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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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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4 11:04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20日在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劲平

 

各位代表:

 

    现在,受陈亮检察长的委托,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一、维护稳定工作持续推进。五年来,两级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019件5248人,提起公诉4204件5578人。突出打击重点,积极开展整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共批捕此类案件1384件1891人,提起公诉1409件1938人。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230件344人,提起公诉246件368人。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批捕间谍罪、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7件7人,提起公诉7件7人,有效打击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情报窃取活动。依法打击涉毒犯罪,共批捕1456件1587人,提起公诉1431件1571人。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办案质量,共引导侦查取证229件。积极参与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17件次,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1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加强。认真贯彻市委、省院反腐败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努力打造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政务环境。五年来,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84件100人,其中涉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2件22人(含副厅级干部2件2人)。坚持对贪污腐败行为零容忍,反腐无禁区,努力实现反腐全覆盖,办案领域涉及打击违法建筑、政府项目投资、脱贫攻坚、交通、农场改革等领域。积极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追捕、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严格贯彻“中办发10号”文件要求2,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对于达不到立案标准的职务犯罪线索,按照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加大预防工作力度,通过开展案例剖析,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共开展各类法制讲座72场次,全市党政机关、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1万余名干部接受教育,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96次3,把好市场廉洁准入关,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三、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两级院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1件,纠正漏捕71人,纠正漏诉50人,纠正遗漏罪行49件75人。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4件。对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或提请刑事抗诉12件。监督审查提请减刑、假释、监外执行案件3922件,向办案单位发出超期羁押预警并催办10人次,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问题88件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9人4,监督变更强制措施29人。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09件,针对不当判决、裁定提出或提请抗诉2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监督民事执行案件55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四、司法改革稳步推进。2015年以来,在省院统一部署下,两级院司法改革扎实开展,稳步推进。完成了员额制检察官选任、内设机构整合等工作。实行司法办案责任制5,既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又做好监督管理,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结合检察权属性,建立独任检察官6和检察官办案组7两种办案组织形式,明确责任主体,体现司法亲历性。始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确保队伍稳定,工作稳定,实现了在发展中改革、在改革中发展的良好态势。

 

    五、队伍建设有了新发展。2012年以来,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专项教育活动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坚持群众参与,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着力增强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干警司法能力、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六、基层基础工作有了新成效。改造办案工作区,完善安全防范设施,消除办案安全隐患。检察专网顺利通过省国家保密局分级保护测评,建成远程提审室、赃证物智能保管系统,升级电子取证系统,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完成档案数字化改造,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在政法委的组织下,联合公安、法院、教育局等9个单位,建成了全市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搭建了法治教育新平台。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城郊院“两房”建设顺利推进8,即将投入使用。

 

五年来的主要做法

 

    一、积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每年年初,按照市委部署和人代会决议,制定全年工作要点,突出服务重点,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大局中谋划和推进。2012年围绕“项目建设年”工作部署,制定服务方案,细化服务措施,注重服务实效。针对我市近年来重点项目多、投入资金大的特点,组成两个工作组,在创意产业园、崖州中心渔港等15项重点工程建设中,参与解决了土地争议、阻挠施工等问题43项。2013年部署开展“打击旅游市场商业欺诈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查处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副处长周某等12人贿赂窝案,有力打击了“黑车”营运,维护了旅游运输市场秩序。2015年积极参与“打违攻坚”行动,严厉查处了“金阳光小区”“椰岛阳光小区”等违法建筑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深入开展“绿色宝岛・生态检察”工作,着力服务“双修”“双城”建设,建立生态巡查监督机制,发现无证捕捞等线索7件,提出监督建议7件,批捕、起诉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4件87人。查办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孙某、林业局何某某等人受贿案,打击了园林建设中的权力寻租行为。2016年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处了三亚市农业局原副调研员高某某等4人滥用职权、受贿案,服务扶贫工作大局。

 

