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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8日在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光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省高院指导下,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4392件,办结38770件,结案率87.34%。其中,市中院受案5226件,办结5146件,结案率98.47%,位居全省中级法院第一名。城郊法院法官人均办案666.48件,是全省平均水平的两倍多。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工作机制被国务院向全国推广,知名媒体人罗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被最高法院评为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参与的类案裁判指引制度被评为海南自贸港第十四批制度创新案例,妥善审理涉“一中心、一城、一区、三重点”1案件9718件、有力保障市委中心工作。
一、聚焦服务大局,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彰显司法担当
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保障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高质量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72件,息诉服判率达91.28%。以贯彻外商投资法为着力点,公正高效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以色列公民在崖州湾科技城开设企业引发纠纷迅速审结,中央深改组、中央统战部调研组均对派出审判庭服务保障重点园区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深化运用“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2处理案件54件,创新选任港澳台籍人民陪审员三名、参审案件36件,聚合力探求纠纷化解新模式;加强涉外劳动争议案件裁审衔接,与市仲裁委建立联席会议及信息共享制度,6件涉外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办结。
助力打造自贸港科创高地。审理知识产权案件819件。助力文化创新,加强著作权类知识产权保护,妥善审理“海底小纵队”“变形警车珀利”等动漫美术作品侵权纠纷,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品牌经济发展,强化商业标志权益保护,审理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178件,探索分类裁判规则,对批量化商业维权案件采用适度保护原则,全面加大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案件的判赔力度。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依法严惩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的问题。“真假益禾堂”等4件案件入选海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审理各类涉企纠纷10378件。出台依法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16项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强化契约精神,审理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4322件,依法打击恶意拖欠账款行为,妥善判决“合同僵局”案件3,实现社会资源有效流动与利用。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理平衡当事人利益,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引导各方共担风险、共克时艰。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尽量采取“活封活扣”查控措施,避免因强制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成功促成212宗涉企案件执行和解,某旅业公司拖欠1.2亿余元工程款执行案件,法官通过“留水养鱼”方式促成双方和解,成功避免“一卖了之”导致被执行人企业无法经营的困境,实现双方共赢。
护航“生态立省”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庭跨行政区域管辖职能,加强对宁远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一体化保护。共审理相关案件16件,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追究36人刑事责任。积极适用补植复绿等责任承担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修复,涉甘什岭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件,判令被告赔偿林地生态服务功能期间损失、林木资源损失、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共计3205.92万元,创全省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赔偿最高纪录,并在判后主动移送执行。推动公众参与,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营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良好氛围。
二、立足审判职能,在助推高水平治理中展现司法作为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贡献司法力量。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147件2218人。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理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83件254人。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对5年前持械行凶、入户打砸纵火,在本地区造成重大影响的“青法村2·8案件”两名主犯执行死刑。深入推进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三年来从严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35件421人,其中20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秦某等十四名被告人横跨四省贩毒26.5公斤,四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彰显从重打击毒品犯罪决心。坚决落实省委建设清廉自贸港的部署,对腐败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审理职务犯罪案件21件24人,市自规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雪颜受贿达2970万余元,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接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审理涉黑恶案件12件446人,其中一审适用重刑率达60.67%;审结涉“保护伞”案件5件6人,3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全市法院以坚决完成党和人民交付任务的坚定决心,克服疫情影响,在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将200多名被告人从全省17个看守所转押至三亚羁押,以最快速度创造换押收押的“三亚经验”,得到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周密制定庭审方案,提出“提前介入+庭前会议+高院指导+三长会商+高效庭审”的“五步法”工作机制,各涉黑案件庭审平稳有序,无一引发重大舆情。