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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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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5 17:04
   

201516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126日召开,建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三亚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亚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2014年三亚市预算执行与2015年三亚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三亚市预算;4、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8、选举;9、决定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主任委员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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