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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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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4 15:53
                ―2015年8月2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三亚市财政局局长 王瑜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三亚市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措施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2014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7,7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15.2%(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同),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56,78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2,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000万元、调入资金1,11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0,538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41,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4.6%,增长18.7%。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8,6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18.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2,87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5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500万元、调出资金2,617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27,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2%,增长19.8%。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4,017万元(其中结转8,239万元,净结余5,778万元)。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96,7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增长2.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344万元、调入资金2,61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87,052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06,734万元,完成预算的98.0%,下降0.7%。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803,943万元,完成预算的99.1%,增长10.8%,加上调出资金714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04,657万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10.9%。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077万元,全部结转至2015年使用。
    (三)全市价格调节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价格调节基金收入22,6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增长7.3%。加上上年结余9,448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总收入32,094万元。
    全市价格调节基金支出6,256万元,完成预算的31.5%,下降66.8%,主要是停止了全民物价补贴的发放。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5,838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3,5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增收32,636万元,增长15.5%。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5,4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3.6%,增支29,047万元,增长23.0%。
    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88,09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74,717万元。
    (五)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4年末,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649,809万元。其中:开行贷款1,148,33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123,700万元,国债转贷资金2,091万元,外国政府贷款2,017万元,BT项目357,380万元,其他债务16,291万元。政府性债务偿还支出已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在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中足额安排。2014年三亚可用综合财力1,903,372万元,债务率为86.7%,低于100%的风险警戒线;2014年当年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235,641万元,偿债率12.4%,低于20%的风险警戒线。2014年政府性债务处于警戒线的可控范围,但是偿债已开始进入高峰期,以后年度财政偿债压力较大。
    (六)全市部门决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4年,三亚市部门总收入1,390,343万元,其中当年收入997,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490万元,占部门当年收入的72.4%,非财政拨款收入360,702万元),同比增加136,100万元,增长15.8%。上年结余结转385,60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547万元。
    全市部门总支出952,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981万元,占部门当年支出的30.9%;项目支出657,920万元,占部门当年支出的69.0%;经营支出532万元,占部门当年支出的0.1%。收支相抵后结余437,910万元,减去结余分配4,869万元,年末净结余433,041万元。汇总2014年三亚市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我市“三公”经费合计支出4,701万元,比上年减少2,768万元,下降37.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98万元,下降3.0%,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64万元,下降7.9%,公务接待费支出939万元,下降72.3%。
    二、2015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5,29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4.7%,快于序时进度4.7个百分点,增长14.7%,比市人大确定11%的收入增长目标高3.7个百分点。总量列全省第二,增速在三沙、陵水之后列全省第三位。全口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9,933万元,增收90,315万元,增长11.3%;上划中央四税160,726万元,减划4,348万元,下降2.6%;上划省九税233,909万元,增划31,340万元,增长15.5%。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9,3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2.1%,完成省分解任务的51.0%,在陵水、儋州、洋浦之后列全省第四位,增长17.3%。
    2015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均超额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既定目标。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76,27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48,9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7.1%,比序时进度慢12.9个百分点,增长18.4%,总量位居全省第一,增速在白沙和昌江之后列全省第三位。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463,61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438,4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0.6%,比序时进度快10.6个百分点,在陵水之后列全省第二位,增长29.3%。
