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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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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9 17:11

2015128在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共受理各类案件16827件,办结16281件,同比分别上升15.70%16.84%。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039件,办结2917件,同比分别上升3.47%3.37%。全市法院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66.60件,同比增加11.88件,居全省法院前列。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依法开展刑事审判

    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120件,审结1061件,判处罪犯1100人,同比分别上升21.48%23.95%6.38%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严打重点,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本期判决生效的被告人中,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共167人。备受社会关注的“断头案”依法审结,被告人董小新被判处死刑,正在报请最高法院复核。按照市委部署,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整治行动,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犯罪案件273件,判处罪犯367人。重拳打击涉毒犯罪,审结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案件327件,判处罪犯340人。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案件18件,判处罪犯20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表现好的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共判处非监禁刑52人,免予刑事处罚1人。探索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06名,同比下降24.29%。完善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制度,对涉及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从严把关,依法裁定减刑、假释871人,调整减刑幅度3人,不予减刑1人。

扎实推进刑事司法改革。认真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对于证据存有瑕疵的案件,及时指导公诉机关补充完善。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开公正,共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案件792件。切实加强刑事领域人权保障,为72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试行罚金预缴工作,有303名刑事被告人在判决前主动预缴了罚金,缓解了罚金刑案件的执行压力。

    二、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依法开展民事审判

    全市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8831件,审结8538件,结案标的额23.4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3.49%25.19%44.84%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依法维护家庭关系和睦稳定,倡导传统美德和公序良俗,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515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全市解决劳动争议互动机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84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760多万元。密切与交警部门和保险机构的协调联动,依法保护交通事故受害方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124件。设立涉军案件立案窗口,坚持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19件。

有效化解“外嫁女”纠纷。为妥善解决近年来迅猛增长的“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市政府采纳了中院的调研建议,于201312月出台了《三亚市“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的指导意见》,确立了“成员资格行政确认前置”的处理模式,改变了此类纠纷以往不经行政机关处理而由法院直接受理的做法。新的模式运作以来,不仅全市法院新收的“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大幅下降,而且对于此前未结案件,当事人也大都同意按照新的模式重新处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推行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模式,优化司法资源,强化保护力度,激励自主创新,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件、民事案件24件。成功调解了LV商标所有权人起诉的15件侵犯商标权系列案件,引起较大反响。中院民三庭因成绩突出,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继续落实2012年制定的《三亚市两级法院关于为促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服务举措,及时审理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纠纷案件364件,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意见11次。在“沃天堂”项目开发出现问题后,全市法院及时受理并审结了一批涉及该项目的民商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债权债务。

    三、以强化司法审查为原则,依法开展行政审判

    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92件,审结278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263件,同比分别上升60.44%58.86%8.68%

公正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充分发挥司法审查功能,统筹兼顾服务工作大局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既审慎处理好案件多发且矛盾突出的土地房屋行政确认、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等行政争议,又依法审理好近年来出现的非诉行政执行复议、不服城市公交收费规定等新类型案件。在审结的206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共44件,占比为21.36%,同比下降2.64个百分点。

依法办理非诉行政案件。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明确受理条件,细化审查内容,规范听证程序,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263件具体行政行为,经审查后全部裁定准予执行,准执率首次达到百分之百,反映全市行政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通过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组织行政案件点评会、提高司法建议针对性等举措,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行政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改进建议。畅通法院与被诉行政机关的沟通渠道,着力加强涉重点项目、敏感问题以及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行政案件的协调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年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撤诉率达20.50%

    四、以实现胜诉权益为使命,依法开展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207件,执结5048件,结案标的额8.92亿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4.8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20%5.04%149.60%212.99%

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房管、银行等单位的沟通,推进联动执行措施的落实,努力形成以法院为主、全社会参与、法院强制执行与社会联动机制相结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取得了一定进展。中院在执行鑫海公司与武汉建工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利用中国人民银行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在全国各地的17个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和扣划,快速执结该案。

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以强制性为保障、规范化为依托、信息化为助推,狠抓“一性两化”建设,穷尽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留、搜查等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并及时向联动单位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在贷款融资、工商注册、购置土地房产、出行等方面受到限制,加大失信制裁力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一年来,全市法院公开曝光并限制高消费135人,拘留“老赖”47人,罚款3人。

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将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款、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作为执行重点,用足、用活各种执行手段,确保清理范围内的案件全部执结。在为期半年的专项活动中,全市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49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45.28万元。

    五、以推进矛盾化解为目标,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诉访分离原则。完善复查听证程序,围绕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事由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及时启动再审,共办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01件,其中裁定再审9件。贯彻依法纠错原则,在维护司法既判力的同时,及时、彻底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共审结再审案件16件,其中改判1件,发回重审2件。规范信访工作制度,通过院长接待日、定期大接访、重点约访、判后释明等渠道,妥善处理来信来访,推动涉诉信访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全年共接待来访770人次,处理来信396件,其中督办上级机关批转件305件,信访办复率达94.1%

加强调解和解工作。坚持“合法、自愿”和“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调解和解工作落实到各审判领域、各办案环节和各层级法官,成功协调了一大批对立情绪严重、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去年,民事案件调解、撤诉4432件,调撤率达51.91%,创历史新高;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15件;行政案件协调撤诉57件;执行案件和解535件。五月份,市两级法院联动调解了350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从根本上化解了长达八年的信访案件。城郊法院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常态化联络,指导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130起,办结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29件。

