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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明光
根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三亚市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议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财经工委组织了工委委员对这个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初审。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5,7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口径增长8.2%。加上上级补助、债券转贷、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收入总计1,549,997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7,6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同比增长6.2%。加上上解上级、债券还本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支出总计1,549,98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2万元。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683,6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0%。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65,065万元。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781,7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063,24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819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0,378万元,完成预算的98.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3,030万元,完成预算的98.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57,348万元,滚存结余772,619万元。
二、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8,6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6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1,6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58.9%。(2)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25,26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46.0%;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496,093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69.5%。(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5,4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6.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5,7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5.8%。
三、关于三亚市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基本看法
2016年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委、市委的一系列财税改革部署以及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坚持依法理财治税,全面实施“营改增”,积极组织收入,全市财政收入较快增长。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扎实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财政在我市国际旅游精品城市建设中提供了有力支撑。决算表明,当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度财政预算收支任务。2017年上半年财政工作抓得早抓得实,财政收入增幅较快,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一是积极扩大财源,努力组织收入,全面加强征管,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收入任务超半”。二是严格支出管理,重点项目、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农业以及政府中心工作等重点支出得到了保证。三是财政改革加快推进,积极开展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和电子支付等相关的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财政管理不断规范。
但是,2016年预算执行中还存在税源结构不够合理,房地产业提供的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过高;部分预算单位未能按照年度执行预算,预算支出结余结转偏大;偿债进入高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负担逐年增加等困难和问题。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2017年上半年部分预算单位负责的十大为民办实事事项以及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偏慢。
市审计局对三亚市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为推进依法理财,规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是可行的。针对审计查出的存在问题,建议市人民政府责成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处理结果于2017年1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综上所述,财经工委认为,2016年财政预算完成情况和决算总体情况良好,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亚市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
四、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的建议
为继续落实年初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的决议,进一步把财政工作做大、做实、做强,财经工委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继续壮大财源,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要按照又好又快发展经济的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一支柱两支撑”的产业发展思路,推动全域旅游经济发展,补齐产业短板,突出精准扶持新型产业发展,进一步壮大财源,优化财源结构,拓宽财政收入渠道,形成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要继续推进财税改革,全面执行好“营改增”税收政策,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同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强化财政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部门支出考核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依照预算的安排,切实落实支出责任,对于部门支出进度缓慢、部分项目预算支出进度滞后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促使部门强化项目预算执行。同时,要继续做好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及财政调控职能,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使财政资金盘活统筹后得到有效利用,把“零钱”化为“整钱”,增加资金有效供给,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充分发挥盘活资金的效益。
(三)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要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债务举借行为,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我市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在警戒线以内。要规范我市PPP项目,合理确定项目范围,严格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控制政府长期支出责任规模,防范隐性政府债务风险。同时,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棚改政府购买服务等行为的审核和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防控财政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