    (三)价格调节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价格调节基金收入11,81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2.5%,增长0.2%。
    全市价格调节基金支出5,36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3.5%,增长91.2%。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7,97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3.9%,增长71.6%。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3,1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9.3%,下降0.9%。
    三、2015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特点
    1. 房地产业下行压力凸显,非税收入超常态增收保增长
    2014年,我市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分别同比下降10.6%、12.9%,2015年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虽然比2014年上半年增长12.6%、9.8%,但与2013年上半年相比仍下降28.8%、26.5%,尚未恢复到2013年时的销售水平。由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具有跨年度清算税收滞后入库的特点,2014年我市房地产企业营业收入下降,所得盈利不断缩减,导致2015年上半年房地产业税收收入仅为243,790万元,增长2.8%,如剔除清缴的半山半岛等企业历年欠缴的32,128万元,实际上半年房地产业税收下降10.1%。
    旅游总收入166亿元,增长11.7%,提供旅游服务业税收91,249万元,增长9.0%,主要得益于我市不断加大对航空企业、旅游企业的补贴力度,带动交通运输、消费品零售、住宿餐饮业等相关市场稳步发展。
    固定资产投资312亿元,增长15.7%,提供税收46,913万元,增长11.4%,主要得益于我市积极筹措资金并带动社会投资,努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从而保证建筑安装业税收的增长。
    房地产业是我市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产业,提供税收占税收收入的64%,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5%,房地产业税收的短收,将严重影响到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增长。受房地产业税收减收影响,2015年上半年我市地方税收收入386,320万元,仅增长4.9%,距市人大确定的增长11%的目标尚缺口36,132万元。在此情况下,市财政部门采取了积极运作财政存款利息、增加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等办法,组织非税收入108,979万元,超常态增长71.2%,才得以弥补税收短收的缺口。
    2.财政收入结构非常态化,下半年增收压力较大
    上半年,我市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比从2014年的86.3%:13.7%调整为78.0%:22.0%,非税收入占比提高了8.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目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对非税收入的依赖度在不断加大,而非税收入的高增长是不可持续的,如果下半年经济形势和税收收入没有出现回暖,则财政收入组织和完成全年收入增长目标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3.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支持,提高我市财政保障能力
    在财政收入增收有限的情况下,为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资金需求,市财政部门积极向省级财政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助力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半年,我市已收到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2亿元,增长40.9%。
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地方政府不能通过向银行贷款、BT等方式来举借债务,应由政府通过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适度举债。为保障2015年重点项目建设,市财政部门上半年已向省财政厅争取到第一批债券资金47,000万元,专项用于西环铁路三亚段征地补偿款、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等10个项目。此外,还向省财政厅争取到第一批低利率的置换债券额度60,600万元,用于置换高利率的开行贷款本金,置换出的年初预算安排还本付息资金将用于支持旅游观光铁路等“双修”、“双城”项目建设。
    (二)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特点
    1.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促进经济产业结构调整
    上半年投入财政产业扶持资金261,021万元,增长18.3%,支持亚特兰蒂斯项目建设、提高扶持民用航空业发展补贴标准、补贴海棠湾地区酒店建设等重点旅游建设项目贷款利息、引进中信银行等金融企业落户发展,培育新业态及新增长点,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产业逐步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四两拨千金”作用。
    2.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支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上半年拨付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资金168,176万元,及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带动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继续扩大,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另外,拨付征地补偿款和土地收益分成款140,764万元,有力地保证我市征地工作和项目建设前期用地需要。
    3. 继续改善和保障民生,充分实现改革成果全民共享
    上半年,全市重点民生保障支出368,041万元,增长20.1%,主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强农惠民等民生支出。
    一是继续优先发展教育。教育支出89,610万元,增长30.9%,主要用于落实各个教育阶段补助优惠等政策,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实施营养早餐工程、完善我市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等,其中拨付义务教育“五免一补”等各项补贴资金7,146万元,惠及全市学生10.6万人次;拨付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帮扶薄弱学校发展资金8,530万元,推动教育均等化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
    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9,610万元,增长6.5%,主要用于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公立医院诊疗硬件水平、支持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51.6元提高到人均55.6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360元提高到380元,惠及全市43.9万人。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得到完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三是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33万元,增长34.5%,主要用于积极筹集资金加大对城乡养老等方面的投入,提高城镇、农村老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落实促进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等,其中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3,388万元,拨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036万元,拨付就业专项资金1,136万元。
