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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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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9 10:21
    

2014829在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吴海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3年,市政府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积极应对挑战,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挑战,克服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影响,不断规范和加强收入征管,推动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全年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93.63亿元,增收11.99亿元,增长14.68%。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67.5亿元,增收9.63亿元,增长16.65%,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43%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改善民生。全年地方公共财政总支出94.06亿元,增支 8.19亿元,增长9.53%。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88.42亿元,增支 5.69亿元,增长6.88%,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66%。同时,支出重点向民生项目倾斜,安排11.76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13.46亿元支持社会保障、就业和保障性住房等保障体系建设,8.34亿元支持医疗卫生、生态环保建设,15.74亿元支持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提升工作效能。继续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以及“营改增”试点改革;清理财政存量资金,摸清本级政府性债务底数;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公务卡结算等改革,继续推进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不断强化财政管理,努力提升工作效能。

对《关于2012年市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市政府已召开会议部署整改。整改后促进增收节支6.74亿元,制定完善制度28项。具体整改情况,201312月市政府已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一、本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审计发现,预算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体现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效率性和预算管理的绩效性有待提高

一是非税收入征管有待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在:截2013年底,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9.12亿元、补交地价款及土地转让费1.02亿元、专户利息收入9,575.8万元,共计11.1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尚有价格调节基金389.13万元,市墙体革新办尚有专项基金275.65万元,共计664.78万元未征收入库。

二是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表现在:有11预算单位23个项目预算未执行,涉及金额1.35亿元,有18预算单位27个项目拨付率低于50%,涉及金额1.25亿元,资金滞留在财政;有4个预算单位4个项目未支出,涉及金额3,091.5万元,有7个预算单位7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5,801.93万元,资金滞留在单位未使用

三是年初预算编制未细化,预算执行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市财政预算预留的国际旅游岛建设配套费、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及财政部门预留经费等5.06亿元,年初均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部门单位,而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二次分配将资金拨付给项目申请单位,导致预算执行周期延长,预算支出进度缓慢;市财政预拨给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等单位经费共计6.37亿元,当年仅列支560.4万元,有6.32亿元未及时列支。

四是财政资金22.49亿元沉淀,未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主要表现在:2013,市财政局将当年无具体使用项目的教育资金、廉租房建设资金和征地资金,共计20.05亿元按权责发生制结转至财政专户,未形成实际支出 197个预算单位的2.27亿元资金,由于项目政策目标已实现、项目设立期限已到期、项目当前不具备实施条件或结转两年以上等原因,滞留在单位未使用;财政采购专户长期结余1,697.71万元未使用。其中,873.18万元为2011年以前安排的采购资金,824.53万元为20122013年安排的采购资金。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正在逐项研究加以整改。其中,市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11.1亿元缴入国库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已将180.84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入库,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市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审计情况。地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较好地完成了收任务,全年实现税收收入90.1亿元,比上年增收15.79亿元,增长21.26%,但税收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应征未征税款7,580.93万元。其中,三亚和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49.4万元三亚铱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465.78万元,三亚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等3家单位65.75万元。二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进度滞后。20122013年,我市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地产项目161个,市地税局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84个(占52.17%),尚有77个项目未清算。三是税收征管存在多头管理多头检查。如同一房地产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分布在不同区域,则其营业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分别由市地税局不同的分局征管,既增加了税收成本,也给企业和纳税人带来不便,同时也容易产生征管不到位的问题。四是监管不到位。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使用收款收据收取培训费,不利于税收监管,容易造成税源流失。五是税款征收标准不一致。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营业税按5%税率征收,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营业税按3%税率征收,不利于税收公平。六是税收征管基础资料清理不及时,存在以低于营业税起征点征收营业税的现象,不利于减轻小微企业税负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地税局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整改,已督促欠税企业补缴税款5,236.15万元占审计查补欠缴税款的69.1%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市本级政府性债务资金审计情况。2013年,市政府安排市审计局配合省审计厅对我市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截至2013年底,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155.3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155亿元,占全市债务99.8%,比2012年增加46.14亿元,增长4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1,63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债务1,5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府在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处理存量债务、加强新增债务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未将政府性债务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净收入1.25亿元缴存偿债准备金户。二是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取的部分贷款资金使用效率低。截至20136月,该公司提取的债务本金余额26.35亿元,闲置资金余额较大,每年增加利息负担1.23亿元。三是以前年度提取的市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国开行贷款使用率较低,尚有4,526万元未使用。四是三亚创意新城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因项目进展缓慢,造成2.28亿元资金闲置。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政府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整改,整改情况已经上报省审计厅。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38月至20147月,市政府安排市审计局对我市19名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延伸审计调查25个所属事业单位。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在对20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审计中,未发现超过年初预算控制指标,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但一些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执行率低、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有的非税收入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财政财务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单位年初预算编制可执行性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项目资金闲置。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其中,吉阳镇2,370万元基金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教育局3.84亿元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部分项目年初预算编报论证不充分,项目资金结余较大;市海洋渔业局500万元渔民转产转业项目预算编制不切实际,无法执行。二是6单位54个项目支出预算未执行,涉及金额1.6亿元。其中,育才镇2个项目213万元,河东区8,811.74万元,河西区1,176万元,市交通运输局2个项目1,207.5万元,市教育局48个项目3,503.87万元,市国土环境资源局2个项目1,111.26万元三是6个单位155个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缓慢,涉及金额2.16亿元。其中,育才镇6个项目1,209.35万元河东区8个项目5,459.48万元,河西区14个项目5,081.73万元,市交通运输局4个项目1,194.28万元,市民政局89个项目2,522.42万元,市海洋渔业局34个项目6,114.45万元四是项目资金1.83亿元闲置,未能发挥使用效益。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转经费4,051.86万元未使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滞留专项业务经费净结余602.68万元,土地出让金业务费结余1.18亿元闲置;市海洋渔业局结余资金1,545.51万元闲置;市民政局专项资金329.07万元长期闲置。

