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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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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9 16:01

——201858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 季端荣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政府委托,现就三亚2017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环境质量总体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2017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6%,空气质量指数(AQI)年均值为38,有效监测天数共365天,其中,属一级(优)的天数共306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83.8%PM10浓度累计均值为28μg/m3,比考核基准年2013年全年(30μg/m3)下降6.7%,与2016(28μg/m3)持平。PM2.5浓度累计均值为15μg/m3,比考核基准年2014年全年(19μg/m3)下降21.05%,比2016年(14μg/m3)升高6.7%

(二)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2017年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均符合国家地表水类标准,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相当,继续保持优良态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3.3%主要河流湖库(宁远河、三亚河、藤桥河)水质总体良好,三亚河海螺村断面水质不符合管理目标要求(但较上年度稍有好转,由地表水劣类变为)外,其他监测断面符合或优于管理目标要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断面符合或优于管理目标要求。滨海旅游区海水水质优良,均符合国家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三)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农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为每五年监测1次。2017年共对藤桥村、罗蓬村、梅村村等3个动态村庄开展土壤监测。经监测,上述村庄所有监测点位pH均值为6.94,监测范围为5.07~8.41。无机类污染项目监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有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未检出。基本农田、果园、饮用水源地周边、畜牧养殖地、垃圾堆放点土壤环境质量均为级,无污染。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良好。2017年市区昼间交通噪声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70.5分贝,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昼间≤70分贝)0.5 分贝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54.7分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五)固体废物处置规范。2017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总量为13.7万吨,综合利用及处置率为100%。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3.7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845吨,集中处置率为100%。

(六)其他生态环境状况。全市森林面积1324.06公顷,森林覆盖率69%,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全市自然保护区7个,总面积92.94公顷,其中国家级1个(55.68公顷),省级1个(17.16公顷)。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41平方米,同比增长18.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97%。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环境安全风险平稳受控。

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我市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大气方面,顺利完成《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对我市PM10PM2.5年度考核指标要求。水方面,除城镇内河(湖)治理完成比例达不到年度目标要求外,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污染减排方面,我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8773.59吨,同比下降约7%,氨氮NH3-N)排放量为991.39,同比下降约6.6%,均低于年度控制目标值。

(一)把握全局,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坚持把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摆在首位。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各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48个职能单位为成员的三亚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加快环境法治建设。完成编制《三亚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出台了《三亚市推行环境保护行政责任制实施办法》《三亚市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突出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全面监督,为落实责任和严格监管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健全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分区分类管控机制,严格限制审批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各项建设活动。

(二)全力以赴,顺利完成双督察迎检工作。

通过积极配合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国家海洋督察组督察工作,各区、各部门环境责任得到全面强化。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汇报会、专题研究会;配合督察组完成领导干部个别谈话和实地走访问询工作;提交中央环保督察组调阅资料23批次共1127件、国家海洋督察组调阅资料共191151060件;对督察组移交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4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共责令72个项目整改,立案处罚157宗,处罚款311.5319万元,关停32个项目,取缔15个项目,约谈8人,问责15人,行政拘留1人,立案侦查1人;国家海洋督察分办的14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

(三)狠抓成效,有序推进双督察反馈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国家海洋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中均提及三亚在小洲岛、凤凰岛、鹿回头洲际度假酒店海上餐厅和游艇码头、亚龙湾瑞吉酒店游艇码头等项目上存在侵占海域、监管不力等问题。对此,市政府迅速召开整改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多次针对全省共性问题和我市重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积极推进落实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涉及三亚重点问题整改均取得实质进展。比如,已拆除小洲岛度假酒店和该项目内的海上施工栈道,正在推进小洲岛公园建设;海上餐厅平台以上17栋主体建筑已全部破碎并基本拆除完毕;对三亚新机场临空产业园空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行为立案8宗。