与公诉机关通力协作,督促被告人认罪认罚,郑某案41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创海南省涉黑案件先例;林某案109名被告人中102人当庭认罪认罚,将原计划30天庭审时间缩短至13天,得到省委政法委、省高院高度赞扬,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组亦对三亚法院扫黑除恶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上述工作经验值得海南认真总结推广。市中院刑事审判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理民间借贷案件2786件,以审判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健康发展;审理金融借款、银行卡纠纷等案件2874件,切实保护金融债权。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5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全力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被害群众200余户,涉案金额1.4亿元的周某、庄某特大安置房销售诈骗案,对主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落实“房住不炒”政策,审结涉房纠纷2629件,依法遏制各类违规销售、变相加价等投机行为。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研判,共建房地产风险巡回法庭、物业纠纷巡回工作站,妥善审执“保交楼”项目案件65件,盘活资源“稳民生”。
构建高效纠纷化解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联合市司法局大力推进特邀调解工作,通过25个特邀调解组织、114名特邀调解员,成功化解纠纷5133起,实现调解力量与解纷数量双增长。依托人民法庭推进法院调解平台4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分流案件1395件,成功调解、化解纠纷620件,既为群众在“家门口”化解纠纷,又减少诉讼增量。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5,“全市通办、在线能办、少跑快办”的诉讼服务体系让诉讼更加便捷,疫情管控期间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全年网上审核立案申请9948件,网上调解、开庭1936次,电子送达45679次、法律文书平均送达时间缩短28.91%,为公平正义提速。
三、厚植为民情怀,在回应多元需求中传递司法温暖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抓好“一老”“一小”权益保护,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案件54件。其中,市中院对省委政法委高度关注的被告人丁某、揭某涉养老诈骗案依法提级并案管辖。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其所重”,从重审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件45人,对猥亵幼女的学校保安罗某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判决其从业禁止6。选任12名业务骨干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在增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努力为农民工讨薪“站台撑腰”,综合办理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等欠薪案件551件,累计帮助追索劳动报酬722万余元。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43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85件。制定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实施方案,与政府合力协调化解45件矛盾尖锐的行政争议案件,仅用不到1个月时间就与吉阳区政府协调化解了岭北小区、市政道路征收改造项目10件案件,有效促进同项目潜在纠纷和海事法院、省高院同类案件的协调化解。推进“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出声又出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9.4%,天涯区、崖州区区长主动出庭应诉,得到行政相对人的认可。深化府院联动,与市、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20余次,为吉阳区、海棠区政府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4次,就凤凰二岛等重点项目拆除等工作提出司法建议20余条,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兑现群众胜诉权益。执结案件11167件,执行到位20.51亿元。其中,市中院执行案件执结率为95.15%,四项核心指标均位居全省中级法院前列。强化执行威慑,限制高消费5922人,拘传53人,限制招投标企业506家,804名被执行人迫于司法威慑力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偿还款项1.7亿余元。在执行工作中,努力克服“查人找物”难题,如省武警总队申请强制执行某房地产公司案件陷入执行僵局,执行法官抽丝剥茧,追加与其财产混同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其迫于执行威慑当即偿付全部4400余万元执行案款。至此,这一起备受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骨头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加强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叶某等77人与某度假酒店委托经营合同纠纷案,一揽子交付价值近亿元的81套房产,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坚持以公正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向上向善。依法高效审结罗某侮辱、嘲讽英烈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在相关网站及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相关案情在新华社等国家级媒体转载报道,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从严判处贩售他人信息行为,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全市法院3宗案件入选海南法院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典型案例。创新普法形式,开展“诚信兴商”“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16余场次,宣传受众达3000余人,积极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持续深化改革,在完善机制建设中提升司法活力
以抓改革为动力,不断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完善综合配套改革。认真做好员额法官增补、择优选升工作,从市中院选任4名初任法官到城郊法院任职,市中院首次从城郊法院遴选3名优秀青年法官,实现法官双向交流。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体系,院长与分管副院长、庭长,分管副院长与庭长、员额法官分别签订三方审判执行绩效目标责任状,细化办案、监管工作职责,明确不能实现目标任务的绩效考核不能定为二档以上等级。全面推进审判辅助事务中心建设,送达、保全、鉴定、卷宗流转等事务集约开展,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扎实推进繁简分流。进一步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城郊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13345件,息诉服判率93.31%,较2021年度提高了2.49个百分点;市中院二审民事速裁案件比例已达全院民事二审案件的50.73%、案件审理周期缩短30天,确保简案快审、提质增效。准确适用《民事诉讼法》,精准识别民事二审独任制案件7,实现审判资源投入与诉讼程序匹配适当。推进刑事案件简案快审,城郊法院共审结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简单刑事案件458件,平均审理天数16天。
