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首页>会议信息>代表大会>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字体: 打印
2022-01-18 11:55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在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光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是三亚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建设自贸港标杆城市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市法院审判任务特别繁重、工作机制发生深刻变革、工作成效取得重大进展的重要时期。五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审执质效再创佳绩。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2738件,办结138854件,同比分别增长83.71%、98.11%;1法官人均办案数由2016年的249件上升至2021年的440件,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68倍。2021年城郊法院受理案件36568件,办结32950件,人均办案642件,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45倍,受案数、结案数、人均办案数均位居全省法院首位;三亚中院受理案件5685件,办结5409件,人均办案146件,位居全省中级法院前列。

——司法能力稳步提升。将审判质量作为守护司法公正的生命线,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06%。陈天杰正当防卫案件被最高法院评为典型案例;2 8篇案例被评为自贸港法院典型案例,3 36篇裁判文书在全省评比中获奖,15篇调研报告及论文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员额法官动态调整等两项调研建议被省高院采纳并列入自贸港法院建设五年规划。

——服务大局实效增强。对标考核指标制定营商环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等实施意见,4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高标准建设全国首个跨区域设立的涉外民商事法庭,5并在崖州湾科技城设立派出审判庭和知识产权特区审判庭,以专业化审判保障高质量发展,得到最高法院及省市领导肯定。妥善审理涉棚改征收、两违整治行政案件2027件,支持政府依法收回闲置和低效利用建设用地74万余平方米,有力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

——队伍建设成果丰硕。全市法院30个集体和176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三亚中院及刑事审判庭、办公室,城郊法院及旅游审判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先进单位和集体;6名法官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聚焦主责主业,高水平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7823件,办结7693件,判决生效被告人8882人,同比分别增长50.01%、59.57%和62.79%。审结故意杀人、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60件,保障社会稳定。对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在凤凰岛某酒店杀害三人的故意杀人犯李涛被依法执行死刑,在亚龙湾某宾馆致一死四伤的被告人曹轶铮一审被判处死刑。对腐败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审结贪污、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3件40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23人,海口市原副市长孙芬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50万元;椰城海关原关长王裕东犯受贿罪、放纵走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万元。坚持保障人权,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指定辩护律师1155人次;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对11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高效定分止争。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7499件,办结84717件,解决诉讼标的额585亿余元,同比分别增长102.69%、117.24%和486.26%。审结投资、买卖、借款等合同纠纷30083件,审结涉公司、股权类案件5556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涉房地产纠纷案件19387件,保障人民群众居有所安;编写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程被省高院列为首批自贸港法院类案裁判指引。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组建专业团队柔性司法,聘请家事调解员,审结婚姻家庭案件3343件,45.11%的家庭纠纷调解撤诉,促进家庭和睦。服务军队改革大局,成立军地协同巡回法庭,共建海南首个军地协同法律服务站,高效审理涉军案件329件,为部队清退涉案土地3900亩,获得军地通报表扬。注重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司法裁判,亮剑不诚信诉讼行为,对11名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的当事人罚款90.85万元,2名当事人因虚假诉讼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依法审理的无牵引绳遛狗撞人案、建筑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阴阳合同转让股权案等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和各大网络媒体报道。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力促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案件5454件,办结5421件,同比分别增长78.06%、84.07%。强化行政审查职能,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521件,占比18.94%。与市政府及有关行政机关座谈28次,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及专项司法审查报告4篇,提出司法建议52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建立三亚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与政府合力协调化解537件矛盾尖锐的行政争议案件,促进社会和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439件,“告官不见官”现象逐步扭转。2021年12月1日,包洪文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两宗土地征收及行政赔偿案件,成为我省首例由地级市市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包洪文市长的示范引领下,全市法院相继开庭或调解的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超过90%。

有效破解执行难题,兑现胜诉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36715件,执结35921件,执结率97.84%,执行到位金额83.23亿元。全市法院顺利通过最高法院执行考核评估验收,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并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坚定推进。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下发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实施意见;与市公安局加强信息共享和执行查控工作,与市资规局签订合作协议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8839人次,与市发改委推进失信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政务中心审批系统,形成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格局,最大限度挤压“老赖”活动空间。强化执行威慑,限制高消费20370人次,罚款、拘留110人次,强制清场152次,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1人,7 2392名被执行人迫于司法威慑力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偿还款项3.6亿余元。海南汇涛置业有限公司被限制高消费之后,主动还款9718万元。推进智慧执行,通过网络查控、扣划财产3.84万次,工作效率大幅提升;全面实行执行财产网络拍卖,挂网拍卖标的物1319件,成交金额9.24亿余元,标的物成交率69.14%。

