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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充分发挥财政对高质量发展宏观调控作用,确保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快补齐民生短板;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全力推动自贸港建设;推进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改革,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确保预算执行平稳有序。全市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7.0%,拉动全省增长2.3个百分点,力促全省收入超额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为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新标杆作出三亚财政贡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60亿元,自然口径增长44.9%,新同口径增长17.0%,完成预算的47.3%(预算数为153.48亿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88亿元,同比下降8.9%,完成预算的48.1%(预算数为201.47亿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86亿元,自然口径增长40.2%,新同口径增长17.9%,完成预算的44.2%(预算数为97亿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07亿元,同比增长1.4%,完成预算的45.7%(预算数为144.4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2.69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9.64亿元),同比增长56.4%,完成预算的19.3%(预算数为169.3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01.93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61.01亿元),同比下降3.0%,完成预算的43.3%(预算数为235.2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与全市执行情况一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7.52亿元,同比下降11.6%,完成预算的41.3%(预算数为212.0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77万元,同比下降12.3%,完成预算的46.7%(预算数为3,16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万元,同比下降96.1%,完成预算的0.6%(预算数为1,977万元)。
市本级执行情况与全市执行情况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93亿元,同比增长11.9%,完成预算的52.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67亿元,同比减少33.1%,完成预算的47.8%。
市本级执行情况与全市执行情况一致。
(五)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上半年,市对各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44.95亿元,得益于新的市区财政体制,上半年区级税收分享收入28.9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亿元,扣除新财政体制的上解支出后,区级财力较上年增加4.4亿元,进一步提升区级财政保障和统筹能力,为各区高质量发展奠定财力基础。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上半年,争取到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83.64亿元(一般债券5亿元,专项债券78.64亿元),优先用于保障园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等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争取到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资金29.1亿元,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有效缓解我市偿债压力。上半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21.96亿元,均已按时足额偿还。
(七)上半年经济财政形势
一季度,在市委市政府统筹疫情精准防控和稳经济政策的高效落实下,全市经济持续恢复向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新同口径增长9.0%,顺利实现“开门红”,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一季度不低于37.3亿元,新同口径对比不下降”的工作目标。二季度,市场供给稳步恢复,消费需求持续释放,旅游市场、服务业较快增长,在去年同期低基数的基础上二季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同口径增长29.0%。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10.3%,高于全省1.7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60亿元,增长17%,高于全省6.2个百分点,其中:市级税收60.77亿元,完成预算51.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从上年末的60.9%提升至83.7%,收入质量暂为全省第一。从完成结果来看,我市顺利完成省下达的“70.7亿元,增长14.0%”的收入目标,按照完成年初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完成153.48亿元,增长28.5%”的目标,下半年我们需完成80.6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月均需完成13.48亿元。政府性基金方面,上半年收入仅完成年初预算的19.3%,落后序时进度30.7个百分点,下半年需完成136.67亿元,月均22.78亿元。考虑到下半年仍存在税收政策性退税因素,且受经济下行、房地产调控等因素影响,土地出让存在不确定性,下半年收入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2023年上半年主要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着力提升财政保障水平
财政部门围绕202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财税政策“双供给”作用,助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精准招商引资及园区产业培育工作,加强财源建设,多举措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上半年,财政部门紧盯收入目标,加强部门联动组织收入征管,下沉一线摸清税源底数,竭尽全力做到应收尽收,完成市级税收收入60.77亿元,自然口径增长65.3%,新同口径增长24.8%。同时,我们积极向外争取各类资金及政策,拓宽财源,全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上半年,全市累计争取到各类上级资金196.20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83.64亿元,用于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和成熟度高的项目;再融资债券29.10亿元,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央直达资金15.88亿元,在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发挥惠企利民的作用;其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7.58亿元,支持我市教育发展、公共医疗、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等自贸港重点项目建设。
(二)贯彻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有效提振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用好用活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快释放政策红利,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上半年,全市各项政策性退税合计25.50亿元(全口径,下同),其中个人所得税退税12.44亿元、增值税退税5.87亿元、房土两税减免1.84亿元。我们积极争取到中央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其他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资金1.73亿元,已全部支出完毕。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让利于企,放水养鱼,为我市经济持续向好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财政部门坚持把加快支出作为保障民生建设、服务市场主体、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抓手。采取前移服务、上门调研指导、重点资金定期通报等多种措施,压实各部门支出责任。结合部门实际需求,开展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回收盘活部门预算资金8.30亿元,回收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0.65亿元,充实可用财力。坚持预算安排有保有压,确保稳企业、保民生、促发展等刚性支出不减,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上半年重点支出方面,卫生健康支出完成13.03亿元,同比增加74.9%;教育支出完成12.45亿元,同比增加1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0.87亿元,同比增加5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81亿元,同比增加86.0%;住房保障完成2.11亿元,同比增加111.7%。
(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牢牢把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战略机遇期,充分利用科技、资金、人才等要素聚集流入以及国家重大战略政策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一是高标准发展现代服务业,安排3.90亿元,支持中央商务区建设,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提质增效;安排1.50亿元,支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安排1.40亿元,支持封关运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排1.20亿元,打造高质量总部经济聚集区;安排0.50亿元,发展壮大金融产业;安排0.20亿元,加强口岸通关保障等。二是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安排6.60亿元,支持崖州湾科技城加快重大科技产业发展;安排1.10亿元,支持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展;安排0.45亿元,鼓励科技创新,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安排0.18亿元,支持海洋与渔业科学技术开发及应用等。三是推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安排5.20亿元,实施公交成本规制、公益性票价补贴等,提供便利公共交通公益服务;安排1.40亿元,加强风景名胜区建设,持续夯实旅游设施硬件基础;安排1.10亿元,打造邮轮业等三亚特色旅游产业;安排0.70亿元,支持境外航空航线扩展;安排0.60亿元,支持文化产业及会展业发展;安排0.50亿元,发展全域旅游,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安排0.40亿元,支持大型文化活动开展;安排0.35亿元,发放“轻松到三亚”旅游消费券,推动消费市场回暖发展。