二)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一是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未及时征收土地出让金16.68亿元。其中,三亚城市职业学院1,395.7万元,三亚青田旅游产业有限公司6.56亿元,三亚百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1万元,海南亚特兰蒂斯商旅发展公司9.97亿元二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逾期应征未征14个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7亿元其中,三亚太阳湾开发有限公司1,045.32万元,三亚鹿回头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1,043.19万元,三亚华创美丽之冠投资有限公司1,110.63万元,三亚中兴置地有限公司1,560.16万元等。三是市交通运输局对非法营运车辆罚款征收不力,1,128.6万元车辆违规罚款未征收入库。四是3个单位征收措施不力,社会抚养费1.41亿元未征收入库。其中,吉阳镇237.4万元,河东区8,197.19万元,河西区5,674.39万元。五是7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975.71万元其中,吉阳镇土地征用补偿分成款及水库租金收入3,655.59万元市南繁科学研究院技术服务收入255.8万元,市海棠湾开发公司房租及利息收入3,944.32万元三亚粤华实业公司、乐东国盛建材有限公司欠缴矿产权出让价款120万元。

)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一是2个单位政府采购未编报预算,涉及金额108.17万元。其中,市教育局58.46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49.71万元。二是6个单位采购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446.44万元。其中,天涯镇采购办公家具26.72万元,吉阳镇采购设备35.92万元,河东区采购图书90.48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促销150万元,市教育局采购印刷品73.62万元,市交通运输局采购设备69.7万元

()部分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主要有:河东区支付工程款1,179.61万元未提供工程量证明材料等付款依据;河西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涉及金额1,136.11万元,未签订施工合同而开工建设项目涉及金额134.66万元;市交通运输局超比例支付工程款328.52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履约保函涉及金额542.2万元,以拨代支工程项目资金1.44亿元二是项目招投标管理方面。主要有:吉阳镇园林环卫5个服务项目1,829.77万元未实行公开招标河西区三亚湾商业街改造项目,未报市发展改革委批准就以设计院编制的概算进行招投标,涉及中标价3,787.04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道路维护经费1,600万元和监理费57.9万元未按规定招投标。三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主要有:214个项目竣工未报送办理工程结算审计,涉及金额4.11亿元。其中,吉阳镇72个项目7,168.72万元,河东区38个项目5,174.02万元,市交通运输局11个项目9,172.28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76个项目1.73亿元,市教育局14个项目2,302万元;市民政局2个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进行施工,合同金额1,040万元;市爱卫办建设的封闭式垃圾屋绝大部分闲置,形成浪费,涉及金额1,227.49万元。

(五)部分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主要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占用结余资金15.19万元未报审批;市委党校19.08万元现金消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市南繁科学研究院占用科研项目经费871.34万元用于编外人员工资、社保费等支出;市海棠湾开发公司占用项目前期经费3,687.41万元注册6家子公司,占用财政资金1,215.46万元支付管理费用;市教育局将76万元考务费转存个人账户,存在资金安全隐患;河东区342.8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款结余未报财政抵顶拨款;市民政局无依据调整账目1,593.08万元,以拨代支项目资金153万元。二是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涉及金额3.74亿元。其中,育才镇1,840.64万元,吉阳镇6,482.78万元,市爱卫办18.78万元,市委党校77.98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190.85万元,市国土环境资源局2.6亿元,市交通运输局557.75万元,市教育局259.92万元。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6,849.73万元。其中,育才镇1,634.91万元吉阳镇1,737.66万元,河西区1,029.55万元,市南繁科学研究院375.95万元,市实验中学1,920.7万元,市海洋渔业局150.96万元。

