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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3日三亚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监督工作为重点,抓住发展和民生领域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为我市深化改革,绿色崛起,建设国际级热带滨海度假旅游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1.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和精神,研究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人大法定职权,探索实践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2.根据《决定》精神,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关事宜进行调研,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章制度。
3.督促政府在出台重大决策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建立和完善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制度。
4.积极推动我市撤镇设区行政区划改革工作,调研区级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二、自觉践行群众路线,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
5.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与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走访代表、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基层人大工作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努力打牢代表工作基础,拓宽代表履职渠道。试行代表履职登记及相关考评工作制度,支持河西区先行试点设立代表联络工作室。建立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检查视察等工作。
7.继续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适时举办一至两期代表专题培训,召开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
8.继续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完善并落实好常委会《关于加强同代表联系的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小组的意见》等相关工作制度。
9.强化对代表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完善细化人大代表建议量化考评机制,并将其纳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年终绩效考评体系,提高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10.加强对基层人大业务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人大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向前发展。
三、着力抓好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11.进一步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和审计等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加大对政府主导投资的重点民生工程的督查工作,使民生工程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审议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
12. 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对我市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工作检查,对我市公共幼儿园建设情况、公共文体设施建设情况、教育卫生用地落实情况、农村饮水安全情况和我市养老体系建设等情况开展调研和跟踪督办。
13.加强对影响我市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的监督。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2014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对我市小城镇规划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等,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14.开展法律监督工作。2014年拟对我市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5.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效率,督促“一府两院”切实解决好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
16.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7项,就我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各镇养老院建设等开展函询。
四、强化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
17.继续加强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促进人大工作进步。要继续完善常委会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18.加强人大宣传和对外交流,扩大人大工作影响。要继续发挥好“一报两台”对人大工作的宣传作用,做好三亚人大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办好三亚人大内刊,利用刊物交流机会,增强与全国各地人大的联系和信息交流工作。编印出版人大制度建立60周年暨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成立30周年纪念册。
19.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来我市开展各项立法调研、执法检查、法律法规修订工作,积极开展与外地人大之间的学习交流工作。
20.根据工作需要,由常委会研究决定适时开展其他工作。
附件:三亚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
附件: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
一月
1.召开各工委委员及联系单位会议,总结2013年工作,制定2014年工作计划。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工委(室),向主任会议报告)
2.做好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筹备及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工委(室),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报告)
3.其他。
二月
1.制定印发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责任单位:办公室,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报告)
2.召开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工委(室))
3.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职责及其他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工委(室)、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报告)
4.其他。
三月
1.对我市教育、卫生用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责任单位:教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2.对我市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责任单位:法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3.函询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三亚湾东部岸段海滩补沙修复工程的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城建环保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4.其他。
四月
1.听取和审议市住建局关于三亚湾雨污分流改造升级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城建环保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2.归类整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召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完成转办工作。
(责任单位:选任联室,向主任会议报告)
3.对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及管理情况开展调研。
(责任单位:教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4.对我市海棠湾财政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函询。
(责任单位:财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5.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情况进行调研。(此项持续到五月份)
(责任单位:城建环保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6.调研区级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工委(室),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报告)
7.其他。
五月
1.根据省人大统一部署,以“保护农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主题开展2014年环保世纪行活动。
(责任单位:城建环保工委,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报告)
2.对我市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函询。
(责任单位:教科文卫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3.跟踪督办财经类代表重点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财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4.对我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责任单位:民宗侨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5.其他。
六月
1.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责任单位:财经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2.对2012年以来我市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责任单位:法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3.组织代表履职专题培训。
(责任单位:选任联室,向主任会议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教科文卫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5.对我市农村沼气池建设情况进行函询。
(责任单位:民宗侨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6.其他。
七月
1. 对我市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责任单位:城建环保工委,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报告)
2.召开办公室、各工委(室)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
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工委(室))
3.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情况进行调研。
(责任单位:依法治市办,向主任会议报告)
4.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责任单位:民宗侨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5.其他。
八月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三亚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责任单位:财经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及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责任单位:财经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三亚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的报告。
(责任单位:财经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民宗侨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5.对我市公共文体基础设施建设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责任单位:教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6.对我市代表小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责任单位:选任联室,向主任会议报告)
7.对我市小城镇规划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责任单位:城建环保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8. 其他。
九月
1.组织代表督查市人大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选任联室,各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2.对三亚市2014年重点民生项目中有关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工作检查。
(责任单位:各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3.跟踪督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
(责任单位:教科文卫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4.其他。
十月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责任单位:财经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看守所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法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3.对我市“六五”普法情况开展调研
(责任单位:依法治市办,向主任会议报告)
4.对我市养老体系建设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责任单位:教科文卫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5.编印出版人大制度建立60周年暨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成立30周年纪念册。
(责任单位:办公室)
6.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责任单位:民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7.其他。
十一月
1.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督办。
(责任单位:各工委(室),向主任会议报告)
2.对我市各镇敬老院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函询。
(责任单位:法工委,向主任会议报告)
3.其他。
十二月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责任单位:选任联室,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审计结论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责任单位:财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
3.召开办公室、各工委(室)工作会议,做好年终工作总结,研究制定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工委(室))
4.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办公室,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报告)
5.其他。
注:以上计划因工作需要调整,须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