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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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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5 11:27

――20151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小亚

 

尊敬的王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就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汇报,请予审议。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市政府共承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80件,这些建议集中反映了当前我市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对政府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实践意义。市政府秉承对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政治责任感,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三到位,把办理工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推动力,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回应群众呼声的重要渠道,围绕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积极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问题的解决。经过7个月的工作,80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并答复人大代表,办复率为100%。从市人大常委会选举和任免工作联络室、市政府督查议案室收到的反馈情况来看,人大代表对市政府的办理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满意率达到了87.3%。在已办结的80件代表建议中:

(一)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1件,占总件数的26%这类建议集中反映了现阶段老百姓迫切希望解决的一些实际问题,与市政府当前的主要工作和措施相吻合,承办部门落实较快,也比较到位。如王娜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正〈三亚市公交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建议》,根据代表的建议并结合社会各界的反映,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三亚市公交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三亚市公交IC卡票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及时解决了公交IC卡财政票价补贴方式、残疾军人乘坐公交车享受优待政策等问题。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6件,占总数的58%这类建议涉及面广,投入资金量大,建设周期较长,一时难以完全解决。对于这类问题,承办部门正在逐步分批给予解决。如尹嘉代表提出《关于政府尽快出台有关政策,妥善解决三亚旅游业外来务工人员(夹心层)保障住房问题的建议》,市政府已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外来务工人员、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条件。截至201412月,已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共5209套,已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922套,解决了近8000名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市住房主管部门正在通过自建、配建、购买改造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房源,争取尽早解决更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三)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13件,占总件数的16%这部分建议因受现行政策、管理权限等因素制约,现阶段确实无法解决。如严连勇代表提出的《关于16岁以下及60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贴发放问题的建议》,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0720号)精神,我市在2009年分别出台了《三亚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奖励暂行办法》(三府〔2009137号)和《三亚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铁实施意见》(三府〔2009202号),确定发放生活补贴的范围是被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已达到16周岁尚未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人员。因此,对全市16周岁、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发放生活补贴,超出了琼府办〔200720号文件规定的发放范围,目前无法执行。对此,我们也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了解释,取得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二、今年办理工作的特点

总结今年的办理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组织得力,分工明确,齐心协力做好交办工作。

今年,为了缩短建议办理工作分办环节所需要的时间,且便于各工委做好建议的归类和督办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改变以往建议交办后再进行分办的做法,主动与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室沟通并征得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后,指派专人参与到2014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会务工作中,配合会议秘书组对各代表团提交的建议进行整理,同步根据建议内容拟定承办单位。对于部分不能明确承办单位的建议,也在第一时间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以上工作大大缩短了往年建议办理工作在分办环节所需要的时间,有效提高了建议办理工作分办环节的工作效率,给各承办单位留出了更多的办理时间。

(二)突出重点,以重点建议为抓手统筹推进办理工作。

一是办好事关百姓生活和群众利益的建议。道路出行、交通秩序、低保就业等民生问题一直人大代表和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高度重视每一件民生建议的办理工作。如黎明洁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榆红村委会响土村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现场调研并对响土村路口高峰小时流量进行统计后认为,在响土村路口建设交通信号灯,保障村民安全出行非常有必要。但由于该路口交通信号灯建设未纳入2014年财政预算范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向市政府申请该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系统的专项资金,同时协调市住建局对该路口中间隔离带及周边相邻道路重新进行渠化,以提高该路段的安全和通行能力。

二是办好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共确定12件领导重点督办建议,这些重点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及市政府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都已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答复,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基本得到了落实。如苗延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三亚市道路命名及路牌设置的建议》,市民政局专门成立的路牌设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我市路牌设置方面所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统计后,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迅速组织开展了全面整治工作。现已完成市区主要路段、亚龙湾片区、商品街港门村社区、大东海社区和海坡片区等新式路牌试点片区门牌、楼牌、路牌等地名标志牌的安装工作,共设置门楼牌6000余块、新式路牌418块、石头材质大桥及广场标志牌10块、不锈钢材质大桥标志牌8块,预计20154月可以完成市区所有道路新式路牌的制作和安装任务。

(三)跟踪督办,确保代表建议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市政府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落脚点,建立跟踪督办机制,确保市政府各部门对人大代表的承诺能够落实到位。在2013年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王坚强代表提出了《关于为吉阳镇中廖村、大茅村所在的海榆中线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市政府于201342日批准由市路灯所负责该路段路灯建设, 201312月底工程开工后,市政府督查部门多次跟踪了解工程建设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该路段全线7.8公里281盏路灯在今年五一前夕通电亮灯,解决吉阳镇中廖村、大茅村村民出行安全问题。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方向

总的看,本年度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监督和指导下,经过市政府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是,与形势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办理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承办部门的落实措施不够具体,解决方案的可操作性差,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如原吉阳镇办理的“关于南丁片区自来水安装工程的建议”和“关于为博后村安装自来水管的建议”,在答复中承办单位只告诉代表南丁片区自来水安装主干管线已建设完成,支管线由其负责建设,资金已落实,到户水表安装由用户自行负责,两个答复的正文除去规定格式,涉及建议所提问题的内容不到100字,没有提出办理的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二是个别承办部门时效观念差,办理工作拖拉,存在逾期未答复的情况。如原崖城镇政府办理的“关于解决崖城镇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应在20141031日前完成答复工作,经市政府督查议案室多次催促后,原崖城镇政府才于20141111日对代表所提问题进行答复。三是个别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不够规范,如未标识答复分类、未明确答复办理人员、未与人大代表进行面商等等,如市园林环卫局办理的“关于解决渔排建设用地,完善渔业基础设施”的建议,没有按要求标识答复的办理分类;市物价局办理的“关于给予三亚市民观看大型歌舞《三亚千古情》入园优惠”的建议,在答复中未明确建议的办理人员,也没有联系方式;原凤凰镇政府办理的“关于对三亚市凤凰镇高峰路改扩建的建议”,未按要求与代表进行面商。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尊敬的王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和意见,是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政府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在办理过程中,重点研究建议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入调研,举一反三,通过办理一个建议,达到掌握一个领域的情况,解决一部分人的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的效果。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完善机制,充实力量,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办理工作的需要,通过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更加卓越、更加和谐的三亚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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