2017”专项行动成果,目前已经建立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甘什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台账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220181月,我市林业部门以等面积土地置换方式将位于甘什岭保护区缓冲区范围内的300亩竹藤中心科研用地调出竹藤中心科研基地范围,同时将位于竹藤中心基地南部范围外的300亩保护区实验区用地调入竹藤中心科研基地范围,保持竹藤中心科研基地总面积1200亩不变,且全部位于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另外,根据省林业厅工作部署,我市于20184月底完成了甘什岭自然保护区内全部人工林统计调查,并按要求形成成果数据上报省林业厅。

3)正在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梳理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甘什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授予行政许可和违法行为监管不力问题。

五是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问题。主要反映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和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低问题。

整改主要成效:

1)我市已建成并运行11座污水处理厂,分别是红沙污水处理厂、鹿回头半岛污水处理厂、三亚市海棠湾第一污水处理厂、三亚市海棠湾第二污水处理厂、三亚市荔枝沟水质净化厂、亚龙湾污水处理厂、崖城创意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三亚高新技术产业园水质净化厂、福海苑水质净化厂、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三亚市崖城水质净化厂,包括自建污水处理站和移动式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29.8万吨/天,基本实现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目前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有红沙污水处理二厂、荔枝沟水质净化二厂、亚龙湾二厂、福海苑厂二期,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是育才污水处理厂(一期)、人才城厂,建成后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48.3万吨/天。截至目前,三亚红塘湾水质净化厂项目已完成,正在调试;红沙污水处理二厂工程项目已完成工程总进度的97%,已进水调试;三亚福海苑二期项目已完成建设;荔枝沟水质净化二厂工程已完成总进度的50.5%,计划2019年底前完工;三亚亚龙湾二厂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调试。

2)我市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总长度已从2015年的438公里提升至683.7公里。主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80%,其中,天涯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75%,吉阳区污水覆盖率为85%。其余各区有崖州区污水管网覆盖率约55%,海棠区污管网覆盖率约为65%,育才生态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仅为45.3%,亚龙湾管委会污水覆盖率为100%。根据规划及管网建设需求,已完成编制了三亚市污水配套市政管网三年(2018-2020年)建设方案,总计建设污水管网335.224公里,其中2018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共计132.6公里,现已完成管道建设85.6公里。

3)为解决崖州水质净化厂、海棠湾水质净化二厂及红塘湾水质净化厂两低问题,我市正开展实施三亚市崖州区城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拟建设管网26.2km)、三亚市海棠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拟建设管网22.2km)以及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湾水质净化厂污水主管网工程(拟建设管网14.7km)3个污水整治项目,目前以上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阶段,预计201811月份陆续进场施工,将于201912月陆续完工并投入使用。

六是生活垃圾处置问题。重点是垃圾处理能力不足。

整改主要成效:

1)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目前已完成三亚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立项工作,正在进行可研审批、环评及征地等工作。

2)我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有2个,分别为西岛垃圾堆放场及南滨农场垃圾堆放场。目前,天涯区已于20182月将西岛垃圾堆放场的存量垃圾清运至填埋场并在原址上建设垃圾转运站。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将露天堆放的临时垃圾场关闭,禁止再堆放垃圾;对原堆放的垃圾中污染较大的新生垃圾进行外运处理,对有机物已降解完的污染性小的陈腐垃圾进行就地填埋处理并覆土遮盖;在场地上补种了香蕉树苗,进行绿化覆盖,恢复地貌。

3)在全市新建红沙、干沟2座垃圾转运站,对春园垃圾转运站进行扩建。目前,红沙垃圾转运站已通过环评审批;干沟垃圾转运站正在进行征地工作;春园转运站正在进行方案调整。

4)位于海棠区的龙江垃圾终端处理中心项目于去年8月份开工建设,现已完成挡土砌筑、土方回填以及绿化收集点、综合楼等主体结构工程及设备安装,完成量约占总工程量97%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督察组交办的142信访件中,我市有15个以方案形式办结。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0个,剩余5个尚未完成整改。

1涉及工程施工,因征地、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程延期。

    受理编号为D19112反映崖州区宁远河的河道两侧有污水排河问题,崖州区海水局对私自设立的排污口采取封堵等初步处理措施,1500吨的移动式污水处理厂站已开工建设,因近期雨季积水影响施工,预计201811月建成投入使用。

4个尚在承诺的整改期限内。

受理编号为D21400反映三亚市海棠湾301医院往蜈支洲岛方向右手边一山体被严重开挖,导致地表植被被破坏,山体直接裸露问题。部队正在按治理方案对军事用地范围内矿区的恢复治理。市国土资源局已制定工作方案,将于20201031日完成超越军事用地范围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

