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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7日在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褚以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三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坚定不移深化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检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院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每周定期开展学习,推进政治学习经常化,共学习党的十九大、党章、省第七次党代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重要会议、重要文件112次,研究制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服务保障争当建设“美好新海南”排头兵的意见》等文件27份。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采取重大节假日重温入党誓词、举行升国旗仪式,推进政治建设常态化。
扎实开展专题教育。切实抓好“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四个决不允许”主题教育、“大研讨大行动”等重要活动,做好规定动作,组织开展学习、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创新自选动作,邀请专家到院宣讲授课,选派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遵义党校脱产培训,提高党建工作实效。深入春光社区调研,到基层上党课,向群众宣讲党的十九大、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
拓宽党建工作载体。依托各类兴趣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培塑健康的生活情趣。全年共参加全市篮球赛、乒乓球赛、文艺汇演4次。积极参加海南省检察机关“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文艺汇演,选送的《党旗更鲜艳》节目受到好评。组织学唱《前进吧,中国共产党》歌曲,坚定检察干警忠于党、永远跟党走的理想理念。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主体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共开展谈话提醒6人次。落实监督责任,重大节假日群发“廉洁”提醒,对院党组作出的决定、决议,检察长批办、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12次,对自侦部门的办案安全进行巡查3 次,开展检务督察7次。党建工作受到表彰,先后6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坚定不移推进检察改革,全面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017年,两级院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10件,占全部案件的11.5%。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制定分类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建成检察官司法档案,实时公开办案业绩、荣誉技能等信息,增强办案责任意识。在全省分市院中率先开展内设机构整合工作,内设机构减少50%。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按照市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改革各项部署要求在检察机关落到实处。全面梳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掌握队伍思想状态,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开展职务犯罪积存线索清理工作,对积存线索进行逐个核查分析评估。目前全部转隶人员已到岗到位。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改革。召开公益诉讼推进会,协调环保、国土、农业、水务、海洋等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凝聚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海域使用权等问题,积极摸排线索,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经省检察院批准,已立案1件,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
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举办证据审查及出庭技能培训班,开展海南检察机关南部片区公诉人论辩赛。加大重大案件的介入力度,及时引导取证,指导证据研判和法律适用。针对公安移送起诉证据不足的问题,提出补充侦查意见,把好案件质量关。邀请侦查人员旁听庭审,促进树立庭审意识、证据意识。
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面启用涉案财物智能管理系统,完成涉案款项入库12.6万元,出库40.8万元,涉案物品入库2482件,出库2807件。积极推进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开展智慧公诉试点工作,运用量刑建议辅助系统办案102件。城郊院运用网络直播随机分案,在海棠湾检察室和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启用智能机器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三、坚定不移履行监督职责,着力服务发展大局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两级院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289件1772人,涉案人数同比上升21%,批准逮捕1071件1388人,涉案人数同比上升26.9%,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49件2302人,涉案人数同比上升29.4%,提起公诉1310件1633人,涉案人数同比上升25.9%。提起公诉后已判决1289件1610人。
突出打击重点。共批捕黑恶势力、涉爆涉枪、盗抢骗等严重刑事犯罪364件498人,批准逮捕电信诈骗、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5件18人。批准逮捕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犯罪案件5件6人。
服务“双修”“双城”升级版建设。批捕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8件24人,提起公诉59件66人。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案件当事人累计补植复绿100余亩。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推进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服务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森林公安局、派出所开展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对9起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立案侦查。
积极参与“禁毒大会战”。两级院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435件481人,起诉502件547人。向公安机关印发《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搜集指引提纲》,开展毒品犯罪侦查专题讲座,从源头上抓好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强化禁毒工作综合治理,督促企业履行禁毒社会责任。联合崖州区、海棠区教科局组织开展“无毒校园健康成长”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开展“检校联手、远离毒品”主题活动。
加强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申请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作社会调查报告25份,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48人次,封存犯罪记录78人次,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参与审讯46人次。
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共接访群众623人次,受理信访案件191件。开展司法救助4件8人,引入律师、人大代表参与化解涉检信访案件2件。2017年10月,市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已连续5届15年获此殊荣,城郊检察院首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城郊院海棠湾、崖城检察室妥善化解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农垦改革等领域矛盾纠纷14件。
四、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建设,着力促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共受理贪贿线索22件,立案12件16人,同比上升45.5%;查办副处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2人,20万元以上大案9人,同比上升44.4%。查办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结案率为100%,已提起公诉15件20人,已判决20件2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64.7万元。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1人。
持续深入开展专项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崖州区北岭村委会原书记刘某等人侵吞危房改造补贴款案件4件7人。认真抓好追逃追赃工作,成功敦促2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追回涉案赃款12万余元。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举办职务犯罪预防宣讲活动13场,联合市邮政部门,组建三亚市预防邮路志愿服务队。坚持办案和预防同步推进,做好开展案件分析,深化预防教育,督促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00次,把好相关行业廉洁准入关口。
五、坚定不移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9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遗漏罪行62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1人。开展交通肇事、刑事立案专项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依法引导侦查,及时介入“青法2・8案”等重大刑事案件5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和提请抗诉2件6人,提出量刑建议859人次。
细化刑事执行监督。共办理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案件702件,对14件不符合刑罚变更执行条件的提出监督意见。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超期羁押2件2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况17件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1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60人,已变更43人。
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不服法院生效裁判案件83件,提请省院抗诉1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69件。对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服判息诉工作,消除司法误解,化解矛盾纠纷。
六、坚定不移强化自身监督,确保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认真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将生态检察工作、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等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41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2件,办理代表来信来访17件。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庭审活动,派员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讨论检察工作报告,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省、市人民监督员对拟作撤案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监督3件3人。全面维护律师执业权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对于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还不够透彻,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细化落实措施。二是相关职能调整后工作衔接机制还没有建立,法律监督的方式和监督效果有待改进。三是两级院党的建设、队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力度仍需加大。四是智能化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不够,信息化水平仍需继续提高。
七、2018年工作安排
一是学习新思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深化,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市委、省院重大决策部署在三亚检察机关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二是坚持新理念,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围绕驱动创新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强化法律监督,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重点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深入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制假售假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持续深化生态检察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维护三亚良好生态环境。
三是担当新使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大刑事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力度,更加重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着力提高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能力。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调查等多种监督措施,构建多元化监督体系。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加强司法救助工作。
四是谋求新发展,提升司法公信力。按照省院总体部署要求,继续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完善司法改革配套措施。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力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制度体系。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加大“智慧检察”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五是探索新措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以检察官法修改为契机,加强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更加注重业务能力建设,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为我市建设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