(四)多措并举,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综合施策让河水更清净。全面开展城镇内河湖18个断面水污染治理工作,2017年以来排查发现348处外源问题点已整治完成257处,正在整治101。完成建设新城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工程荔枝沟水质净化一厂扩建工程、红塘湾水质净化厂工程,提升污水处理规模4万吨/日。新增11座移动污水处理站,应急解决污水管网不完善区域的污水直排污染问题。投资5.97亿元实施东岸湿地公园、腊尾山塘水体等治理工程,并积极推进烧旗沟、白水溪、青梅港等水体水环境治理工作采用PPP模式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8个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开展44个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主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从2016年的75%上升到了80%,污水收集率从2016年的80%提升到了86.2%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项目,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比例约71%。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停任务,关停搬迁禁养区内和排污不达标的规模养殖场12家、屠宰场1家,取缔三亚东河沿岸、海螺、荔枝沟地区活禽私宰点36家。在全省率先实行河长制,建立覆盖市、区、村的三级河长体系,制定了河长会议等8项制度,设立市级河长6人、区级河长41人、河段长132人,共开展巡河330次。2017年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97.5的高分通过省级验收,被评为全省优秀。

二是全面管控让天空更蔚蓝。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抓好施工扬尘治理,2017年共出动450余人次,开展检查134次、检查项目384个,责令整改项目为58个。各建筑工地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共清运垃圾687车次,清理垃圾1203.5吨。现阶段我市在建工地已基本落实防尘降尘、裸露土覆盖等扬尘治理措施。加强秸秆、垃圾禁烧,制定实施《三亚市秸秆、垃圾禁烧工作方案》,强化日常网格化管理、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同时成立专项考核小组,压实工作成效。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完成2017年省下达的2853辆黄标车淘汰任务,共发放补贴资金800余万元。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经过全面清查,我市现存39台燃煤锅炉,目前已报废3台、注销3台、拆除16台、11台停用待改造,1台已改造完成,剩余5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重点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目前建城区中型以上574家餐饮服务企业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100%

三是双修升级让城市更健康。重点对旅游交通沿线严重影响景观的19个山体进行重点修复,目前已完成投入6846万元,完成工程进度60%。完成三亚湾补沙22.3万立方米,修复海岸线2.6公里,建成15.1公里沙生植被保护和生态恢复工程。开工建设污泥处置工程1个,新增日污泥处理能力100吨;扩建青田、海棠湾等2个水厂,新增日供水量10万吨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在青梅港、铁炉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种补植红树林189亩约37000三亚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已揭牌,建成红树林生态公园、金鸡岭桥头公园。建设月川生态绿道,沿三亚河把多个公园以及居民小区串联起来,形成两河七园城市中心公园带。升级改造凤凰路、迎宾路、榆亚路3条城市主干道,新增绿地面积217.4万平方米。

四是全民巩卫让城市更美丽。2017年以来,我市共投入6.82亿元用于垃圾处理厂、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主干道机械清扫率由2013年的50%提高到68.78%,公厕由2013年的48座增至259座,垃圾中转站由2013年的5座增至12。清理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地段卫生死角2000多个,清理城乡存量垃圾5000多吨。全市31家农贸市场全部按国家标准改造升级完毕。集中开展垃圾治理、十乱治理四小治理9大专项整治工作,对查摆出来的7000多个问题一一精准治理201710月,我市以823.7分的高分通过了全国爱卫办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再次蝉联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五)生态优先,持续推进绿色创新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产至今共处理生活垃圾103万多吨,累计焚烧发电3.2亿度;目前已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建设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天,预计201810月份开工。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营,日处理餐厨废弃物100吨。2017年,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处理渗滤液量约9.9万吨,处理浓缩液1.4万吨垃圾填埋场填埋垃圾15万吨、炉渣12万吨、飞灰1.3万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建成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二是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我市十三五期间百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名录2017年分批推进了20个行政村31个自然村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打造了海棠区腾海村、吉阳区博后村,崖州区南山村,天涯区西岛社区等景区式美丽乡村和美丽渔村示范村。同时,我市已建成的1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通过了省级考核验收,在中期考核评估中位居全省先进。在第二批海南省美丽乡村示范村名单中,我市共有2个村获得五星级美丽乡村称号,5个村获得三星级美丽乡村称号3个村获得一星级美丽乡村称号,得到了检查组和省住建厅好评。

三是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城市发展。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和绿色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工作全市共有27个自然村获评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3所学校获评省绿色学校5个小区获评省绿色社区7家单位获评全省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企业)2017年,我市被列为第三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新增公交车中纯电动新能源占比68%充电桩483出台了《三亚市规范发展共享单车的指导意见(试行)》,试点投放共享单车2000余辆