    二、积极服务保障民生。自觉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办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等工作,五年来共监督立案非法行医案件12件12人,查办医药卫生、危房改造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积极参与全市“拖欠农民工工资排查专项行动”,接受农民工投诉和政策法律咨询。五年来,共督促立案恶意欠薪案件3件。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56件9,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依法起诉,维护自身权益,共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三、全面构建工作合力。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协作,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公正执法。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10,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件。与法院建立培训资源共享机制,共同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等培训。在市科工信局等单位的支持下,建立了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库,强化对各类数据资源的分析研判。在各区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城郊院派驻乡镇检察室与多个基层单位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四、依法促进社会治理。五年来,通过检察建议、检察情况反映等方式,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对策建议,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非法采砂、流动人员管理、民房改造资金补助、娱乐场所治安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2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深入开展法律监督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2012年以来,共开展法律监督调查19次,省市领导批示13次。2013年,就三亚饮用水水库污染问题开展调查,原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姜斯宪作出批示肯定,推动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2014年,针对三亚湾、三亚河生态环境问题开展调查,提出了治理建议,省委常委、原市委书记张琦作出批示,责成相关部门对三亚湾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五、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把司法规范化作为提高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连续三年编印《司法办案错案警示与风险防范》丛书,收录各地典型错案,要求干警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增强证据观念和规范意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查摆、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两级院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7700余起案件,逐案梳理、全面排查。邀请公安、法院等单位及律师、当事人代表,听取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司法不规范问题,并从司法作风、司法行为、制度规范等方面细化18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依托全国电子检务工程,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11,强化对办案期限、诉讼程序等环节的日常监管、节点控制、动态监督,实现了对司法办案的全程管理。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两级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行试点单位,在改革中先行先试,敢于担当,积极探索。顺利完成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严格选任标准,明确选任条件,通过考试加考核的方式,择优选任入员额检察官,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2015年4月,市院共选任检察官39人,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3.3%,检察辅助人员46人,占39.3%,办案人员同比增加13.6%;城郊院共选任检察官31人,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5.2%,检察辅助人员33人,占37.5%,办案人员同比增加8%。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市院18个、城郊院14个内设机构,分别整合为7个部门,促进了检察资源优化。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落实检察官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两级院以入额检察官为核心,设独任检察官51人,检察官办案组6个。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推动群众诉求在法治轨道内解决。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联合市司法局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全面落实。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一线办案人员为重点,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提高实战技能。建立各类兴趣小组,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培养健康向上的习惯。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通过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措施,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1名违纪干警给予行政记大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全面工作定期报告、重大部署主动报告、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联络,采取登门走访、寄送资料、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措施,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举办“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活动,开通三亚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开辟新的建言通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探索创新方法措施。实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集中出庭制度12,缓解办案压力,提高办案效率,集中力量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与邮政部门合作,开通检察专递,提高法律文书送达的准确性、及时性。在批捕起诉工作中,倡导恢复性司法理念,对造成环境破坏的案件,探索“补植复绿”新措施13,促进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2016年督促7名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共补种林木共计28.55亩,蓄积量为119.3立方米。城郊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实行定点加巡回模式,在非驻点辖区设立检察工作站,聘任信息联络员,探索建立“检察室、工作站、联络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开展“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利用新媒体等措施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被评为全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五年来的亮点成效

 

    一是多项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关注。2015年,查办的周某某玩忽职守、受贿案,依法打击了违章建筑背后“保护伞”,受到省长刘赐贵批示肯定。编辑出版《廉政教育读本》,创新廉政教育载体,该做法受到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莫文秀的批示肯定。2016年8月,省委常委、原市委书记张琦对我院生态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检察院在‘双修’‘双城’中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特别是围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这一中心,检察院服务大局,为三亚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建设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反腐败工作中,建立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预防工作新模式,使侦查预防相得益彰、相互促进。2016年7月,省院贾志鸿检察长对我院侦防一体化做法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级院学习借鉴。2016年9月,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海产品质量调查,形成《关于三亚海产品食品安全质量调研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强海产品监管的建议,市委市政府3名领导予以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加强配合,打击食品领域犯罪。

 

    二是形成了一批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2015年8月,我院司法改革工作受到省院充分肯定,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做了大会发言,介绍了工作经验,来自北京、山东、内蒙、湖北等22个省、市检察院到我院考察交流司法改革经验。认真践行“马上就办”精神,建立各类工作微信群26个,制定《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微信群管理办法》,积极打造“指尖办公”平台,2015年12月,我院在全市微信年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加强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形成了以科技为支撑的职务犯罪侦查格局,我院两次在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会议上作了发言,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反贪总局转发。探索以信息服务领导决策的措施,《失地农民犯罪问题亟需引起重视》等检察信息被中央办公厅、省委、省院采用,2015年被最高检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两级院每年举办研讨会,鼓励干警结合办案深入思考,共撰写各类调研文章500余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33篇,被省市领导批示16篇次。城郊院调研工作成绩突出,连续4年被最高检确定为“法律政策研究基层联系点”。