二、对标战略定位,高质量服务工作大局

坚决铲除社会毒瘤。强大攻势亮剑黑恶势力,审结案件45件395人,109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重刑率达41.92%;审结涉“保护伞”案件17件18人,7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聚焦大要案攻坚,在全省中级法院率先实现重大黑恶案件“清零”,依法严惩22个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或集团案件,影响重大的刘庆鸯等49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件,从严从重判处头目刘庆鸯、邢增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加大“打财断血”力度,盯紧“黑财清底”,全市法院立案执行的涉黑恶案件现金、罚金财产刑案件在全省中级法院率先全部执行结案,执行到位金额3023万余元。深入开展两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362件1851人,一律从严从重判处实刑,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35人。对大宗毒品犯罪分子符合死刑适用条件的坚决判处死刑,如对跨国走私毒品重达23公斤的侯桂等七人犯罪团伙,从严判处三人死刑、二人无期徒刑,对毒品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3件,涉案金额436万余元,涉及被害人373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人,判处罚金刑总金额18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近80万元,被告人刘康等六人以无抵押贷款之名行网络诈骗之实,被从严判处十五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全市法院扎实履责、精准发力,切实承担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职责任务,助力自贸港建设。追求公正高效,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着重在解决纠纷的时间、成本和司法程序质量评价指标上下功夫,2021年全市法院解决民商事纠纷,从一审、二审到执行完毕全流程用时163.64天,8 92.37%的案件经一审即息诉,审判质效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形成诉讼耗时少、解纷成本低的民商事纠纷化解“优选地”。服务改革开放,打造涉外纠纷一站解决新平台,在全省率先创建国际商事纠纷诉讼、仲裁、调解“三位一体”对接机制,获评第二届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二等奖,调解前置制度被《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吸纳转化为立法条文;9在全省率先选任3名来自金融、科技行业的港澳台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妥善化解纠纷;在全省率先开发涉外民商事纠纷在线多元化解ODR平台,吸纳14家境内外调解机构300余名调解员进驻,以数字赋能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智慧高地。坚持守正创新,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805件,发布中英文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对重复、恶意等严重侵权行为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一批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10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绝不让重大风险迟滞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共识,认真落实风险防控处置机制。注重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针对三亚涉房地产案件多发的实际情况,成立防范房地产风险巡回法庭,对涉半岛蓝湾、恒大大树公馆等312件敏感房地产项目案件审慎处理,以判决引导交易稳定、避免市场风险。牢牢抓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个关键,妥善审理涉金融犯罪案件11件,涉案金额1.97亿余元,其中省委、市委高度重视的熊伟、周远雨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涉案被害人达194人、金额近八千万元,依法从严惩处并追缴违法所得,确保社会稳定,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防范化解走私风险,严厉打击利用自贸港关税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进行的新型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审理《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实施后首批“套代购”免税品案件30件,11依法对62名走私犯罪分子予以惩处,明示法律红线、震慑潜在犯罪,保障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平稳有序实施,促进旅游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法治守护绿水青山。三亚中院提级归口审理宁远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247件,12针对滥伐林木等犯罪行为案发地多在农村的特点,开展巡回审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受案量整体呈下降趋势。持续推行修复性司法裁判理念,判令补种树木5万多株,最大限度恢复受损生态环境。与检察机关通力配合,开展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确认未依法及时履职的行政机关违法,以司法方式保护绿水青山。延伸司法职能,对被告人张莉等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在依法惩处被告人的同时,向市旅文局发出司法建议,加强对旅游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

三、践行为民宗旨,高标准回应司法需求

精准服务疫情防控。在全省法院率先出台“六稳”“六保”服务保障意见,率先建立网上诉讼、在线庭审等审判机制,三亚中院成为疫情爆发后全省首家利用互联网法庭在线开庭的法院,解决了人员流动管控下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城郊法院在全省敲响涉疫情防控刑事审判第一锤,依法惩处涉疫犯罪10件,严惩隐瞒疫区入琼人员信息不报、以销售防疫物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等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社会秩序。妥善化解涉疫纠纷243件,执结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债务案件2305件,执行到位金额12.27亿元,对128件民商事案件采取“活封活扣”保全措施,红树林旅业公司拖欠1.3亿余元工程款案件以每月按固定金额有序支付款项的“留水养鱼”方式执结,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助力企业化解债务危机。