四是扎实开展生态补偿工作。2017年对天涯区、育才生态区所属共9个村委会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补偿区森林管护面积78个自然村40.29万亩,补偿人数345417397人,全年发放生态补偿款3453.15万元同时,制定出台了潜水活动珊瑚礁生态损失补偿管理、用海项目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方法,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逐步完善整个海洋业态的生态保护管理体制机制。

五是继续开展绿化宝岛行动。制定印发了《三亚市2017年绿化宝岛行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市已超额完成全年造林1501亩。2017年以来共组织市直机关团体种植大小苗木25万余株;对违法占用林地种植的芒果、槟榔等经济林依法清理,实施退果还林面积1128.5亩。

(六)源头防范,有效管控各类环境风险。

加强对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平台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监控平台管理和巡查工作。目前连接我市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有6家,省、市控重点污染源企业9家,饮用水源监控保护区5个,监控布点27个。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共检查企业62家(次),信息公开62家(次),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4件。市、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2017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4宗,处罚款2336万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5宗,移送公安行政拘留5宗;征收废气排污157388元,噪声超标排污费39050元,征收水污染物排污费34093受理处理环境信访投诉169,办结率为100%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组织修订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编制核应急工作方案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6起,收缴罚没款25.45元。完成甘什岭、三亚河、铁炉港等3个自然保护区22个违法图斑查处工作,对在自然保护区建设设施、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施以行政处罚25

三、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当前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目前我市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如何具化考核问责以及用环保指标关联干部提拔任用等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特别是在政府决策的生态文明审查机制方面存在空缺,导致政府投资项目未批先建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和单位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担当的精神;有的企业环保意识不强,技术投入不足,污染治理设施技术水平不高、运行效率低下,存在无证排污、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行为

(二)大环保格局构建缓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不够,对生态环保工作统筹部署和长远规划的主动意识相对欠缺,被动式和应急式工作思路与方法居多。全市环保工作合力仍需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缺乏高效顺畅联动机制,使得联动作用没有很好发挥,存在分工不明、职责不清现象,如处理餐饮油烟问题。

(三)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效果不佳,纳入考核的14条内河18个断面,2017年仅有4个断面达标,达标率为22.2%,离2018年底全部达标还有很大差距;在赤田水库等8个省控断面中,海螺村断面自2012年以来一直为地表水类,长期超标,离管理目标地表水类存在较大差距;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等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监管力度不够,且存在重管轻罚、只管不罚情况;餐饮油烟治理未实现全覆盖,全市4643家小型餐饮店仅有162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大量餐饮油烟污染源没有消除;秸秆、垃圾禁烧工作不到位;对弃土场、堆砂场没有规划,疏于管理;建筑施工噪音、城市生活噪音处罚力度不够,绝大部分以责令整改为主;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矿山生态修复进展迟缓;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出现反弹;退果还林工作没有持续性,效果不明显;生态补偿工作有待加强,2017年上半年发现生态补偿区毁林点11处;违法建筑长效机制不完善,2017年全市新增违建面积达16.8万平方米,新增违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呈现大幅增长势头。

(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长期超负荷运转,导致污水反流直排外环境,如红沙污水处理厂每日约有4.4万吨污水无法接纳处理反流排入榆林港,荔枝沟水质净化厂每日约有1.7万吨污水反流排入三亚东河,新城污水处理厂每日约有0.4万吨污水反流排入桃源河;同时部分污水提升泵站因设备管路维护维修、管路冒水溢流、污水厂或提升泵站停电等原因频繁停运,故障率较高。如抱坡溪污水提升泵站仅201711月、12月两个月就停运77次。污水管网规划建设滞后,主城区存在雨污合流现象,目前全市88条路段管网中仍有14条管网没有进行雨污分流,占15.9%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还在建设中,建筑垃圾无法得到有效处理。

(五)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不足。市、区两级环保机构编制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与工作任务量不相匹配。市级环保部门机关仅设3个科室,12名编制人员,需对接省厅12个处室,很多工作难以顺利衔接;下属环境监察支队15名编制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和审理办案需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再加上市、区两级环保部门执法装备不齐全、设备设施落后,缺少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技术器材,难以及时有效地取得确凿的现场证据,影响环境执法的效果;环境监测站35名编制人员(国家二级站建设人员标准为70人)受人员、场地、仪器设备等不足的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109项中的47项、土壤监测的全部13项、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监测的全部13项共计73项未具备分析能力,离地级市监测站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区级政府更是无环境监测机构。全市大多数环保工作人员为雇员,再加上我市环境监管网格设计比较粗,监管措施和责任不够实,网格化体系尚未有效运行,难以适应环境监管新形势的发展。