(六)部分预算部门对下属单位经济活动监管不到位。一是市商务局下属单位预收新型墙体专项基金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7,656.4万元。二是河西区绿地所250万元收购苗圃场,未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三是河东环卫局经费预算编制论证不充分,预算资金申请过多,导致结余1,426.26万元。四是市民政局下属市荔仙园管理所778.07万元非税收入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市救助管理站专项资金结余209.94万元滞留在单位。五是部分民办学校学位经费173.97万元未补贴到符合条件学生。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47月底,市国土环境资源局4家用地单位欠缴的土地出让金16.68亿元和2家单位欠缴的矿产权出让价款120万元追缴入库;吉阳镇土地征用补偿分成款及水库租金收入2,102.65万元已上缴财政,市南繁科学研究院将技术服务收入255.8万元上缴财政。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重点民生工程及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38月至20147月,市政府安排市审计局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专项资金等5个民生工程进行专项审计,审计金额8.9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财政支出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有力保障了重点民生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项目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2013年,政府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12亿,为1.64万人提供住房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有:提前提取银行贷款造成多付利息110.06万元利息收入74.24万元未上缴财政未按规定上缴保障性住房维修基金2,087.7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8,452.41万元未使用。二是住房或补贴分配管理有待进一步严格。主要有:审核把关不严,21户不符合保障条件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6.93万元;未对946户保障对象发放162.12万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由于被征收户超面积选购安置房而分配单位又未确认,以及被征收户不愿选择较偏避的安置区等原因,用于安置拆迁户的349套保障房未分配;有27 户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取得廉租住房资格。三是项目建设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主要有:4个建设项目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个已开工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7个项目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就擅自施工,涉及保障性住房4,370套;工程验收管理不规范,有3,413套保障性住房未办理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10配建项目至今未签订建设协议或合作建设合同,不利于保障政府权益。审计指出问题后,已取消了27 户的廉租住房和21户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已追回住房租赁补贴3.07万元,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扶贫专项资金审计情况。2011年至2013年,全市投入扶贫资金2,515万元,有效改善了我市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物资招标指定采购品牌,涉及金额454.94万元;二是163.98万元扶贫物资未实行政府采购;三是扶贫物资发放没有统一标准;四是个别村委会将扶贫物资平均分给非贫困户在内的全村村民。审计指出问题后,市农业局已加强对扶贫物资采购管理,并制定了《加强扶贫物资发放管理规定》。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财政资金审计情况。2011年至2013年,我市120家农民合作社获取财政补助资金1,422.5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财务报账单据中存在大量假发票,涉及金额187.37万元;二是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补贴资金50万元;三是部分合作社运行不规范,有19家合作社未能提供会计账证资料。审计指出问题后,市农业局已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

(四)财政大棚建设资金和农综项目管理费审计情况。20112013年,我市安排大棚建设资金6,106.8万元,农综项目管理费469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香顺农民合作社重复申请大棚补贴80万元;二是南山寿果农民合作社在未落实大棚用地情况下领取财政补贴135万元;三是3个大棚多报面积32.34亩,多领补贴35.25万元;四是使用不规范原始票据报销餐费等费用5.13万元;五是市农业局和市农综办对申报补贴大棚项目审批把关不严,验收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审计指出问题后,上述2家农民合作社已将补贴款80万元和135万元分别退还市农综办和市农业局。

(五)“海燕”台风应急救灾资金跟踪审计情况。2013年,我市两区六镇安排“海燕”台风救灾资金7,835.42万元,有5,740万元发放到29.1万受灾农民手中,切实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河东区和河西区农户补贴资金结余61.74万元未上缴财政;二是河东区救灾项目推进缓慢,滞留救灾资金30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河东区和河西区已将农户补贴资金结余61.74万元上缴财政

()征地补偿款审核情况。20138月至20147月,审核了12个征地单位及用地垫资单位送审的26批补偿款,共计21.54亿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用地垫资单位超标准支付各项补偿款1,876.73万元;二是2个征地单位违规给外来承包户发放房屋奖励36.11万元;三是3个征地单位超标准支付房屋补偿及搬迁费84万元。市审计局已从送审金额中核减超标准支付的各项补偿款1,876.73万元。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38月至20147月,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218个,送审投资额18.37亿元,核减投资额4.25亿元,核减率23.13%。但审计发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4个项目未经市财政局预算评审,涉及金额860万元。主要有:同心家园施工便桥、水南小学校门及运动场工程等。二是49个项目未经市发展改革委立项、概算批复,涉及金额1.3亿元。主要有:海棠湾东溪村安置临时周转房、市人民医院医技楼手术室及ICU装饰装修、凤凰镇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工程和三亚创意产业园办公楼改造工程等。三是3个项目违反招投标规定。其中,三亚湾HD2-2地块土方回填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涉及金额804.96万元,市水南小学校门及运动场、海棠湾5号路市政工程未按财政预算评审价作招标标底进行招投标,涉及金额9,829.52万元。四是部分项目业主把关不严,项目送审核减率超40%。主要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核减828.13万元,核减率45.46%;三亚创意产业园网络高清监控系统工程核减103.95万元,核减率53.79%;三亚创意园区人防疏散基地工程核减165.16万元,核减率63%。五是14个项目多付工程款219.93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单位正在组织整改。

对于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已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政府将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整改的全面情况,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提升预算管理绩效。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深化、细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公职人员的依法理财意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资金;加强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当前我市财政存量资金较多,资金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市政府正在研究出台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对确属没有指定用途或因政策变化无需继续执行的存量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限定债务资金投向,适度加大保障房建设、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等方面的政府性债务资金投入,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得到充分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优化政府投资结构,继续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民生工程等方面的投入比重;强化政府投资预算和投资计划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最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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