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首页>会议信息>常委会会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表决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两部法规

【字体: 打印
2023-05-06 11:58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月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三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荣延松主持。黄志强、林有炽、王晓、符婉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三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听取了《三亚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三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将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经表决,任命王晓艳同志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李东波同志为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邢贞秀同志为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天涯人民法庭庭长;钟海坚同志为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吉阳人民法庭庭长;蒋倩同志为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邵志琨同志为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崖城人民法庭庭长。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有关人事任免案。

市政府副市长卢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光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慧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吴钟斌,以及市监察委员会等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市人大代表黎元华、张遥受邀列席会议。(研究室)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