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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12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平
尊敬的王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就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汇报,请予审议。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市政府共承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15件,这些建议紧扣建设更加卓越、更加和谐的三亚这一主题,集中反映了当前我市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对政府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实践意义。市政府秉承对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开展办理工作,想方设法解决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让纸张上的建议转变为实实在在的社会成果。经过7个月的工作,115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并答复人大代表,办复率为100%。从反馈意见来看,人大代表对市政府的办理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满意率达到了90%。对于个别不满意的建议,市政府也组织承办部门重新进行了办理,争取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在已办结的115件代表建议中:
(一)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2件,占总件数的19%。这类建议集中反映了现阶段老百姓迫切希望解决的一些实际问题,与市政府当前的主要工作和措施相吻合,承办部门落实较快,也比较到位。如蓝文良代表提出的《关于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办理问题的建议》,今年 4月3日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13〕21号),明确了被征地农民无需个人缴纳原有的15%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市政府全额给予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解决了我市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80件,占总件数的70%。这类建议涉及面广,投入资金量大,建设周期较长,一时难以完全解决。对于这类问题,承办部门在加快办理进度的同时,也已将其列入了来年的工作计划,逐步分批给予解决。如蓝婷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教师经济适用房问题的建议》,市政府已在《关于推进三亚市保障性住房“十二五”规划工作实施方案》中要求各镇在“十二五”期间建设8100套保障性住房,集体解决各镇在编在岗人员的住房问题,农村教师的住房问题也在其中分批解决。
(三)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13件,占总件数的11%。这部分建议因受现行政策、管理权限等因素制约,现阶段确实无法解决,我们也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了解释,取得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如王娜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电动自行车小额强制责任保险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保险投保自愿的原则,国家目前并无针对电动自行车购买小额强制责任险的相关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承办部门在答复时向王娜代表作了详细的说明,并取得了王娜代表的理解。
二、今年办理工作的特点
总结今年的办理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组织得力,分工明确,实行分级责任制。市政府办公室在收到市人大常委会转交的建议后,立即组织人员对建议的内容进行梳理和研究,根据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提出交办意见,并于5月8日正式将115件代表建议交由市政府的46个职能部门负责承办,并在办理期间多次进行督办指导。今年的办理工作继续实行分级负责制,采用定任务、定领导、定质量、定人员、定时限的“五定”办理工作机制,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在办理过程中,市政府也多次听取承办部门的办理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办理制度更加健全,办理程序愈发规范。这跟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和要求是密不可分的,为进一步强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考评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在年初的时候就要求将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要求监察部门着手研究,并在今年5月6日制发的《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2013年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三府〔2013〕71号)中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了绩效考评的日常考核事项,分值1分。虽然只占1分,但却是市政府第一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打分内容,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另外,为配合推进人大代表建议考评工作,我们还制定了《201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程》,在交办建议时一并下发承办部门,《规程》对办理主体、时限、答复、格式等一整套办理流程都做了详细规定和讲解,并附有具体范例,具有很强的直观性和操作性。从办理情况来看,各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较往年相比,随意性和杂乱性的现象少了,更加规范有序。
(三)使“面商”成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必经程序。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市政府在强化沟通的基础上,首次将“面商”作为承办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必经程序,要求承办部门在收到代表建议后,必须与人大代表取得联系,与代表进行面对面或电话沟通,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研讨论。且在寄给人大代表填写的《征询意见表》中增加了是否“面商”的选项,以此检查“面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是否“面商”作为绩效考评的一个打分标准。从实施情况来看,大多数承办部门都很好地执行了这一规定,人大代表对这一做法也给予积极肯定,通过代表和承办部门的直接沟通,面对面交流,不但有利于人大代表对承办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更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改进工作,从而解决实际问题。
(四)突出重点,以重点建议为抓手统筹推进办理工作。
一是办好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建议。近几年,在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征地补偿问题,市场价格与补偿标准落差大是根源所在。今年是我市的重点项目推进年,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很大,征地拆迁任务很重。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把曾毓用代表提出的《建议市政府重新修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意见》列为了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市政府更是将其作为统筹解决征地补偿问题的切入口,启动了对三府〔2011〕181号文的修订工作。2013年3月25日,市政府出台了《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同时三府〔2011〕181号文废止。新规相比于旧规更加完善,补偿标准更符合当前实际,如房屋拆迁及附着物的补偿奖励由原来70%增加至100%,对特殊青苗及附着物、各类生物体的补偿标准,明确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今后,市政府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征地补偿规定和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为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办好事关百姓生活和群众利益的建议。道路出行、交通秩序、低保就业等民生问题一直人大代表和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高度重视每一件民生建议的办理工作。如林道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海南亚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行道路建设的建议》,为了解决原三亚木材厂约2000人出行难的问题,市政府经研究后同意从绕城高速公路荔枝沟出口路新建一条道路到三亚龙木业公司用地边界,目前已完成路基铺设,预计2014年春节前可以通行使用。
三是办好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共确定9件领导重点督办建议,这些重点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及市政府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都已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答复,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基本得到了落实。如王娜代表提出的《关于引进人民调解力量,就地化解涉诉纠纷的建议》,市司法局已联合城郊法院在城郊法院立案庭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市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与4个基层人民法庭也进行了对接,并形成诉与调的衔接机制,其性质、职能与王娜代表建议设立的诉调对接中心基本一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成立至今已成功调解案件111宗。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方向
总的看,本年度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监督和指导下,经过市政府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是,与形势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办理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承办部门的落实措施不够具体,解决方案的可操作性差,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二是个别承办部门时效观念差,办理工作拖拉,存在逾期未答复的情况。三是个别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不够规范,如未制定办理方案,未指定专人办理,未与人大代表进行面商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尊敬的王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和意见,是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政府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在办理过程中,重点研究建议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入调研,举一反三,通过办理一个建议,达到掌握一个领域的情况,解决一部分人的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的效果。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完善机制,充实力量,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办理工作的需要,通过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更加卓越、更加和谐的三亚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