    四是落实惠农利民政策。拨付5,124万元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增长15.3%,其中拨付财政保费补贴资金427万元, 推广我市农业保险工作;拨付农民小额贷款和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及奖补资金820万元,支持农民创业;拨付“菜篮子”工程等资金1,178万元,平抑物价和推进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拨付农田管护资金520万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拨付公共交通票价补贴及改造公交车等资金2,179万元,方便居民出行。
    4.积极支持城市管理治理,为城市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拨付96,968万元,增长16.2%,主要用于支持我市深入开展“城市治理管理年”活动,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加强市政道路及排水等城市公共设施养护,完善和提升旅游服务接待设施,加强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环境卫生整治,巩固和提高创卫成果,改造和新建公共停车场,支持开展“铁锤行动”,加大违法建筑拆除和管控力度,保障“让绿于民、让路于民、让景于民、让海于民”资金。
    (三)上半年财政改革和管理情况
    一是积极推广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从项目库中筛选出现代有轨电车、旅游观光铁路等41个项目,向省财政厅申报PPP模式试点项目,稳步推进PPP模式工作的开展。二是对公交行业成本与收入进行规制,促进公交事业健康发展。三是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完成我市两级法院、检察院等4个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四是针对境外游客市场下降的不利局面,及时修订鼓励民用航空业发展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加大对国际航空补贴力度,促进国际航线航班的开拓和稳定。五是积极向省争取到2015年三亚按人月均300元标准提高全市公职人员工资水平。六是落实好国家和省相关调资方案及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改革办法,按时兑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七是做好债务甄别工作,加强债务管理,严把融资审核关,对棚户区改造融资成本进行测算评估。八是积极谋划财政 “十三五”规划,做实“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收支规划目标。九是测算崖州中心渔港项目和半岭温泉项目回收资金,为项目建设奠定扎实基础。十是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办法,规范和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下半年全市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上半年,我市财政收支虽然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但是税源紧张财源不足的局面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双修”“双城”建设对财政资金提出了更高的需求,部门支出偏慢的局面尚未改变。下半年,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狠抓财政收入,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保障“双修”“双城”建设资金,着力支持加强城市治理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发挥财政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
    (一)多举措形成合力,力保全年收入任务完成
    财政部门将主动发挥财税库联席会议的作用,每月组织召开收入分析会,重点监测房地产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积极支持进行房地产促销,调整加大对航空企业尤其是国外航线航班的补贴力度,争取加快促进经济和房地产业见底回暖。继续清理历年欠税,组织好非税收入的及时入库,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市人大确定的增长目标,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及项目建设提供充足财力。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保障重点工作开展
    2015年是我市“城市治理管理年”,为保证我市城市治理管理及 “双修”、“双城”建设的资金需求,一是创新资金运作管理模式,将对截止8月底支出进度慢于40%的项目资金指标进行清理回收,增加可用财力。二是积极争取在省发行第二批借新还旧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时得到更多的额度,保障我市“双修”、“双城”等重大项目的建设。三是向省争取将我市上缴的土地出让金20%中的25%以项目支持的方式予以返还,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
    (三)改革预算管理模式,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
    一是着手编制三年中期财政规划,以第一年规划约束下一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相应年度预算,推动实现规划的滚动调整,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二是着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进一步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三是着力做好经常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全面及全过程绩效评价工作,健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项目安排挂钩机制,推进预算安排的科学性,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四)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完成全年目标
    一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抓好市委、市政府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民生项目及时惠及老百姓。三是着手布置2015年预算调整及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四是完成“十三五”财政规划各项编报工作。五是切实做好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摸清政府财力及资产等情况。
    (五)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创新政府融资方式
    在2014年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基础上强化债务预算管理,管控债务整体规模和风险,向上级财政争取更多的政府性债券额度,积极探索推行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试点在旅游观光铁路、有轨电车、南山港扩建、海上巴士、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重点项目实施PPP模式,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
    (六)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助力各区全面发展
    在现有财政管理体制基础上,谋划2016年起对各区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提升各区自我发展能力为手段,加大市级财力下沉力度,实现事权下沉、财权下放,激励各区只有通过不断的扶持新业态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争取到更多的税收增收,达到通过财政体制调整激励各区更加重视经济和产业发展的目的。
    (七)强化财政日常监管,提高财政服务效率
    一是加大对政府性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督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二是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强化会计人员参与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试点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三是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政府采购质量,确保规范透明、安全高效。四是强化投资评审管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控制财政项目预算职能,通过评审节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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