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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9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三亚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城建环保工委提前介入,多次与报告起草单位沟通协调,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召开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报告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结合呵护好海南自由贸易港一流生态环境的要求和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中心工作,对照常委会组成人员所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期盼,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城建环保工委认为:2020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五项指标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质实际达标率分别为91.7%和92.9%;城镇内河(湖)和饮用水实际达标率为94.4%和100%。土壤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植被覆盖度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整体稳定。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报告较好的落实了市人大常委会第79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完善,比较全面的概况了2020年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的工作安排,对环境质量状况的评价较为客观,提出的措施比较具体可行,城建环保工委原则同意该报告。同时,工委认为报告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报告从基础设施短板日渐补齐、环保督察整改有序推进、污染防治攻坚逐渐深化等方面,阐述了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采取的措施和开展的工作层面表述得比较全面,但针对开展工作后所产生的具体效果着墨不多,缺少具体数据支撑。
第二,报告对全市生态环境存在重点问题和未完成重点工作没有认真说明。如,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省百日大督察反馈问题分别还有3项、23项和41项未完成,报告仅提及凤凰岛二期和抱坡溪项目,其他项目未完成的具体原因以及整改进度等情况未说明。
第三,报告汇总了2020年我市水环境各项监测数据的实际达标率,指出了不达标的监测断面,近岸海域和城镇内河(湖)实际达标率距目标达标率还有一定差距。但报告中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一直重点关注的几个断面难以稳定达标的具体原因没有深入分析,缺少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改进措施。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关键之年。为起好步、开好局,城建环保工委建议:市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标准贯彻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统领,坚持系统观念,创新、务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认识,树立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决心;要紧密结合“制度建设年”、“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三年行动”等各项市委中心工作,坚持规划引领、制度先行,不断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各项制度;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既要重视工作过程,更要体现工作成效,努力把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新高度,确保海南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