完善审判监督制约。以“四类案件”8为重点,将其细分为120种案件,并针对重大敏感案件制定层报制度,强化对案件办理的动态监管。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发回重审、改判、涉诉信访等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开展长期未结案件、超期未归档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并将结果纳入法官业绩考核。针对批量案件,充分利用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等载体,厘清上下级法院对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认识,高效解决海棠湾铁炉村委会“外嫁女”征地补偿款分配等系列案件,统一裁判尺度。通过狠抓监督管理,2022年市中院一审案件被上级法院发改率较2021年度下降4.78个百分点。
优化智慧审判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全部法庭改建为科技法庭;市中院新建审判大楼进展顺利,预计2023年2月投入使用。围绕办案增速,深度运用电子送达、庭审记录语音识别、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电子档案借阅等平台,庭审语音转化率98%以上、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100%,诉讼全流程智慧运行。注重质量管控,通过审判执行流程节点智能预警提示,增强管理的精准性和及时性;通过文书纠错、类案检索推送、法律法规知识库等辅助系统,助力法官精准适用法律,类案检索适用率达到95%以上。
五、坚持政治引领,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锤炼法院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引导干警切实打牢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根基。严格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27次。精心组织策划,推动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伟大建党精神凝聚起奋斗力量,在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一句句“我报名”“我愿意”“我可以”铿锵有力,广大干警义无反顾迅速下沉社区、守护卡口,无私无畏“逆行”在抗疫的最前沿,让法徽在防控一线熠熠生辉。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先后组织各类培训71期,5760余人次受训,4名干警在全省法官助理、书记员技能大比武中获奖。组织浙江大学专家学者对员额法官集中授课,邀请外促会教师团队对干警英语技能全面培训,积极参加海南法院英语才艺选拔大赛获得二等奖。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完善两级法院双向挂职锻炼机制,对7名干警“上挂下派”历练培养。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全市法院10个集体、3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认真排查、集中整治审判执行领域、法院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报、批评27人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9,开展警示教育17场,教育干警严格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10,切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线。建立审判执行干警任职回避动态监管机制,1名法官岗位调整。加大对法院离职人员去向跟踪,常态化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加强118条举报线索核查,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名干警被开除公职。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4件书面建议全部办结。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专题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21件,邀请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0次。扩大司法民主,组织人民陪审员培训23次,随机抽选陪审员参审案件6064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通过“两微一网”发布信息1300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新征程,服务保障自贸港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针对性、时效性仍有待提升;二是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仍有待加强;三是干警的司法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专家型法官、高层次司法人才培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规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全面落实省、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忠诚担当、高度负责、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做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努力为三亚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新标杆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切实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法院工作发展优势。
二是严格公正司法,以更大作为服务大局发展。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提升审执水平、强化司法保障,将公正司法融入到司法实践各方面,转化为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贯彻新发展理念,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纵深开展,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密切关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审理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巩固提升一站式建设成果,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司法更亲民、便民、惠民。
四是创新司法理念,以更强力度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法官绩效考评及职业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推进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把握民事二审独任制适用条件,在确保独任制案件审判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简单案件独任制审理的适用力度。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迭代升级,推动审判执行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让法院工作更好适应数字时代需求。
五是全面从严治党,以更严要求打造法院铁军。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带领干警更好践行党的宗旨。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强大力量,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三亚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