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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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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4 11:37

                  ――在2016年11月12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许振凌

尊敬的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及闭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共91件,占立案代表建议总数的95.7%。这些建议涉及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等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当前我市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加快发展,改善民生的迫切愿望和要求。市政府秉承对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开展办理工作,想方设法解决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让纸张上的建议转变为实实在在的社会成果。经过近5个月的办理,91件代表建议已基本完成答复,办复率为100%。从收到的38份反馈意见来看,人大代表对市政府的办理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在已办复的91件代表建议中:

(一)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7件,占总件数的30%。这类建议集中反映了现阶段老百姓迫切希望解决的一些实际问题,与市政府当前的主要工作和措施相吻合,承办单位落实较快,也比较到位。如董玉妹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村民家庭自来水通水的建议》,天涯水业公司2016年1月31日已完成文门、过岭和华丽等13个村(社区)供水管网及用户水表施工,为了尽快让这13个村(社区)居民饮用放心自来水,天涯水业公司积极协调开通自来水相关事宜。一是与天涯区政府、区水务局沟通,综合考虑当地居民生活习惯及消费水平,召开会议确定文门、过岭和华丽等13个村(社区)管护队人员、水价及水费抄收、运行管理模式。二是组织村委会管护队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掌握抄表缴费、管网巡查、管网维修抢修等业务知识。2016年5月16日,在完成文门、过岭、华丽供水管网及计量水表等交接和确认工作后,当日已向这13个村(社区)正常通水。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2件,占总件数的46%。这类建议涉及面广,涉及部门较多,投入资金量大,一时难以完全解决。对于这类问题,承办部门正在逐步分批给予解决。如蓝婷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各区建立公共文体活动场馆的建议》,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积极采纳代表建议,认真落实,但由于建立各区公共文体活动场馆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文体设施建设。依据市民的健身偏好在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安装乒乓球桌、建设羽毛球场、篮球场等竞技体育设施,免费提供市民使用。同时,加强对原有设施的维护管理。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的部署,落实我市20个农村行政村文体活动室建设任务。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已在吉阳、天涯和崖州区选取红土坎、羊栏、三公里村等20个行政村建设文体活动室,各区正在加紧施工,预计11月底可完成建设工作。三是节假日适当开放学校体育场。四是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该项目已列入三亚市十三五规划内容,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正在调研和协调建设用地事宜。

(三)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22件,占总件数的24%。这部分建议因受现行政策、管理权限等因素制约,现阶段确实无法解决。如李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三亚引进新型城市轨道交通--单轨交通系统的建议》,市交通运输局经查询三亚市总体规划,并从三亚城市发展实际出发,认为单轨交通系统造价高、经济效益不明显;部分景观效果较差,不符合我市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建设理念;三亚市总体规划中未考虑规划建设长距离高架桥,而单轨交通项目的轨道敷设方式以高架形式为主,项目建设不符合三亚市总体规划。且我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已开工建设,为保障有轨电车后期运营效益,减少后期运营维护成本,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我市轨道交通应采用统一制式,发展有轨电车多线建设,发挥网络化效益,实现资源共享。因此,我市目前不具备引入单轨交通系统建设条件。对此,我们也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了解释,取得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分工,细化责任,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体系。

人民政府在收到市人大常委会转交的建议后,立即组织人员对建议的内容进行梳理和研究,根据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提出交办意见,通过党政信息系统和人大建议办理平台同时交办,要求各承办单位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责任人并限期反馈市政府办公室。对于部分职能交叉需改办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室及时进行改办协调。在完成三次改办确认,确定承办单位后,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将91件代表建议交由4个区和24个市直部门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市人民政府多次听取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汇报,指导各承办单位规范开展办理工作,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承办单位也都能够从全局出发,结合工作职能,确定建议办理工作重点,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主动加强沟通,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

各承办单位在开展办理工作时,主动加强同代表的沟通,采取电话联系、登门走访、面商座谈、共同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理解代表的真实想法,并就办理情况与代表进行沟通,做到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既有“文来文往”,又有“人来人往”,让代表及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度。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抓紧解决,在解决过程中主动征求代表的意见,不断完善工作思路,争取更好的解决效果;对因政策与其他条件限制等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也向代表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让代表感受到我们真诚的态度,产生双向互动的良好效果,尽力做到让代表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真正满意。在办理陈忠儒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与国营南新农场土地纠纷问题的建议》时,承办人员主动上门,与陈忠儒代表在干沟村委会会面,具体核实其反映的干沟村高园小组与南新农场在高园水库西侧220亩土地争议问题。经高园小组组长现场指认和核查地籍管理系统,确认该宗地已由南新农场于2004年3月11日进行初始登记,经过几次土地变更登记,最终由三亚保利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6日取得该宗地土地证。根据《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第四十条“一方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的案件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处理”的规定,承办人员将此情况向陈忠儒代表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并在正式行文答复前,再次电话与陈忠儒代表联系,告知拟答复内容和征求代表意见,与代表达成一致意见后才正式行文答复。

(三)加大建议办理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建议办理效率。

认真办好事关百姓生活和群众利益的建议。道路出行、入学教育等民生问题一直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高度重视每一件民生建议的办理工作。如蓝文良代表提出的《关于海棠区林旺中学设立高中的建议》,今年以来,海棠区政府积极推进林旺中学扩建项目建设,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性报告、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将于近期进场施工。项目预计建设工期2年,建设完成后,林旺中学高中部拟设18个班900个学位,基本可满足海棠区林旺片学生高中教育需求。为解决过渡期间的高中入学问题,今年4月,海棠区委、区政府积极引进优质民办学校,最终与三亚华侨学校达成联合办学协议,在海棠区设立高中部,命名为“三亚华侨学校林旺高中部”。此次联合办学采取民办公助模式运行,海棠区负责提供办学场所和基本设施设备,三亚华侨学校林旺高中部自主办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同时,为保障和激励海棠区更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完成普通高中学业,海棠区政府对具有海棠区户籍并就读三亚华侨学校林旺高中部的高中生根据不同条件给予学费补贴、困难补贴、发放奖学金。2016年9月,三亚华侨学校林旺高中部已正常开学。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方向

总的来看,本年度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经过市政府系统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各位人大代表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逾期未答复的情况,办理期限截止后,经过市政府督查议案室多次催办,才完成建议答复工作。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未按要求与代表进行面商;三是部分承办单位的答复行文不够规范,称谓、格式、公文属性不符合要求。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各位委员,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和意见,是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提升办理效果,加强建议办理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建议答复的跟踪落实,提高人大代表的满意率,更好地发挥代表建议对推动和改进政府工作的积极作用,努力把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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