 

    三是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五年来,有17个集体、69人次受到各级领导机关表彰,有8名干警调入上级机关或调入其他院担任领导干部。在全国案管业务竞赛中,1名干警被最高检评为“业务能手”,是全省唯一获奖干警。在全省侦监、公诉、民行等业务竞赛中,有6名干警被评为“业务标兵、业务能手”。2名干警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到阿里地区参加援藏工作,省院贾志鸿检察长对他们不畏艰难、勇于奉献的精神给予充分肯定。2012年以来,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考核评比中,两级院各项业务成绩名列前茅。

 

    四是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2012年5月,城郊院公诉科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院。城郊院积极探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14,2013年被最高检确定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试点单位”,2016年被最高检表彰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集体”。积极参与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市院控申接待室连续3届9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城郊院控申接待室被省院评为“全省文明接待室”。近期,两级院控申接待室同时被省院向最高检推荐为“全国文明接待室”。2016年,两级院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先进单位”,同时还被省院评为“先进检察院”。城郊院海棠湾检察室,高标准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基地,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之一。

 

    各位代表,五年来,各级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听取汇报、视察调研等形式,对检察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促进了检察事业持续发展。两级院求真务实、团结拼搏,各项检察工作阔步前进。这是市委、省院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关心帮助、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通过对五年工作的梳理与回顾,对比新形势、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通过司法办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二是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检察干警的司法观念、办案方式尚不能完全适应,司法能力、办案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措施还未完全建立,新形势下队伍管理机制还需继续探索。对此,我们将深入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任务

 

 

    2017年,是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的第一年,是落实七届人大会议决议的开局之年。2017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力争取得新发展。我们的总体思路是: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根本,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司法维系全局、办案考虑发展,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发展的措施和办法,把市第七次党代会、第七届人代会的部署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继续开展“生态检察”“打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等专项工作,服务“双修”“双城”建设。落实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

 

    二是坚持立足本职维护公平公正。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委、省院要求,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突出查办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坚持惩防并重,更加注重预防,促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把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环境污染等作为法律监督的重点,加强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以及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建立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司法改革顺利推进。继续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涉诉信访制度等改革,实现改革与发展同步。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探索创新破难题、补短板、促发展,完善检察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三亚检察工作的品牌和亮点。

 

    四是坚持规范司法提升公信力。继续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加强对办案活动的监督,适时开展司法检查、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情况抽查等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提高检察宣传工作水平。全面落实案件信息公开要求,构建更加开放、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是坚持强基固本提高素质能力。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建立支部书记联席会议等制度,探索以党建促队建的新路子。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注重抓早抓小,做到关口前移,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更加重视提升干警专业素能,积极探索符合司法改革要求的教育、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中,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相关说明

 

1.报告中的数字均截至2016年10月。

2.中办10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办公厅〔2015〕10号文件《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录入1997年以来经人民法院裁判的行贿受贿犯罪案件的档案。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查询结果供个人和单位进行商业活动时参考。

4.羁押必要性审查: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5.司法责任制改革:旨在通过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界定具体办案权限、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运行机制。2015年1月,三亚城郊院被省院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5个试点单位之一,开展先行先试工作。2015年6月市院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

6.独任检察官:即一名检察官带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检察辅助人员从事办案活动。

7.检察官办案组:即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检察官组成,配备必要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每个办案组设主任检察官一名。主任检察官负责办案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以及对办案组成员的管理等工作。

8.“两房”建设: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委于2002年6月1日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对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作了明确规定。

9.民事督促起诉:针对遭受损害的国有资产或社会公共利益,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不行使或怠于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责,案件可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司法救济的,检察机关以监督者的身份,督促有关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履行职责,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10.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为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11年2月,中办、国办转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对“两法衔接”工作作出了全面规定,要求检察机关依法运用立案监督、检察建议、查办职务犯罪等手段,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

11.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最高检组织研发融“办案、管理、监督”于一体的全国四级检察机关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信息平台。2013年,三亚两级院完成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对所有办理案件的网上监管。

12.简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第二百一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13.补植复绿: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要求破坏环境案件犯罪嫌疑人对破坏的林地、林木重新播种、植树,让受损的森林生态得到及时恢复。

14.捕诉监防一体化:是指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承办人负责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等工作,实行专人审查、全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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