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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宪法宣誓组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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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16:50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海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应进行宪法宣誓。为做好宪法宣誓组织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宣誓人员

市人民政府市长在本次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

二、时间安排

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宣誓仪式在2022年6月24日上午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进行。

三、场所布置

宣誓仪式在当次会议会场(市委党校会议中心)举行,会场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在主席台下方中央摆放宣誓抚按台,抚按台上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本和誓词。

四、具体程序

(一)大会主持人到报告席主持宣誓仪式。

(二)大会主持人请宣誓人就位时,宣誓人先到主席台前与代表见面,然后分别向主席台下和台上的与会人员鞠一躬,再到指定位置进行宪法宣誓。

(三)宣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拳心朝前,置于耳旁,诵读誓词。诵读誓词完毕,宣誓人自报自己姓名。

(四)宣誓完毕,宣誓人返回座位就座。

宣誓仪式,由大会主席团组织,大会秘书处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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