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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明光
根据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三亚市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财经工委组织了工委委员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初审,结合今年我市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情况,提出以下初审意见:
一、调整预算收入资金来源情况
市政府提出调整收入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2017年省转贷我市新增债券129000万元;二是今年超收政府性基金新增财力318244万元。两项合计预算收入新增财力447244万元。
二 、市政府提出的2017年预算调整情况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市人代会批准的1330658万元调整为137165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收入41000万元。
2、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市人代会批准的1325399万元调整为136639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支出41000万元。
3、以上收支调整后,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年末结余5259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调整情况
1、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市人代会批准的717237万元调整为112348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06244万元。
2、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年初市人代会批准的714455万元调整为112069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06244万元。
3、以上收支调整后,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年末结余2782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三)新增债券使用安排情况
2017年省转贷我市新增债券收入129000万元,其中:1、一般债券4100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抱坡溪湿地公园等3个项目;2、专项债券8800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交通扶贫农村公路工程、海棠湾土地储备以及公共设施项目共计18个。
(四)使用置换债券后新增财力项目调整安排情况
2017年我市年初预算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361万元,使用省转贷我市置换债券偿还后,原年初预算安排的偿还债务还本支出5361万元可新增财力相应调整用于安排人大附中项目资金5361万元。
(五)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安排项目情况
今年超收政府性基金新增财力318244万元,加上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支出157254万元,用于增加安排项目475498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我市路网、美丽乡村、社会事业设施、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绿化彩化、医疗卫生、农田水利等项目建设共计144个项目。
三、审查意见
财经工委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从调整收入看,资金有确定的来源,收入可靠。从调整的支出项目看,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绿化彩化、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医疗卫生和污水治理等方面的财政支出,突出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这些都是为加快三亚经济发展、推进精品城市建设所必需的资金,支出是必要的。
综合分析调整支出预算资金的可靠性和支出项目的必要性,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预算条例》有关预算调整的规定,财经工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亚市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四、两点意见建议
(一)继续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精准安排预算资金投向。市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的管理,严格要求各预算单位要规范预算编制行为,认真按照公共财政的分配原则分配公共财政,提高预算项目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准安排预算资金投向,把钱用在刀刃上,确保预算资金合理高效运作,促使资金的使用效益上新台阶。
(二)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预算项目管理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要加强对预算调整支出项目资金的监管,督促各部门(单位)按时推进预算支出进度,同时加强对财政支出的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落实预算执行责任,确保执行到位,防止项目资金损失浪费,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