受理编号为D12031反映三亚天涯区新城路鲁能三亚湾小区后五六十米处有一新城污水处理厂(海田路),该厂属违章建筑,散发恶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问题。三亚市水务局制定了工作方案,计划于201812月底完善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目前该水质净化厂土地划拨手续已上报市政府审批,待批复后按照规定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

受理编号为D12049反映崖州区镇海居委会沿海一带的很多养虾场、水产养殖厂向海滩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冲毁沙滩,污染海水问题。崖州区政府联合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等部门将于20181030日依法拆除养殖场违规设置入海排污口。

受理编号为D07094反映盛辉石场破坏植被,开挖山体岩石,导致该山岭地表形成很大的深坑,目前有人在向深坑填埋砂土和建筑垃圾问题。目前,盛辉石场的治理工作已基本完成,治理效果良好,待下一步对矿区治理工作验收后,尽早督促企业撤离矿区。

(二)我市落实督察反馈意见的93条整改措施中,存在3条超时完成情况。

1.须于20186月底前对未经审批的三亚洲际度假酒店海上餐厅及游艇码头项目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完成情况:2018117日,我市已将海上餐厅项目平台以上17栋、共4846.72平方米的主体建筑全部拆除完毕。2018830日完成剩余部分(栈桥及游艇码头)拆除工作,总共拆除工程量约8500方和475条桩柱。

超期说明:由于施工场地工作面过窄,无法进行大规模工程车拆除作业;有些栈桥桥宽不足,工程车无法通过,拆除难度较大,且对该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二次破坏的风险较大,我市海洋部门为此专门委托技术单位启动编制海上餐厅栈桥和游艇码头拆除方案;工程采用金刚石绳锯切割设备,采取静力切割拆除施工方法进行拆除,施工工期较长;再加上台风天气影响(时值雨季),考虑安全生产施工。综上因素,导致海上餐厅栈桥及游艇码头部分拆除工作进展相对缓慢。

2.须于20187月底前出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完成情况:《三亚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2018828日印发实施。

超期说明:我市海洋部门于2017年初与省海科院就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工作进行接洽,并确定为委托编制单位,但在前期初步调研中发现,我市海洋功能区划划定的三亚湾、崖州湾农渔业区的海域,在未征求渔业机构意见就被划入类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告》三、管控原则(二)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工业、矿产资源开发、商品房建设、规模化养殖及其它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的规定和三亚市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分区图,我市管辖海域内的农渔业区均处于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属于禁止规模化养殖的区域。由于对规模化的定义尚未界定,导致农渔业海域无法划定为养殖区或限养区,失去了编制我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目的和意义。2017年底省级部门开展类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调整和规模化定义工作,我市立即再启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编制工作,期间经过组织调研、论证、评审等必要环节,导致《规划》出台慢于要求时限28天。

3.须于20186月底前完成排查已划定的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源工作任务,所有不达标饮用水源地全部制定水质方案。

完成情况:20187月,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整改工作的函》(琼环函〔2018890号),要求各市县20189月底前,完成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保护区污染源排查工作。据此,我市组织开展了相关排查工作。截至9月底,我市已完成7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发现的南田农场地下水不达标情况,属地政府已制定并印发了《海棠区南田农场地下水型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超期说明:根据上级部署安排,我市于20187月份才正式启动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保护区污染源排查工作。

(三)2018920日,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派出第一督查组赴我市开展实地督查。督查组在翻阅台账和现场检查时指出我市整改工作存在不足:

一是有目标无抓手,整改措施未进行细化分解,即每月或每季度应做什么?应达到什么成效?责任人又是谁?对日后督查和评判缺乏有效支撑;二是挂名头的人多,实际动起来的少,这是包括三亚在内全省普遍存在的情况。反映的整改工作缺乏有效联动,特别是整改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与各个专项小组之间,能否形成合力对整改各个环节的把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下一步计划

市政府将严格对照中央及省督察整改要求,继续认真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压实整改成效。

一是对群众信访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没有到位的全力突击,加快进度,按分类别、分时限、分责任原则,在我市梳理93条整改措施的基础上,依据实际情况再分解到月、到季度、到每半年,实现精准化调度,以确保更加全面地掌握每项整改措施落实动态和阶段性成效,为后期国家及省、市开展督察和评价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好整改领导小组下设的综合协调、整改督导、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宣传报道等专项小组工作积极性,加强市、区两级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推进问题整改的合力。

三是继续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自查和每月调度工作,严格按照《海南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进行销号和备案,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为迎接国家和省级回头看检验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

四是在整改过程中,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确保真整改、出实效。

五是坚持举一反三,对全市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采取有力措施,一揽子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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