民生审判传递温暖。审结教育、就业、医疗、消费、社会保障等案件2927件,审结劳动纠纷案件3752件,为1258名工人发放执行款4194万元,以司法保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民生问题。审结涉农案件1399件,依法保障农民生活和经营性财产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996万余元,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447万余元,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着力疏通困扰群众的堵点,“问诊把脉”找准诉讼费退费慢的问题症结,增设服务窗口“一站式”办理退费手续,诉讼费退费效率大大提升,受到群众广泛好评。13

诉讼服务一站建设。全市法院着力推动纠纷解决机制、诉讼服务手段向一站式集约集成,努力让人民群众办理诉讼事务“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城郊法院该项工作获评全国先进单位,三亚中院在诉讼服务质效动态考核中位居全国中级法院第二名。坚持内外衔接,以线上调解平台为载体和纽带,14与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10家单位共搭诉调对接平台,诉前累计委派调解纠纷2万余件,63%的案件成功调解,司法确认1007件,既有效减少诉讼增量,又大大降低了群众解决纠纷的成本。坚持科技赋能,建成“一站通办”诉讼服务中心,99%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18项服务“一次办好”;拓展“一网通办”线上平台应用深度,网上立案1850件、线上开庭和调解纠纷18313件,人民群众足不出户找法官,诉讼更便利。坚持因地制宜,各派出法庭成立乡村法治服务中心,海棠湾法庭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为群众在“家门口”化解纠纷。城郊法院打造品牌律师调解工作室,累计调处纠纷4347件,充分发挥律师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职业优势,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

多维度促进司法公开。全市法院既将司法公开作为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的重要方式,亦将其作为讲好法治故事、提升司法为民的重要途径。依托司法公开四大平台,15向当事人推送审执流程信息146249条,开展网络庭审直播11909场,公开裁判文书46941份。生动开展各类普法宣传,组织法官进校园、进社区等“法律七进”活动118次,宣讲民法典28场,三亚中院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先进集体,普法刊物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期刊,抖音官方账号入选中央政法委评选榜单;拍摄微电影《我是人民法官》等,获评全国法院优秀微视频、第四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电影优秀作品。

四、深化司法改革,高效能推进审判管理

综合配套改革激发潜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现有96名员额法官,88.54%的法官在办案一线。城郊法院内设机构缩减44%,工作流程优化、运行质效提升。科学搭建审判团队,与繁简分流相结合,打造速裁团队,实行简案快审;与专业分工相结合,打造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六类专业团队,实行类案专审;与带头办案相结合,打造院庭长主导专项团队,审理疑难复杂、重大敏感案件,实行繁案精审。为充分保障法官专注审判,实现功能集约、效率提升,试点委托公证处集约办理公证辅助送达等事务。2021年11月4日,城郊法院发出全省首个公证调查令,16公证人员顺利对一起合同纠纷案涉税问题调查取证,既弥补了当事人举证能力不足、途径不畅问题,又提高了司法调查的效率。

审判监督管理传导压力。扎紧制度笼子,出台涉及审判流程、案件监督、司法公开等方面规定及指引63件,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严格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在全省法院率先细化院庭长监管权责,细化“四类案件”范围,明确裁判文书备案审查、重大敏感案件报告范围及流程,做到放权不放任。在全省法院率先制定更换案件承办人制度,将上级机关督办及当事人投诉、反映强烈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更换办案人员,确保重点案件高质量审理,防范化解司法风险。强化案件评查纠错防错功能,2021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期间,在全省法院率先完成重点案件、“减假暂”案件、发改案件等14744件案件评查,确保案件正确适用法律,提升办案质量。通过狠抓监督管理,近年来全市法院一审案件被上级法院发改率明显下降,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审执方式改革焕发活力。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城郊法院2018年组建全省法院首家速裁团队,2021年审理全院73.49%的案件,人均办案达1414件,平均结案时间31天;三亚中院作为全省法院首家示范单位,探索实践出全类型案件繁简分流,克服中级法院繁简分流的“先天不足”,41.26%的案件通过速裁、速执程序办结。推进执行机制改革,设立海南法院首家执行事务大厅,坚持团队化集约办案,实现执行事务“对外一站式服务,对内一体化运转”,执行效率明显提升,上级法院考核的14项指标数据位居全省法院前列,17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定作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执行经验。