落实便民利民举措。狠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在立案大厅设置可供来访者查询诉讼指南、案件流程等相关事项的触摸屏,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预约立案或上门立案。依法实施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为经济确有困难的76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180.13万元,向99名刑事被害人和特困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07.49万元。城郊法院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全年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分别达75.61%85.04%47.15%;健全巡回审判工作机制,以巡回办案方式审结旅游纠纷案件136件、交通事故案件2080件。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增强针对性,突出实效性,先后就商品房逾期办证、开荒地征地补偿费分配、违法建筑查处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7件。对全市法院2013年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三年来的执行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28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法律六进”活动80多场次,以案说法,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六、以确保司法公正为核心,不断强化内外监督

    规范审判管理。全力抓好审判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促进审判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提升审判质效。实行严格的审判流程管理,通过审限届满前发函催办、变更审限由审管办核实把关、定期对系统显示超基准审限案件进行核查通报等举措,督促法官强化审限意识,把握办案节点。集中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查清底数,甄别原因,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先后对两名无故超审限的法官进行了追责处理。对上一年改判、发回重审及再审案件进行逐案评查,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社会效果等方面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组织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有28篇优秀裁判文书分别获得高院和中院的表彰。针对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规范和统一裁判文书制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为裁判文书的制作和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标准。

扩大司法公开。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继续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方便社会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全面落实公开审判措施,除依法不应公开的外,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民凭身份证即可旁听庭审。着力抓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天涯法律网上发布,去年首次将减刑假释裁定书上网公布,提高了司法的透明度。加强法院微博的管理和维护,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通过微博直播社会关注案件的庭审,满足公众知情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促进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化,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组织采访报道活动14次,在各类媒体上刊发宣传稿件681篇。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去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307件,陪审率达62.76%

强化监督制约。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执法检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及时反馈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及所涉个案的办理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利用法院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听证70多人次,主动征求意见100多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办结检察建议书2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9次。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对待媒体的批评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六月份,全市法院通过媒体公布了17项司法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以提升司法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从二月份起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将此项活动与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庸懒散奢贪”问题专项治理以及整治“六难三案”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开门搞活动,聚焦作风建设,重点解决“四风”问题。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通过谈心、座谈、调研、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集到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74条,梳理出“四风”问题26个,制定整改措施118项,现已整改完成57项,基本解决了工作纪律、司法作风、窗口服务、后勤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去年,全市法院“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35%

    抓好法院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突出抓好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升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警示教育、提醒谈话、审务督察、廉政监督卡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严查违法违纪行为,对收到的17封举报信全部进行了调查,给予一名严重违纪的工勤人员开除处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通过集中培训、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资深法官教法官等方式,增强广大法官的业务能力,全年共举办业务培训181170人次。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办好内部刊物,举办摄影书画作品展,初步建成法治文化长廊,组织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增强法院文化的影响力。加强审判调研工作,中标了1个全省法院重点课题和3个市法学会立项课题,针对小产权房交易、违章建筑拆除、开荒地征地补偿费分配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并积极推进成果转化。

    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大力推进全市法院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中院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已完工并顺利回迁,立案审判大楼的筹建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城郊法院审判大楼主体即将封顶,崖城法庭迁址重建项目已进入设计阶段。积极开展对下包点指导工作,通过召开专门会议、举办业务讲座、组织案件讲评等形式,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去年,中院共审结二审案件1441件,其中发回重审69件、改判153件,发改率为15.41%,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

各位代表!正是有了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市法院才能克服案件持续增长、审判力量不足、司法保障滞后等方面的困难,不仅完成了如此繁重的审判任务,而且队伍建设也成果丰硕,全市法院共有3个集体、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中院一名法官荣获“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社会效果不好,未能实现案结事了;执行联动机制还不健全,实际执行到位率偏低,部分案件没有得到完全执行;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压力越来越大,案多人少、人员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比较严重;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司法保障水平不高,与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司法环境有待改善,少数当事人动辄以缠访诬告、威胁辱骂法官、围堵冲击法院等非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极大地削弱了司法权威,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的工作安排

 

    今年是海南法院的司法改革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确保开展司改试点和完成审判任务两不误。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正确履行审判职责,依法公正处理好各类案件,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刑事审判,依法严惩“两抢一盗”、毒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犯罪,回应群众关切;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引导其回归社会;落实罪刑法定、无罪推定、证据裁判等刑事审判原则,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冤假错案。加强民事审判,调判结合妥处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纠纷,保护民生权益;依法审慎处理涉旅游、金融、房地产等纠纷案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发展和对外开放。加强行政审判,强化司法审查力度,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执行工作,健全联动威慑机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试点。按照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纪律,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司法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积极配合省高院,重点完成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核定司法人员员额,划分司法人员类别,逐步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法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通过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建立与法官司法责任、职业保障相配套的惩戒制度,司法责任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机构和人、财、物由省级统一管理的体制。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切实改进服务质量,大力加强诉讼指导、司法救助、调解和解、巡回审判等工作,将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到位。坚持诉访分离原则,强化诉权保障理念,依法将涉诉信访导入诉讼程序办理,同时改革传统的信访处理模式,重点开展以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四是深化司法公开力度。加快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抓好审判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促进信息化与审判业务的深度融合。推进庭审活动录音、录像和记录“三同步”,建成全市法院庭审网络直播平台,拓宽司法公开的范围和渠道。抓好裁判文书公开,确保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及时上网发布。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搞好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夯实法院工作根基。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官综合素质,提高司法能力。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改进司法作风常态化制度,构建刚性运行、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根据司改工作要求和形势发展变化,抓好规章制度的清理、完善和执行,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运行体系。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着力推进两级法院审判大楼建设和人民法庭重建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滞后的问题。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服务海南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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