(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治理难度较大。目前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仍有村民住宅、果园、违章建筑,尤其是赤田水库周边居民部分生活污水通过9个排污口直排水库,且存在6个养猪场、1家医院、1家集贸市场等污染源,严重影响水库饮用水安全。这一方面是因为在我市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前,保护区陆域范围已有居民进行生产与生活活动,虽然目前管理状况相对良好,但居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排放,以及农业种植行为对饮用水水源安全始终构成一定的污染威胁。另一方面,跨区域污染源治理难度较大,例如赤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跨三亚保亭两市县,主要污染源是保亭县境内的三道农场场部(二级保护区内),在实际操作上,两市县间治理项目推进工作协调难度大。

(七)用海管理和海岸带保护亟待加强。铁炉港红树林保护区存在开发建设规划挤占保护区空间,且还存在未界定埋桩、无总体规划、无人员编制、无专项财政预算等问题。海棠区海防林面积急剧减少。近岸海域、海岸带污染情况严重,比如海棠区铁炉港35家海鲜鱼排和98家养殖鱼排生活污水和餐饮废弃物直接排海;崖州区镇海村委会沿海16家养殖场、梅联社区角头湾海岸2家养殖场和6家养鱼塘养殖污水直接排海,仅通过罚款和关闭排污口等方式处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崖州中心渔港高峰期停泊大小渔船约860艘,绝大部分渔船生活污水和废弃物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入港池。

(八)农村环境问题不容乐观。一些农村脏、乱、差问题仍然存在,户外秸秆和垃圾焚烧时有发生。农药化肥施用量过大,农业面源导致土壤污染累积风险加大。农村生活污水行动缓慢,四个区未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城区建设整体规划进行统一部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严重滞后,尤其是崖州区,截至2017129日仅有雅安村、凤岭村、盐灶村3个行政村建成污水收集官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其余29个行政村均存在污水横流、污染农田现象。另外,截至201711月,首批46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仍然处于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开工前的准备阶段。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着眼当下,放眼未来。市政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好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2018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标整改问题,加快补齐短板。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国家海洋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开展回头看,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加快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出台整改方案,落实每月调度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点出的56个问题、27条建议、5个专项反馈意见、4个边巡边改问题,深刻自查自省,包括思想认识、落实监管、硬件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症制定整改措施,抓细抓实,确保全部按时整改完成。

(二)建立审查机制,确保科学决策。建立重大项目规划生态文明审查机制,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规划和政策,市政府将进行生态文明审查把关。进一步完善《三亚市社会投资项目进入推进工作流程》和《加强我市基础设施项目决策科学性的意见》,充实完善生态环保审查的内容。

(三)全面加速提效,争创先进示范。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完成《三亚市2018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三亚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专项规划》《三亚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三亚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三亚市生态资源状况指数测算研究报告》等编制工作,加速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把创建各项工作做牢做实,力争在2018年底前创建成为我省首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四)强化污染治理,打好三大战役。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出台三亚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继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大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行为整治和油烟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等扬尘管控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推行河长制、库长制、湖长制,实现河流、水库、湖泊管理全覆盖;实施西水中调工程、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三亚东河生态修复、三亚河口清淤、亚龙溪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实施红沙二厂、荔枝沟二厂、新城厂提标改造等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精细化管理;重点推进三亚河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减排企业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五)加大监管力度,消除环境风险。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继续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动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司法联动执法力度,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和曝光力度,加大约谈和督查力度。建立高效的监测、评价体系,提升环境监测分析研判能力。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严把项目环评准入关。建立健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全面摸排和整治保护区内存在问题。三道农场实施生态补偿试点,托管三道污水处理厂。

(六)顺应体制改革,构建多元格局。积极推进落实环保机构改革,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明确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与属地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关系,保持新老体制平稳有序过渡。推动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应环境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分配激励机制和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引进机制。

我的汇报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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