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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吴岩峻辞去三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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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2 08:44

2018年2月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据吴岩峻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三亚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岩峻辞去三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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