智慧法院建设增添动力。服务管理,建立全流程覆盖的审判管理系统,实现从“人盯人”“人盯案”的人为管理到“程序提醒”“系统示警”的信息管理;城郊法院建立人案匹配更科学的智能分案系统,获评2020年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优秀创新案例。服务群众,不断加强“互联网法庭”建设,依托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无接触+零距离+全链条”参与“云端诉讼”。服务法官,深度应用庭审语音转录、资料电子送达、文书自动生成等系统,庭审效率提升35%;深度适用网上保全、对外委托鉴定等办案系统,实现质效双提升,平均办案用时由79天减少至60天。

五、从严管党治院,高要求锻造过硬队伍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工作一体推动,开展专项活动28项,落实专项任务24项,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个坚持”等主题教育,夯实队伍忠诚根基,提振队伍斗争士气。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021年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29次,切实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认真接受市委及高院巡察(查),狠抓问题整改。坚持抓党建带队建,5个党支部被评为党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5个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挺在前面。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准施治“6+4”类顽瘴痼疾,彻底核查182条问题线索,6名干警被给予党务政纪处分。以“制度建设年”工作为契机,制定、修订管理制度129项,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权。以审务督查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查找并整改七个方面存在的18个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8铁规禁令落地见效。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等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细则,出台干警业外行为准则,落实廉政家访、离任谈话制度,涵养清风正气。

坚持把司法能力建设抓在日常。认真执行队伍素能建设实施方案,举办政治理论类培训42期,业务技能类培训46期。以满足自贸港法院需求为导向,前往广东、上海等改革先行示范区学习交流,与中山大学合作举办干警能力提升班,拓宽干部视野、提升干部素能。抓好中青年法官等“关键少数”的业务能力提升,建立经验丰富老法官和新入额年轻法官传帮带导师制。定期召开两级法院各类型案件审执工作会议,在交流研讨中提升法律运用能力。

切实把自觉接受监督落在实处。司法权来自于人民,必须接受人民监督。五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思想,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事项32次,定期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工作情况。办理代表建议及人大转办的群众来信38件,全部按时办结,得到代表满意评价。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627人次,认真听取、吸收代表意见,有力促进了全市法院事业发展。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受案数量增长长期高位运行导致审判压力较大,及时化解纠纷、满足群众多样性司法需求面临巨大挑战。二是司法能力还有不足,少数法官执法办案能力还不能适应新时代的需求。三是面对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历史使命,司法保障大局的精准性、实效性仍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三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打造新标杆的关键时期。躬逢伟大时代,肩负伟大使命。今后五年,全市法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精神,勇担使命、接续奋斗,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三亚打造自贸港建设新标杆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此,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司法理念、司法实践,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

二是全力以赴积极服务大局。全面落实最高法院支持自贸港建设的意见,主动从全市发展大局谋划法院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国际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将三亚打造成为国际纠纷解决优选地。

三是全心全意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享受更优质司法服务的需求,不断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可选择、更高效、更便捷的诉讼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生权益保障的需求,精心审理涉民生短板弱项、痛点难点的案件,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康、安业的良好环境。

四是全面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坚持新时代司法理念,立足主责主业,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精品审判工程,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监督管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的功能,以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深入人心。

五是锲而不舍深化司法改革。深化繁简分流改革,调研并推动落实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形成破解人案矛盾的三亚经验。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多元治理,在党委政府支持下,推动矛盾纠纷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积极推进三亚诉调对接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打造场地设施配套到位、制度配套到位、调解人员配套到位的多元调解平台。

六是坚持不懈建设过硬队伍。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警能力素质,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扎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

各位代表,新征程任重道远,新使命催人奋进!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依法履职、攻坚克难、再创新局,努力为三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新标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报告有关注解

 

1. 五年,是指2017年至2021年;同比,是指以2017年至2021年的总体数据与2012年至2016年的总体数据进行对比。五年来,三亚中院共受理案件24392件,办结24126件,同比分别增长57.61%、74.31%;城郊法院共受理案件118346件,办结114728件,同比分别增长90.21%、103.96%。