(五)坚持发展为人民,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坚持办好民生实事,加快补齐我市在科技、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领域的短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逐步构建共同富裕的自贸港。2023年,全年安排民生投入164.40亿元,上半年完成民生支出67.49亿元,占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7%,其中,一是安排教育支出12.45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支持新增基础教育学位,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城乡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是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3.03亿元,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要用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院改扩建及硬件设施建设,提升我市医疗保障水平。三是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7亿元,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主要用于落实养老保险、医疗补助、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及就业补助等保障政策。四是安排科学技术支出3.91亿元,支持科技产业发展和创新,主要用于支持加快崖州湾科技城建设、深海、南繁科研平台和产业项目开发,拨付高新技术企业扶持经费,农业科技110专项等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保障科技行业领域人才培养及引进等。五是安排住房保障支出2.11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高层次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廉租房租金及补贴等。
(六)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效农业提质增效,实现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其中,安排1.50亿元,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提升三年行动;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亿元,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1.30亿元,用于农业渔业保险补贴,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安排0.90亿元,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支持农业优质品牌创建推介、“新奇特优”热带水果产业发展等;安排0.35亿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七)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均衡发展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充分保障“六水共治”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工程建设,探索生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其中,安排4.32亿元,支持污水净化处理及污水管网维护,保护水资源环境;安排1亿元,支持垃圾处理,净化城乡环境;安排0.56亿元,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强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安排0.40亿元,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及移动式污水处理站污水;安排0.30亿元,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等。
(八)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创新,完善预算管理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关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决策部署。财政部门印发出台《三亚市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市与各区及园区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财政体制。出台《三亚市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征收奖励资金,保障土地有序供应,服务自贸港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制定《三亚市区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三亚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预算管理办法,加快构建现代预算管理体系,激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九)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制定《三亚市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会议相关决议,坚持人大决议及审计问题导向,推动审计等整改工作,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各有关单位尽快完成问题整改,逐步规范财政管理水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三、2023年下半年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下半年,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准确把握“党委政府当家理财、财政部门做具体服务保障工作”的角色定位,锚定“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积极实施加力提效的财政政策,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咬定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不放松,抓紧推动各项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为稳定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打好明年基础作贡献。
(一)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挥财政资金和财税政策“双供给”作用,围绕我市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培优、民生建设等重点工程,优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制定重点园区财政扶持政策,助推产业园区更好发挥经济发展“主阵地”作用。结合加快构建“三极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发展壮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增长极,力争支持投融资创新改革、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重点园区建设等,助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夯实财力保障基础
坚持“放水养鱼”,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稳定政策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跟踪好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成效,调动各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构建多点支撑、结构合理的财源体系,实现财源持续稳定增长,提高我市财政自给率。加快推动土地出让工作,以及涉黑、罚没资产处置进度,加快清理低效闲置国有资产。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优化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用好专项债券、自贸港基金、普惠金融等政策工具,撬动社会资本支持自贸港建设。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财政平稳运行
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合理配置财政资金,优化结构,用好增量、激活存量,在财政收支紧平衡的状态下,推动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可支可不支的坚决不支,全力保障“三保”、固投、封关运作等重点支出;二是优先使用上级资金,完成债券资金支出任务,保证财政支出强度;三是加强财金联动,优化创新投融资机制,发挥园区等市场化融资机制,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四是严控新增暂付款,消化以前年度暂付款,确保农林水、教育等支出均衡增长,完成全年各项财政考核指标。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扎实做好2024年预算编制
研究制定绩效目标编报规范指引,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发挥项目预算评审“挤水分”的作用,提升项目预算编制精准性。准确把握财政收入形势,加强“三本”预算、非财政拨款收入、社会资本的统筹,集中财力支持自贸港重点领域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扎实开展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
(五)严肃财经纪律,保障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政府债务风险指标的监测,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充分利用区级举债空间,将部分债务转贷至区级,降低政府债务风险等级,切实防范化解财政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全市库款保障水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全市“三保”不出风险。稳妥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确保重大财税政策规范落地实施。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压实整改责任,健全既管住当下、又见效长远的管理机制,为我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