2. 被告人陈天杰和其妻子孙某某在三亚某工地工作。被害人容某乙等人酒后滋事,调戏陈天杰妻子,辱骂陈天杰,不听劝阻,并用钢管、铁铲等凶器殴打陈天杰。陈天杰在被殴打时,半蹲着用左手护住妻子,用右手使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式单刃小刀乱挥、乱捅,致使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城郊法院一审判决、三亚中院终审裁定,认为陈天杰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七个典型案例,陈天杰正当防卫案入选典型案例。近年来,该案屡次被媒体报道,得到公众、舆论的肯定。

3. 2021年12月8日,海南高院发布第一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院类案裁判指引及典型案例,三亚中院撰写了其中的《关于审理走私套代购刑事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及典型案例》《关于审理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与典型案例》。

4. 2018年7月,三亚中院制定《关于为三亚营商环境提供良好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是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1.0版本;2019年11月,针对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一级指标,分别出台《关于提升司法审判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的实施意见》,是2.0版本专项行动方案;2021年专门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暨制度集成创新领导小组,针对工作中需要优化提升之处制定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是3.0版本的优化提升方案。

5. 2019年9月2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批准,海南设立跨区域管辖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海南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海南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为三亚中院内设机构,管辖三亚市、东方市、万宁市、五指山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辖区内诉讼标的50亿元(人民币)以下(不包含本数)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和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法庭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在全省设立首家配备同声传译的科技法庭和互联网审判庭,并从全省法院员额法官中遴选了业务能力强、外语应用水平高的六名法官,打造具备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规则的审判团队。

6. 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7.“拒执罪”是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8. 全市法院解决民商事纠纷,一审简易程序平均审理用时38.21天,二审平均审理用时54.54天,执行完毕平均用时70.89天。三项合计,解决民商事纠纷全流程平均用时为163.64天。

9.“三位一体”对接机制,即“调解+诉讼、仲裁+诉讼、国内纠纷解决+涉外纠纷解决”,诉讼、仲裁、调解“三位一体”无缝衔接的国际商事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工作中,涉外法庭创新推行调解前置制度,涉外纠纷诉至法院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先行导入诉前调解程序,由法官或商事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后即可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并免收案件受理费,这一制度被《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吸收转化为立法条文,诉前调解免收受理费在全国亦属首创。

10. 2013年7月起至2019年9月26日,三亚中院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审判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审合一”工作机制,由民三庭集中审理涉知识产权的案件。2019年9月26日起,最高法院批准全省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原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审理,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集中管辖),并指定城郊法院管辖发生在三亚、东方、万宁、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乐东辖区内,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除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案件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近年来,三亚两级法院审理的一批涉知识产权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中院审结的游戏天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三亚某网吧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城郊法院审结的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诉三亚某百货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被告人王某栋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入选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

11. 套购是指以牟利为目的,组织利用他人购物额度购买免税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代购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亲朋好友代为购买,或者自己购买后送给亲朋好友,这种情况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另一种是以牟利为目的,利用本人额度,为他人购买免税品,这种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12. 2016年12月海南法院正式启动环境资源案件跨流域提级集中管辖以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归口审理,三亚中院提级集中对宁远河流域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五指山市及三亚市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归口审理。

13. 2021年,海南法院有效破解诉讼费退费不方便不及时问题,对11月1日后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不需要当事人申请,法院自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主动退还当事人。

14. 线上调解平台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址tiaojie.court.gov.cn/,群众也可通过网络搜索直接进入。当前在该平台上,三亚已有54个调解组织、192名调解员入驻,已受理纠纷18707件。

15. 司法公开四大平台是指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公开四大平台,分别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

16. 公证调查令是由民商事案件中当事人申请提起,法院根据法律法规签发的一种调查取证方式和途径。经法院审查批准的公证机构公证人员,持法院签发的公证调查令可向被申请人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

17. 在对执行工作考核中,从质效和综合管理分列具体考核指标,对法院执行工作具体考核管理。三亚中院执行工作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实结占结案数比例、实际执结率、终本占结案数比例、终本率、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保全率、终本合格率、事项受托期限内办结率、事项受托办结占比、案拍比等14项考核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18.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3月印发并实施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于2015年3月印发并实施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5年9月印发并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